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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需雅》,三朝用焉。

雍雅 取《禮記》「大享客出以雍徹」也。徹饌奏《雍雅》,三 朝用焉。

滌雅, 取《禮記》「帝牛必在滌三月」也。牲出入,奏《滌雅》, 北郊、明堂、太廟同用。

牷雅 取《春秋左傳》「牲牷肥腯」也。薦毛血,奏《牷雅》,北 郊、明堂、太廟同用。

諴雅 取《尚書》「至諴感神」也。南北郊、明堂、太廟,並同 用《諴雅》,降神及迎送奏之。

獻雅: 取《禮記祭統》「尸飲五,君洗玉爵獻卿。」今之飲 福酒,亦古獻爵之義也。皇帝飲酒奏《獻雅》,北郊、明堂、 太廟同用。

禋雅 取《周禮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也。北郊、 明堂、太廟之禮,埋燎俱奏《禋雅》。

「有《宗廟之樂》,有《天地之樂》,有《君臣之樂》。尊親異制,不可以不分;幽明異位,不可以無別。」 按漢叔孫通始定廟樂,有降神、納俎、登歌、《薦祼》等曲;武帝始定郊祀之樂,有《十九章之歌》。明帝始定《黃門鼓吹》之樂,天子所以宴群臣也。嗚呼!《風》《雅》《頌》三者不同聲,天地、宗廟、君臣三者不同禮。自漢之失,合雅而風,合《頌》而《雅》,其樂已失而其禮猶存。至梁武十二曲成,則郊廟、明堂三朝之禮,展轉用之,天地、宗廟、君臣之事同其事矣,此禮之所以亡也。雖曰本周九夏而為《十二雅》,然《九夏》自是樂奏,亦如《九淵》《九莖》,可以播之絲竹,有譜無辭,而非《雅》《頌》之流也。

《唐雅樂十二和曲》

《豫和》 以降天神,冬至祀圜丘,上辛,祁穀,孟夏雩,「季 秋享明堂,朝日、夕月,巡狩告於圜丘,燔柴告至,封祀 泰山,類于上帝」,皆以圜鍾為宮,三奏,黃鍾為角,太簇 為徵,姑洗為羽,各一奏,文舞六成。五郊迎氣,黃帝以 黃鍾為宮,赤帝以函鍾為徵,白帝以太簇為商,黑帝 以南呂為羽,青帝以姑洗為角,皆文舞六成。

「《順和》 以降地祇,夏至祭方丘,孟冬祭神州地祇,春 秋社,巡狩告社,宜于社,禪社首山」,皆以函鍾為宮,太 簇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各三奏,文舞八成。望于 山川,以蕤賓為宮,三奏。

《永和》 以降人鬼,時享、禘祫,有事而告謁于廟,皆以 黃鍾為宮,三奏。大呂為角,太簇為徵,應鍾為羽,各二 奏,文舞九成。祀先農,皇太子釋奠,皆以姑洗為宮,文 舞三成。送神各以其曲一成。蜡兼天地人,以黃鍾奏 《豫和》,蕤賓、姑洗、太簇奏《順和》,無射、夷則奏《永和》,六均 皆一成以降神,而送神以《豫和》。

《肅和》 登高以奠玉帛於天神,以大呂為宮;於地祇, 以應鍾為宮;於宗廟,以圜鍾為宮;祀先農、釋奠,以南 呂為宮;望于山川,以函鍾為宮。

《雍和》: 凡祭祀以入俎,天神之俎,以黃鍾為宮;地祇 之俎,以太簇為宮;人鬼之俎,以無射為宮;又以徹豆。 凡祭祀,俎入之後,接神之曲亦如之。

《壽和》 凡以酌獻飲福,以黃鍾為宮。

《太和》 以為行節,亦以黃鍾為宮。凡祭祀,天子入門 而即位,與其升降,至於還次,行則作,止則止。其在朝 廷,天子將自內出,撞黃鍾之鍾,右五鍾應,乃奏之。其 禮畢,興而入,撞蕤賓之鍾,左五鍾應,乃奏之,皆以黃 鍾為宮。

《舒和》 以出入二舞,及皇太子、王公群后、國老,若皇 后之妾御、皇太子之宮臣出入門,則奏之。皆以太簇 為商。

昭和 皇帝、皇太子以舉酒。

《休和》 皇帝以飯,以肅拜三老,皇太子亦以飯,皆以 其月之律均。

正和 皇后受冊以行。

《承和》, 皇太子在其宮,有會以行。若駕出,則撞黃鍾, 奏《承和》。出太極門而奏《采齊》,至于嘉德門而止。其還 也亦然。

祖孝孫本梁《十二雅》以作十二和,故可采也。周太祖迎魏帝入關,平荊州,大獲梁氏之樂,乃更為《九夏》之奏,皇帝出入奏《皇夏》,賓出入奏《昭夏》,蕃國客出入奏《納夏》,有功臣出入奏《章夏》,皇后進羞奏《齊夏》,宗室會聚奏《族夏》,上酒宴樂奏《陔夏》,諸侯相見奏《驁夏》,雖曰本于成周賓揆之樂,抑亦取於梁氏《十二雅》。有其議而未能行,後復變更。大抵自兩朝以來,祀饗之章,隨時改易,任理不任音,任情不任樂,明樂之人不能主樂,主樂之司未必明樂,所行非所作,所作非所行。惟梁武帝自曉音律,又詔百司各陳所聞,帝自糾擿前違,裁成《十二雅》,付之大樂,自此始定。雖制作非古,而音聲有倫,準十二律以法天之成數,故世世因之而不能易也。

《祀饗別聲序論》

《正聲》者,常祀饗之樂也;《別聲》者,非常祀饗之樂也。出 於一時之事,為可歌也,故備於五聲之後。

《漢三侯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