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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切韻》始於後魏,校書令李啟撰《聲韻》十卷,梁夏侯 詠撰《四聲韻略》十二卷,撰集非一,不可具載。至陸法 言採諸家纂述而為己有。原其著述之初,士人尚多 專業,經史精練,罕有不述之文,故《切韻》未為時人所 急。後代學問日淺,尤少專經,或捨四聲,則秉筆多礙。 自爾已後,乃為要切之具。然吳音乖舛,不亦甚乎!上 聲為去,去聲為上。又有字同一聲,分為兩韻。且國家 誠未得術,又於聲律求人,一何乖舛。然有司以一詩 一賦而定否臧,音匪本音,韻非中律。」於此考覈,以定 去留。以是《法言》之為,行於當代。《法言》平聲以東農非 韻,以「東崇」為切;上聲以董勇非韻,以《董動》為切;去聲; 以《送種》非韻,以《送眾》為切;入聲以《屋燭》非韻,以《屋宿》 為切。又「恨怨」之恨,則在去聲;狠戾之狼,則在上聲;又 「言辯」之辯,則在上聲;「冠弁」之弁,則在去聲。又「舅甥」之 舅,則在上聲;「故舊」之舊,則在去聲。又「皓白」之皓,則在 上聲;「號令」之號,則在去聲。又以「恐」字、若字俱去聲,令 士君子於上聲呼恨,去聲呼,恐得不為有知之所笑 乎?又《舊書》曰:「嘉謀嘉猷。」《法言》曰:「嘉予嘉猷。」《詩》曰:「載沉 載浮。」夫吳民之言,如病瘖風而噤,每啟其口,則語戾 喎吶,隨聲下筆,竟不自悟。凡中華音切,莫過東都,蓋 居天地之中,稟氣特正。予嘗以其音證之,必大哂而 異焉。且《國風杕杜》篇云:「有杕之杜,其葉湑湑,獨行踽 踽。豈無他人,不如我同姓。」又《雅·大東》篇曰:「周道如砥, 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視。」此則不切聲律,足為 驗矣。何須東、冬終中,妄別聲律?詩頌以聲韻流靡,貴 其易熟,人口能遵古韻,足以詠歌。如法言之非,疑其 怪矣。予今別白去上,各歸本音,詳較重輕,以符古義, 理盡於此,豈無知音?其間乖舛既多,載述難盡,申之 《後序》,尚愧周詳。

《夢溪筆談》:「切韻之學,本出于西域,漢人訓字,止曰讀 如某字,未用反切。然古語已有二磬合為一字者,如 『不可為『叵』』」,「何不為盍」,「如是為爾」「而已」「為耳」「之乎」「『為諸』 之類,以西域二合之音,蓋切字之原也。如軟字文從 而犬,亦切音也,殆與聲俱生,莫知從來。今切韻之法, 先類其字,各歸其母,脣音、舌音各八,牙音、喉音各四」, 齒音十,半齒半,舌音二,凡三十六,分為五音,天下之 聲,總于是矣。每聲復有四等,謂清、次、清、濁、平也。如顛 《天田年邦》。龐、厖之類是也。皆得之自然,非人為之。 如幇字橫調之為五音,幇、當、剛、臧、央是也。縱調之為 四等,幇、滂、傍、茫是也。就本音本等調之為四聲,幇、牓、 謗、博是也。四等之聲,多有聲無字者,如封、峰、《逢》止有 三字,《邕》《胸》止有兩字,竦、火、欲、以皆止有一字,五音亦 然。滂、湯、《康》《蒼》止有四字,四聲則有無聲。亦有無字者, 如「蕭」字、肴字,《全韻》皆無入聲,此皆聲之類也。所謂切 韻者,上字為切,下字為韻。切須歸本母,韻須歸本等。 切歸本母,謂之音和,如「德紅」為東之類,德與東同一 母也。字有重中重、輕中輕,本等聲盡汎入別等,謂之 類隔。雖隔等,須以其類,謂脣與脣類,齒與齒類,如武 延為綿,符兵為平之類是也。韻歸本等,如冬與東字 母,皆屬端字,「冬」乃端字中第一等聲,故「都」「宗」字第一 等韻也,以其歸「精」字,故「精」徵音第一等聲。「東」字乃端 字中第三等聲,故「德紅」切「紅」字第三等韻也,以其歸 「匣」字,故「匣」羽音第三等聲。又有互用借聲,類例頗多, 大都自沈約為四聲,音韻愈密,然梵學則有華竺之 異。南渡之後,又雜以吳音,故音韻龐駁,師法多門。至 于所分五音,法亦不一。如樂家所用,則隨律命之,本 無定音。常以濁者為宮,稍清為商,最清為角。清濁不 常為徵、羽。切韻家則定以脣、齒、牙、舌。喉為宮、商、角、徵、 羽。其間又有半徵半商者,如「來日」二字是也。皆不論 清濁。五行家則以韻類清濁參配,今五姓是也。梵學 則喉牙齒舌脣之外,又有折、攝二聲。折聲自臍輪起 至脣上發,如「屏」字浮金反之類是也。「攝」字鼻音,如「欱」 字鼻中發之類是也。字母則有四十二,曰阿多波者, 那囉拖婆、茶沙囀哆、也、瑟吒迦、娑麼伽、他社鎖呼、拖 奢佉義、娑多壤、曷、擇多婆、車、娑麼縒、伽吒拏、娑頗娑 迦也。娑室者佗陀。為法不同,各有理致。雖先正所不 言.,然不害有此理。歷世寖久,學者日深,自當造微耳。 古人文章,自應律度,未有以音韻為主。自沈約增崇 韻學,其論文則曰:「欲使宮羽相變,低昂殊節。若前有 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 重悉異。」妙達此旨,始可言文。

《王氏談錄》:「公言學者不可不知音切,苟不通,終竟為 不識字人。」

《詩苑類格》:詩病大韻如「聲、鳴」為韻,上九字不得用「驚」、 「傾」、「平」、「榮」字。又病小韻除本韻一字外,九字不得兩字 同韻,如「遙條」同句也。

《貢父詩話》:「唐人賡和詩,有次韻,依其次用韻;有依韻, 同在一韻中;有用韻,用彼之韻,不必次之。」

《畫史》。夫五音之聲,出於五行自然之理。管仲深明其 要,著其形似,太平之具也。作樂之道,必自此始。沈隱 侯只知四聲,求其宮聲不得,乃分平聲為二,以欺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