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7 (1700-1725).djvu/16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墓誌部總論

《吳訥文章辯體》

《墓文》

按《檀弓》曰:「季康子之母死,公肩,假曰公室,視豐碑。」注 云:「豐碑以木為之,形如石碑,樹於槨前後穿中為鹿 盧繞之繂,用以下棺事。」《祖廣記》曰:「古者葬有豐碑以 窆。秦、漢以來,死有功業則刻於上,稍改用石。」晉宋間 始有神道碑之稱。蓋地理家以東南為神道,因立碑 其地而名耳。又按:墓碣近世五品以下所用,文與碑 「同。《墓表》則有官無官皆可,其辭則敘學行德履,《墓誌》 則直述世系、歲月、名字、爵里,用防陵谷遷改。」埋銘墓 記則墓誌異名,但無銘辭耳。古今作者,惟昌黎最高, 行文敘事,面目首尾,不再蹈襲。凡碑碣表於外者,文 則稍詳;誌銘埋於壙者,文則嚴謹。其書法則唯書其 學行大節、小善寸長,則皆弗錄。近世至有將《墓誌》亦 刻墓前,斯失之矣。大抵碑銘所以論列德善功烈,雖 銘之義稱美弗稱,惡以盡其孝子慈孫之心。然無其 美而稱者謂之誣,有其美而弗稱者謂之蔽,誣與蔽, 君子弗由也。

《徐師曾文體明辯》

《墓誌銘》

按:誌者,記也;銘者,名也。古之人有德善功烈可名於 世,沒則後人為之鑄器以銘,而俾傳於無窮,若《蔡中 郎集》所載《朱公叔鼎銘》是已。至漢杜子夏始勒文埋 墓側,遂有墓誌。後人因之。蓋於葬時述其人世系、名 字、爵里、行治、壽年、卒葬月日與其子孫之大略,勒石 加蓋,埋於壙前三尺之地,以為異時陵谷變遷之防, 而謂之誌銘,其用意深遠,而於古意無害也。迨夫末 流,乃有假手文士,以為可以信今傳後,而潤飾太過 者,亦往往有之,則其文雖同而意斯異矣。至論其題, 則有曰《墓誌銘》,有誌有銘者是也;曰墓誌銘并序,有 誌有銘而又先有序者是也。然云誌銘而或有誌無 銘,有銘無誌者,則別體也;曰墓誌則有誌而無銘,曰 墓銘則有銘而無誌。然亦有單云誌而卻有銘,單云 銘而卻有誌者。有題云誌而卻是銘,題云銘而卻是 誌者,皆別體也。其未葬而權厝者,曰《權厝誌》,曰誌某 殯後葬而再誌者,曰《續誌》,曰《後誌》;歿於他所而歸葬, 曰《歸祔誌》;葬於他所而後遷者,曰《遷祔誌》。刻於蓋者, 曰蓋石文。刻於磚者,曰《墓磚記》,曰《墓磚銘》。書於木版 者曰《墳版文》,曰《墓版文》。又有曰《葬誌》,曰《誌文》,曰《墳記》, 曰《壙誌》,曰《壙銘》,曰《槨銘》,曰《埋銘》。其在釋氏,則有曰《塔 銘》,曰《塔記》,凡二十題。或有誌無誌,或有銘無銘,皆誌、 銘之別題也。其為文則有正變二體,正體惟敘事實, 變體則因敘事而加議論焉。又有純用「也」字為節段 者,有虛作誌文,而銘內始敘事者,亦變體也。若夫銘 之為體,則有三言、四言、七言、雜言、散文有中用「兮」字 者,有末用「兮」字者,有末用「也」字者。其用韻,有一句用 韻者,有兩句用韻者,有三句用韻者,有前用韻而末 無韻者,有前無韻而末用韻者;有篇中既用韻而章 內又各自用韻者;有隔句用韻者,有韻在語辭上者, 有一字隔句重用自為韻者,有全不用韻者。其更韻, 有兩句一更者,有四句一更者,有數句一更者,有全 篇不更者,皆雜出於各篇之中,難以例列。故今錄《文 致辯》,但從題類,仍分正變,稍以職官、處士、婦人為次, 而銘體與韻,則略序之。

《墓碑文》

按:古者葬有豐碑,以木為之,樹於槨之前後。《檀弓》所 載「公室視豐碑」是已。漢以來始刻死者功業於其上, 稍改用石,則劉勰所謂「自廟而徂墳」者也。晉、宋間始 稱神道碑,蓋堪輿家以東南為神道碑,立其地,因名 焉。唐碑制龜趺螭首,五品以上官用之,而近世高廣 各有等差,則制之密也。蓋葬者既為誌以藏諸幽,又 為碑碣表以揭於外。其為體,有文、有銘,又或有序。而 其銘或謂之辭,或謂之系,或謂之「頌」,要之皆銘也。文 與誌大略相似,而稍加詳焉,故亦有正變二體。其或 曰碑,或曰《碑文》,或曰《墓碑》,或曰《神道碑》,或曰《神道碑 文》,或曰《墓神道碑》,或曰《神道碑銘》,或曰《神道碑銘》,并 序,或曰碑頌,皆別體也。至於釋、老之葬,亦得立碑,以 僭擬乎品官。故或直曰「碑」,或曰《碑銘》,或曰《塔碑銘并 序》,或曰《碑銘并序》,亦別體也。若夫銘之為體,雖不能 如誌銘之備,而大略亦相通焉,此不復著。

《墓碣文》

按:潘尼作《潘黃門碣》,則碣之作自晉始也。唐碣制方 趺圓首,五品以下官用之,而近世復有高廣之等,則 其制益密矣。古者碑之與碣本相通用,後世乃以官 階之故而別其名,其為文與碑相類,而有銘無銘,惟 人所為,故其題有曰碣銘,有曰碣,有曰碣頌并序。至 於專言碣而卻有銘,或專言銘而卻無銘,則亦猶誌 銘之不可為典要也。其文有正變二體,其銘與韻,亦 與《誌》同。

《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