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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下馬執手相慰勞,問何以更名,乃知有司誤以其 字聞。復問先生安否,則作土中人已六年矣,為之悲 喜交集。喜則以先生有子,悲則以先生之學僅止於 斯也。嗚呼!二十三年之間,人事變遷,何所不有?老身 幸未死,得與孝友一接,豈非天哉!然昔見孝友時,兩 髦初勝簪耳,今則以文辭第奉常,年且三十有八矣。 余之顛毛欲不種種,尚可得乎?俯仰古今,而不知中 心之慘慘也。《孝友》以蔡君淵仲所撰《墓銘》相示,因題 其後而歸之。

《按察司照磨吳君墓表》
唐·順之

文字之變於今世極矣。古者秉是非之公,以榮辱其 人,故史與銘相並而行。其異者,史則美惡兼載,《銘》則 稱美而不稱惡。美惡兼載,則以善善為予,以惡惡為 奪,予與奪並,故其為教也章,稱美而不稱惡,則以得 銘為予,以不得銘為奪,奪因予顯。故其為教也微,義 主於兼載,則雖家人里巷之碎事,可以廣異聞者,亦 「或採焉,故其為體也不嫌於詳。義主於稱美,則非勞 臣烈士之殊跡,可以繫世風者,率不列焉,故其為體 也不嫌於簡。」是銘較之史尤嚴也。後世史與銘皆非 古矣,而銘之濫且誣也尤甚。漢蔡中郎以一代史才 自負,至其所為碑文,則自以為多愧辭。豈中郎知嚴 於史,而不知嚴於銘耶?然則銘之不足據以輕重也, 在漢而己然,今又何恠?余兩為史官,皆以不稱罷,而 姻戚閭里以其嘗職史,故往往以銘辭見屬。嗚呼!試 點檢前後所為銘,其如中郎之愧辭者,有之乎?無也。 余進而位於朝,不能信予奪於其史;退而處於鄉,不 能信予奪於其銘,是余罪也。雖然,予奪非予之所敢 也,是以欲絕筆於銘焉。其或牽於一二親故之請,有 不盡絕者,則謹書其姓名、里宦、世系、卒葬月日。此外 則不敢輕置一言,雖不盡應古銘法,亦庶幾從簡近 古之意焉。

《與譚友夏》
鍾惺

廿二日,決計東下矣。《太易墓志》已成,篇首回互。太易 自題銘旌一段,似有筆力,既不廢太易遺命,而惡題 反成大議,文章自有息黥補劓法,如此運筆,黥可無 息?劓可無補?英布鄭袖,日日在前可也。弟不可謂之 不忠於《太易》者矣。又安知太易隱衷苦情,不如所云 云者?素臣狀自佳,獨怪其與太易密戚死友,而不記 其一二細事小語,點染著色,似不得略處反詳之法。 志中止有詩可談,談之盡興矣,無遺恨矣。非獨志太 易,志友夏可也,志伯敬亦可也。弟文雖不佳,然似不 易削,削則不成絲理。語有發憤犯忌者,眾怨眾怒,弟 任之,不以累太易友及其家也。

《書康鐐郎中誌後》
張自烈

唐《孫樵集》載《康郎中墓誌銘》,誌不詳,銘尤鄙倍甚。然 樵嘗自去取其文,獨於二百餘篇中存三十五篇,不 可謂不慎。顧所存者猶若是,後世士大夫綴卷絫牘, 倍蓰樵三十五篇,不審所自去取者何如,讀是銘亦 足以戒矣。 唐廣明元年,天子省方蜀國,品藻朝倫, 詔曰:「行在三絕,右散騎常侍李潼有曾閔之行,職方 郎」中孫樵,有「揚、馬」之文,前進士司空圖,有巢、由之風, 語見樵自序中。今讀《康鐐誌銘》,其短俱見,豈足與揚 馬並驅。雖然,古今名勝實者多矣,棄短取長可也。

墓誌部藝文二

《撰彭陽公誌文畢有感》
唐·李商隱

延陵留表墓,峴首送沈碑。敢伐不加點,猶當無媿辭。 百生終莫報。九死諒難追。待得生金後。川原亦幾移。

《讀司馬君實撰呂獻可墓誌》
宋·鄭獬

「一讀斯文淚寫襟,摩天直氣萬千尋。知君不獨悲忠 義,又有兼憂天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