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5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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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性方峻,與他人言,多勉其剛烈激發,而與耕道言, 更欲其委曲和緩。若耕道者,可謂直諒之友矣。按宣 公少從忠獻兵間,所交皆大儒名卿相。耕道晚出一 書生爾,所見豈有超出宣公者哉?然宣公懷必竭,事 必咨,不以耕道之卑而不即也。耕道感激知己,遇事 無隱,或因杯酒發,或欲搢笏顯誦,不以宣公之賢 而不諫也。昔孔明下教許州,平幼宰之參署,韓愈送 河陽從事,願處士無圖利於大夫長,必求屬以自助, 屬必盡忠於其長,古之道也。若夫長之賢未至於宣 公,屬之賢未至於耕道,各宜錄《文公遺墨》一通,置之 座右。

《趙清獻公帖》
前人

清獻公世號鐵面,觀其《與小金紫公》四帖,情詞縝密 如此,與青雲得路而隔同年之面者異矣。然金紫公 所以為清獻所敬,豈專以同年之故。帖中如《廢搉酤》 一節,宜清獻之心服也。時清獻守虔,故有「貴部猶爾, 贛州可知」之歎。後二百年,贛宿重兵,州計顓仰於酤, 日擁至數倍舊額,未知有金紫清獻輩,人稍弛張弓 之勢否?覽卷慨然。

《題蔡君進書後》
葉適

蔡君兩書,文詞溫雅,所論皆田里實利害也,然其病 在於本源。夫巨潦汎濫,流蕩漂溺,至以滔天滅木為 患。若使反壑,則波浪靜矣。余不識君,而嘉其有憂民 之心,姑題於末。

《跋歐陽公與子綿衣帖》
文天祥

東坡《跋歐陽公與其姪通理書》云:「凡人勉強於外,何 所不至,惟考之其私,乃見真偽。」今觀此帖,綿衣之外, 一語不及其私,以此見前輩心事,未有不可對人言 者。

《題司馬公手帖後》
宋·濂

右司馬溫公《與范忠宣書》一通,藏楚郡龍雲從家,雲 從間請題其後。濂聞哲宗初立,崇慶太后同聽政,起 公知陳州,過闕,留為門下侍郎。忠宣亦從慶州召還, 為右諫議大夫,俄遷給事中。此書正此時所遣,其殆 元豐乙丑之冬,或元祐丙寅之春乎?夫公自熙寧辛 亥居洛,再任留司御史臺,四任提舉崇福宮,至是始 司政柄,故書中有閒居十五年之言。公年蓋已六十 有七。新法方盛行,小人附和者眾。公度不可止,遂絕 口不言事,故又有更求一任,散官守候,七十即如禮 致仕之言。當是時,章惇、蔡確、黃履、邢恕等蛇蟠蚓結, 牢不可解。公新自外至,孑然獨立,故又有「如一黃葉 在冽風中,幾何而不危墜」之言。公之志為可悲矣。然 公與忠宣素相知,其居洛日,忠宣方丐罷齊州之政, 判西京留臺,乃同為真率會,則其志同道合,固非一 日之故。熙寧之法,又皆共怒其為害,而其設施或不 同者,忠宣則欲去其泰甚,公則欲鋤划而絕其本根, 雖《書》有「隨時示諭,勿復形跡」之請,二賢之見,猝有未 易合者,豈天未欲平治天下,故使之然歟?公遣此書 後,僅及數月,且觀化冥冥之中。忠宣繼公為左僕射, 務以博大開上心,忠篤革士風,四海方翹首望治,曾 未幾何,潁昌之命亦遽下矣,不亦重可悲夫!閱此帖 者,當知治亂之機所繫,初不可以尋常簡牘視之也。

《題富韓公十二帖》
前人

右《韓國富文忠公手帖》一十有二。其第一帖,公為昭 文相時所遣,當是嘉祐三年。公自至和二年與潞國 文忠烈公並相,及是始進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帖所稱集賢相公,則魏郡韓忠獻王也。其第二帖,公 服闋時所遣,當是嘉祐八年。公自嘉祐六年三月以 母憂去位,至此服除。其年三月辛未,昭陵升遐,故帖 中有「甫畢家禍,又遭國卹」之語,而第三帖謂「罪逆不 死,已及除禫」,要當與第二帖同時也。其第四帖、第五 帖,公為樞密使時所遣,當是治平元年。公既除母喪, 即召入西樞。帖中所稱昭文相公,亦是魏王無疑。宋 承唐制,以同平章事為真相之任,其上相為昭文館 大學士、監修國史,其次為集賢殿大「學士。」或置三相, 則昭文、集賢二學士并監修國史,各除此三大館,皆 宰相兼之,而亦以次而升。魏王自集賢進昭文,故《帖》 中隨時而異稱也。其第六帖,公在宥府時所遣,亦當 是治平元年。武舉之罷,在皇祐元年十月己未,五年 八月乙丑。雖擢祕閣,舊經試者五十一人用之,而其 制猶未復。至是方議舉行,故帖中有武舉文字,始托 西廳侍郎等言,是年九月丁卯卒,詔行之也。其第七 帖,當是熙寧元年初判汝州時所遣。四五月間,河朔 大水,民家流離,南郊禮畢,兩府臣僚故事當有恩賜, 宰臣因菑而奏止之。公念念不忘民,故帖中亦有「河 朔水潦為患」之云也。其第八帖,當是熙寧四年冬歸 洛時所遣公,以不行青苗之法,為提舉官趙濟、侍御 史鄧綰所奏,六月甲戌,落使相,以左僕射再出判汝 州,七月赴郡,十月中引疾還家,故《帖》中有「赴汝海治 事及歸洛養疾」之語也。其第九帖至十二帖,所遣之 時,與第八帖同,而第九帖當是與潞公時荊國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