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7 (1700-1725).djv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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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雖有「恩萬方,憂國害,開聖賢輔不逮」之云,亦屠兒 之禮佛,倡家之讀禮耳,幾何其不為獻笑之資,而何 諷一之有哉?其息夫躬、柳宗元之不棄,則晁氏已言 之矣。至於揚雄,則未有議其罪者,而余獨以為是其 失節亦蔡琰之儔耳。然琰猶知愧而自訟,若雄則反 訕前哲以自文,宜又不得與琰比矣。今皆取之,豈不 以夫琰之母子無絕道,而於雄則欲因《反騷》而著蘇 氏、洪氏之貶詞,以明天下之大戒也。陶翁之詞,晁氏 以為中和之發於此不類,特以其為古賦之流而取 之是也。抑以其自謂晉臣,恥事二姓而言,則其意亦 不為不悲矣。序列於此,又何疑焉?至於終篇特著張 夫子、呂與叔之言,蓋又以告夫游藝之及此者,使知 學之有本而反求之,則文章有不足為者矣。其餘微 文碎義,又各附見於本篇,此不暇悉著云。

《楚辭集註序》
前人

右《楚辭集註》八卷,今所校定,其第錄如上。蓋自屈原 賦《離騷》,而南國之名章繼作,通號《楚辭》,大抵皆祖原 意,而《離騷》深遠矣。竊嘗論之,原之為人,其志行雖或 過於中庸而不可以為法,然皆出於忠君愛國之誠 心。原之為書,其辭旨雖或流於跌宕恠神,怨懟激發 而不可以為訓,然皆生於繾綣惻怛,不能自已之至 意。雖其不知學於北方,以求周公、仲尼之道,而獨馳 騁於《變風》《變雅》之末流,以故醇儒莊士,或羞稱之。然 使世之放臣屏子,怨妻去婦,抆淚謳吟於下,而所天 者幸而聽之,則於彼此之間,天性民彝之善,豈不足 以交有所發,而增夫三綱五典之重。此予之所以每 有味於其言,而不敢直以詞人之賦視之也。然自原 著此詞,至漢未久,而說者已失其趣,如太史公蓋未 能免。而劉安、班固、賈逵之書,世復不傳。及隋唐間,為 訓解者尚五六家。又有僧道騫者,能為楚聲之讀,今 亦漫不復存,無以驗其說之得失。而獨東京王逸《章 句》,與近世洪興祖《補註》並行於世,其於訓詁名物之 間,則已詳矣。顧王書之所取舍與其題號離合之間, 多可議者,而洪皆不能有所是正。至其大義,則又皆 未嘗沈潛反復,嗟嘆詠歌,以尋其文詞指意之所出, 而遽欲取喻立說,旁引曲證,以強附於其事之已然。 是以或以迂滯而遠於性情,或以迫切而害於義理。 使原之所為抑鬱而不得伸於當年者,又晦昧而不 見白於後世。予於是益有感焉。疾病呻吟之暇,聊據 舊編,粗加檃括,定為《集註》八卷。庶幾讀者得以見古 人於千載之上,而死者可作,又足以知千載之下有 知我者,而不恨於來者之不聞也。嗚呼!悕矣!是豈易 與俗人言哉!

《書楚辭協韻後》
前人

始,予得黃叔垕父所定《楚辭協韻》而愛之,以寄漳守 傅景仁,景仁為刻板置公帑。未幾,予來代景仁,景仁 為予言,「大、招」、「昭」、「遽」同韻。此謂「遽」當為「遭」,似矣。然嘗讀 王岐公集銘詩中用「遽」字,正入昭韻,則《大招》之「遽」自 不當改。然又疑其或反是,承襲此篇之誤。因考《漢書 敘傳》,則有「符」與「昭」韻者。高惠功臣侯表《區與「驕」韻者》。西南夷兩粵傳 乃知《大招》本文誠不為誤,而岐公用韻,其考之亦詳 也。予按諸書,信如景仁之言。蓋字之從處聲者,噱臄 醵平讀音皆為「疆」,然則《大招》之遽當自「疆」而為「喬」,乃 得其讀。於是即其板本復刊正之,使覽者無疑焉。景 仁說尚有欲商訂者,會其去亟不果,他日當并扣之, 附刻書後也。紹熙庚戌十月壬午,新安朱熹書。

《再跋楚辭協韻》
前人

《楚辭葉韻》九章所謂「將、寓未詳」者,當時黃君蓋用古 杭本及晁氏本讀之,故於此不得其說而闕焉。近見 閤皁道士甘夢叔說,「寓」乃「當」字之誤。因亟考之,則黃 長睿、洪慶善本果皆作「當。」黃注云,「宋本作寓」,洪注云: 「當,值也。」以文義音韻言之,二家之本為是。杭本未校, 舛誤最多,宜不足恠。獨晁氏自謂深於《騷》者,顧亦因 襲其謬而不能有所是正,若此類者尚多有之。然則 其所用力,不過更易序引,增廣篇帙,以飾其外,而於 是書之寔,初未嘗有所發明也。近世之言刪述者例 如此,不但晁氏而已。予於此編寔嘗助其吟諷,今乃 自愧其眩於名寔而考之不詳也,因復書其後,以曉 觀者云。

《題屈原天問後》
前人

此書多不可曉處,不可強通。亦有顯然謬誤,而讀者 不覺,又從而妄為之說者。如《啟》《棘》《賓》《商》《九辨》《九歌》,王 逸則訓「棘」為「陳」,訓「賓」為「列」,謂商為五音之商,固已穿 鑿。而洪興祖又以為急相符契,以賓客之禮而作是 樂,尢為迂遠。今詳此「乃」字以篆文相似而誤,「棘」當作 「夢」,「商」當作「天」,言啟夢上賓於天,而得此二樂以歸耳。 如《列子》《史記》所載周穆王、秦穆公、趙簡子等事爾。若 《山海經》云:夏后上三嬪於天,得《九辯》《九歌》以下,則是 當時此書別本,「賓」字亦誤作「嬪」,故或者因以為說。雖 實恠妄,不足為據,然「商」字猶作「天」字,則可驗矣。柳子 厚貿嬪之云,乃為《山海經》所誤,而或者又誤解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