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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古,莫古於此。至杜牧之《阿房宮賦》,古今膾炙,但太 是論體,不復可專目為賦矣。毋亦惡俳律之過,而特 尚理以矯之乎?吁!先正有云:「文章先體製,而後文辭。」 學賦者,其致思焉。

宋祝氏曰:「『宋人作賦,其體有二:曰俳體,曰文體。后山 謂歐公以文體為四六。夫四六者,屬對之文也,可以 文體為之;至於賦,若以文體為之,則是一片之文,押 幾箇韻爾。而於《風》之優游,比興之假託,《雅》《頌》之形容, 皆不兼之矣』。晦翁云:『宋朝文明之盛,前世莫及。自歐 陽文忠公、南豐曾公與眉山蘇公相繼迭起,各以其』」 文擅名一世,傑然自為一代之文,獨於楚人之賦,有 未數數然者。觀於此言,則《宋賦》可知矣。

徐師曾文體明辯

《楚辭》

按:《楚辭》,《詩》之變也。詩無楚風,然江漢間皆為楚地,自 文王化行南國,《漢廣》《江有汜》諸詩列於二南,乃居十 五國風之先。是詩雖無楚風,實為風首也。《風》《雅》既亡, 乃有《楚狂》《鳳兮》《孺子》《滄浪》之歌,發乎情,止乎禮義,與 詩人六義不甚相遠。但其辭稍變詩之本體,而以「兮」 字為讀,則楚聲固已萌糵於此矣。屈平後出,本詩義 為《騷》,蓋兼六義,而賦之意居多。厥後宋玉繼作,並號 《楚辭》。自是辭賦家悉祖此體。故宋祁云:「《離騷》為辭賦 祖,後人為之,如至方不能加矩,至圓不能過規,信哉 斯言也!」故今列屈、宋諸辭於篇,而自漢至宋,凡倣作 者附焉。其它曰賦、曰操、曰文,則各見本類。

《賦》

按:《詩》有六義,其二曰賦。所謂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 之也。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揖讓之時,必稱詩 以喻意,以別賢不肖而觀盛衰。如晉公子重耳之秦, 秦穆公饗之,賦《六月》;魯文公如晉,晉襄公饗之,賦《菁 菁者莪》;鄭穆公與魯文公宴於棐子家,賦《鴻鴈》;魯穆 叔如晉,見中行獻子,賦《圻父》之類。皆以吟詠性情,各 從義類。故情形於辭,則麗而可觀;辭合於理,則則而 可法。揚雄所謂「詩人之賦麗以則」者是已。春秋之後, 聘問詠歌不行於列國,學詩之士,逸在布衣,而賢士 失志之賦作矣。即前所列《楚辭》是也。揚雄所謂「詞人 之賦麗以淫」者,正指此也。然自今而觀,《楚辭》,亦發乎 情而用以為諷,實兼六義而時出之。「辭雖太麗而義 尚可。」則趙人荀況游宦於楚,攷其時在屈原之前,所 作五賦,工巧深刻,純用隱語,別為一家。兩漢而下,獨 賈生以命世之才,俯就騷律,非一時諸人所及。它如 相如長於敘事,而或昧於情;揚雄長於說理,而或略 於辭;至於班固,辭理俱失。若是者何?凡以不發乎情 耳。然《上林》《甘泉》極其鋪張,終歸於諷諫,而風之義未 泯;《兩都》等賦,極其炫曜,終折以法度,而雅頌之義未 泯;《長門》《自悼》等賦,緣情發義,託物興詞,咸有和平從 容之意,而比興之義未泯。故君子猶以為古賦之流。 三國、兩晉,沿及六朝,再變而為俳,唐人又再變而為 律,宋人又再變而為文。夫俳賦尚辭而失於情,故讀 之者「無興起之妙趣,不可以言則矣;文賦尚理而失 於辭,故讀之者無詠歌之遺音,不可以言麗矣。」至於 律賦,其變愈下,始於沈約四聲八病之拘,中於徐、庾 隔句作對之陋,終於隋、唐、宋取士限韻之制,但以音 律諧協、對偶精切為工,而情與辭皆置勿論。故今分 為四體:一曰古賦,二曰俳賦,三曰文賦,四曰《律賦》,各 取數首,以列於篇。

《俳賦》

自《楚辭》有「製芰荷以為衣,集芙蓉以為裳」等句,已類 俳語,然猶一句中自作對耳。及相如「左烏號之雕弓, 右夏復之勁箭」等句,始分兩句作對,而俳遂甚焉。後 人倣之,遂成此體。

《文賦》

按:《楚辭卜居》《漁父》二篇,已肇文體,而《子虛》《上林》《兩都》 等作,則首尾是文。後人倣之,純用此體,蓋議論有韻 之文也。

《律賦》

六朝沈約輩出,有四聲「八病」之拘,而俳遂入於律。徐、 庾繼起,又復隔句對聯以為四六,而律益細焉。隋進 士科專用此體,至唐宋盛行,取士命題,限以八韻,要 之以音律諧協、對偶精切為工。

群書備考

《賦》

「自《風》《雅》變而賦作」,去古未遙,梗概足述,導源性情,比 興互用,六義彰矣;諄復貫珠,千言非贅,情理罄矣。規 橅天地,聲象萬物,體無常式,變化殫矣。四聲不局,八 病匪瑕,宮商縱矣。賦也者,篇章之象箸,而歌謠之鐘 呂也。靈均而降,作者代起。荀卿窮理立言,因物賦象, 《絳幃》格論,麈尾清言也。宋玉以文緯情,雅奧婉至,多 「風而可繹,楚臣之堂奧也。枚乘、八公、長卿之流,披形 錯貌,雕藻極妍而不浮,辭人之軌轍也。若忠憤激昂, 直寫胸臆,篇不繪句,句不琢字,賈誼是也。比偶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