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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秩平居為學求自得。王回,里中名士也,每見秩 與語,輒欿然自以為不及。歐陽修、胡宿、呂公著、王陶、 沈遘、王安石皆稱薦之,翕然名重一時。初,秩隱居,既 不肯仕,世以為必退者也。後安石為相,更法,天下沸 騰,以為不便。秩在閭閻,見所下令,獨以為是,一召遂」 起。在朝廷,任諫諍,為侍從,低首抑氣,無所建明,聞望 日損,為時譏笑。秩長於《春秋》,至斥孫復所學為不近 人情。著《講解》數十篇,自謂聖人之道皆在於是。及安 石廢《春秋》,遂盡諱其學。其子立,始命為天平軍推官。 秩死,使門人趙沖狀其行云:「自秩與安石去位,天下 官吏陰變其法,民受塗炭。上下循默,敗端內萌,莫覺 莫悟。」秩知其必敗,紹聖中,蔡卞薦立為祕書省正字、 諸王府說書、侍講請用為崇政殿說書,得召對,又請 以為諫官。卞方與章惇比,曾布欲傾之,乘間為哲宗 言立附兩人,因暴其行狀事,以為詆毀先帝。帝亟下 史院取視,言其不遜,以責惇、卞。惇、卞懼,請貶立,乃黜 監永州酒稅。

《范正平傳》:純仁子正平為開封尉,有向氏於其墳造 慈雲寺。戶部尚書蔡京以向氏后戚,規欲自結,奏拓 四鄰田廬。民有訴者,正平按視,以為所拓皆民業,不 可奪。民又撾鼓上訴,京坐罰金二十金,用是蓄恨正 平。及當國,乃言正平矯撰父遺表。又謂李之儀所述 純仁行狀,妄載中使蔡克明傳二聖虛佇之意,遂以 正平逮之,儀、克明同詣御史府,正平將行,其弟正思 曰:議行狀時,兄方營窀穸之事,參預筆削者正思也, 兄何為哉?」正平曰:「時相意屬我,且我居長,我不往,兄 弟俱將不免,不若身任之。」遂就獄,捶楚甚苦,皆欲誣 服,獨克明曰:「舊制,凡傳聖語,受本於御前,請寶印出, 注籍於內東門。使從其家得《永州傳宣聖語》,本有御 寶。又驗內東門籍皆同,其遺表八事,諸子以朝廷大 事,防後患,不敢上之,繳申潁昌府印,寄軍資庫。自潁 昌取至亦實,獄遂解。正平羈管象州,之儀羈管太平 州,正平家屬死者十數人,會赦,得歸潁昌。

行狀部雜錄

《澠水燕談錄》:天聖中,詔每遇覃霈,朝臣中兄弟俱該 封贈,許列狀陳乞,特比常例優加封敘。從玉子融請 也。《周禮》,卿大夫卒,太史於葬前賜諡,祖奠之曰「續誄。」 後世失於申明典禮,故須門生故吏錄行狀,子孫請 諡。近世遂有既葬而諡號終不及者。

《雲麓漫抄》近世行狀、墓誌、家傳,皆出於門生故吏之 手,往往過實,人多喜之,率與正史不合。如近日蜀本 《東都故事》《趙普傳》,與正史迥然如兩人,正史幾可廢。 前輩嘗以《邵氏聞見錄》與《石林避暑燕居》等錄,以歲 月參之,皆不合。《汪彥章集》有《題陳文惠公逸事後》云: 「文惠陳公相仁祖,每內批,夜下不過十刻。一日夜分」 有御封至,公不啟封,來日袖進曰:「今中宮虛位,張貴 妃有寵,恐奸人附會,請正母儀,非陛下本意。」仁祖首 肯曰:「姑置之。」貴妃即退,冊溫成皇后也。當時墓碑不 敢書,公之曾孫袞始錄以示人。按《李氏長編》辨此事 云:文惠公以景祐四年拜相,寶元元年三月罷。溫成 以康定元年十月自御侍選才人,距文惠罷相凡二 年餘,雖當時已被寵幸,不應諛臣便有「正位中宮」之 請。汪所見《袞說》,非是實也。其他往往類此。

《揮麈後錄》:先祖從滕章敏幕府踰十年,每語先祖曰: 「公不但僕之交遊,實師友焉。」平日代公表啟,世多傳 誦。今載東坡公文集中者,實先祖之文也。章敏死,先 祖為作行狀,東坡公取以為銘詩。其序中易去舊語, 裁十數字而已。章敏初名甫,字元發。元祐初,以避高 魯王諱,以字為名。

《能改齋漫錄》:「自唐以來,未為墓誌銘,必先有行狀。蓋 南朝以來已有之。」按,梁江淹為宋《建平王太妃周氏 行狀》,任昉、裴野皆有行狀。

《吹劍錄》:女以行稱者,《既醉詩》云:「釐以士女。」注云:「女有 士行也。」《漢列女傳》搜次材行,《晉烈女傳》載循六行,班 姬《女史箴》有《婦行篇》。然古今志婦人者,止曰碑曰誌, 未嘗稱行狀。近有鄉人志其母曰行狀,不知何據。 《見聞錄》:余嘗見閣臣馬公自強行狀,其子怡與慥所 譔,有識遺數事,其一云:「翰林官非四品者,卒用黃。」蓋 先公為侍讀時,用青蓋而已。近見數年以來,翰林諸 公皆用黃蓋,即郡縣亦以此撥送,甚則有用銀瓜者 矣。其究禮者,以青蓋覆身,以黃蓋居前,俗諺又謂之 「青黃不接」云。

《偃曝談餘》:王荊公為《謝絳行狀》,其文云:「其所嘗言甚 眾,不可悉數。及知制誥,自以其近臣,上一有所不聞, 其責今在我,愈慷慨,欲以論諫為己事。故其葬也,廬 陵歐陽公銘其墓,尤嘆其不壽用,不極其材云:乃知 古人銘狀,各有所重,非若今人以狀謁銘也。」其後又 云:「先人與公皆祥符八年進士,而公子景初等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