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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古文行於世者」,《授古文》亦有作。者,「國亦有 作圀」者,《地籀》,文或有作。《者星》崔希裕《纂古》而作○, 孰謂其草創而無所本與?按鄭樵通志與宣和書譜又微有不同 按:《續文獻通考傳記》又言:「則天好改新字,有言國中 有或,或者蜮也,乞一武鎮之。」乃改作復言:「武在囗 中,與囚何異?」乃改作《圀》。

元宗開元七年置校書郎刊正文字定五體之制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百官志注》:「開元七年,弘 文館置校書郎。」讎校錯誤。

按《唐六典》:「校書郎、正字掌讎校典籍,刊正文字。其體 有五:一曰古文,廢而不用;二曰大篆,惟石經載之;三 曰小篆,印璽旛碣所用;四曰八分,石經碑碣所用;五 曰隸書,典籍表奏公私文疏所用。」

天寶三載詔改尚書古文從今文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藝文志注》,天寶三載,詔 集賢學士衛包改古文,從今文。

按《冊府元龜》,天寶三載詔曰:「朕欽惟載籍,討論墳典, 以為先王令範,莫越於唐虞;上古遺書,實稱於訓誥。 雖百篇奧義,前代或亡,而六體奇文,舊規猶在。但以 古先所制,有異於當今;傳寫浸訛,有疑於後學。永言 刊革,必在從宜。尚書應是古體文字,並依今字繕寫 施行,其舊本仍藏之書府。」

代宗大曆十二年顏真卿上所著韻海鏡源詔付集賢院貯之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藝文志》。「顏真卿《韻海鏡 源》三百六十卷。」

按《續文獻通考》:「代宗大曆十二年,顏真卿獻所著《韻 海鏡源》三百六十卷,詔下祕閣及集賢書院貯之。」

文宗開成二年太學創立石壁九經上令翰林勒字官唐元度復校字體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按《宣和書譜》,「元度精於小學,推原字畫,使有指歸,為 十體,曰古文,曰大篆,曰小篆,曰八分,曰飛白,曰薤葉, 曰懸針,曰垂露,曰鳥書,曰連珠。網羅古今繩墨,蓋亦 無餘。」

按《續文獻通考》:「文宗開成初,唐元度於國子監復定 石經、《九經》字體,依故司業張參《五經字樣》為定。諸經 之中別有闕疑,舊字樣未載者,特與勘宮,商較是非, 取其適中者,纂錄為《新加九經字樣》一卷,請附《五經 字樣》之末。從之。」

太祖神冊五年頒行契丹大字

按《遼史太祖本紀》:「神冊五年正月己丑,始製契丹大 字。秋九月壬寅,大字成,詔頒行之。」

按《書史會要》:「太祖多用漢人教以隸書之半增損之, 製契丹字數千,以代刻木之約。」

天贊三年詔礱闢遏可汗故碑以契丹突厥漢字紀其功

按《遼史太祖本紀》云云。

太宗雍熙二年命徐鉉句中正刊定許慎說文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徐鉉傳》,鉉嘗受詔與句 中正、葛湍、王惟恭等同校《說文》。序曰:「許慎《說文》十四 篇,并序目一篇,凡萬六百餘字。聖人之旨,蓋云備矣。」 夫八卦既畫,萬象既分,則文字為之大輅,載籍為之 大轡,先王教化所以行於百代,及物之功與造化,均 不可忽也。雖五帝之後,改易殊體,六國之世,文字異 形,然猶存篆籀之跡,不失形類之本。及暴秦苛政,散 隸聿興,便於末俗,人競師法。古文既變,巧偽日滋。至 漢宣帝時,始命諸儒修《倉頡》之法,亦不能復。至光武 時,馬援上疏,論文字之譌謬,其言詳矣。及和帝時,申 命賈逵修理舊文。於是許慎采史籀、李斯、揚雄之書, 博訪通人,考之於逵,作《說文解字》。至安帝十五年始 奏上之,而隸書之行已久,加以行、草八分紛然間出, 反以篆籀為奇怪之跡,不復經心。至於六籍舊文,相 承傳寫,多求便俗,漸失本原。《爾雅》所載草木魚鳥之 名,肆志增益,不可觀矣。諸儒傳釋,亦非精究,小學之 徒,莫能矯正。唐大曆中,李陽冰篆跡殊絕,獨冠古今, 於是刊定《說文》,修正筆法,學者師慕,篆籀中興,然頗 排斥許氏,自為臆說。夫以師心之獨見,破先儒之祖 述,豈聖人之意乎?今之為字學者,多從陽冰之新義, 所謂貴耳而賤目也。自唐末喪亂,經籍道息。有宋膺 運,人文國典,粲然復興。以為文字者六藝之本,當由 古法。乃詔取許慎《說文解字》,精加詳校,垂憲百代。臣 等敢竭愚陋,備加詳考。有許慎注義,序例中所載而 諸部不見者,審知漏落,悉從補錄。復有經典相承傳 寫,及時俗要用而《說文》不載者,皆附益之,以廣篆籀 之路。亦皆形聲相從,不違六書之義者。其間《說文》具 有正體,而時俗譌變者,則具於注中。其有義理乖舛, 違戾六書者,並列序於後。俾夫學者無或致「疑。大抵 此書,務援古以正今,不徇今而違古。若乃高文大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