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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按《玉海》云。「改講書為直講。」

至道元年設宗學博士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宗學博士,舊諸 王宮大小學教授也。至道元年,太宗將為皇姪等置 師傅,執政謂環衛之官,非親王比,當有降,乃以教授 為名。

真宗咸平 年詔宗學博士分南北宅教授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咸平初,命諸王 府官分兼南北宅教授。南宮者,太祖、太宗諸王之子 孫處之,所謂睦親宅也。

咸平四年六月丁卯,詔州縣學校及聚徒講誦之所, 並賜《九經》。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景德二年五月增廣書庫十一月命邢昺等薦堪直講者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二年十一月「戊申,詔翰林侍 講學士邢昺等舉堪為學官者十人。」

按《玉海》。「景德二年五月臨幸。以書庫陿隘增廣之。十 一月,命邢昺等薦該博端良可為直講者十人。」 「景德四年置西京國子監。」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二月「癸酉,詔西京建太祖神 御殿,置國子監武成王廟。」

按《會要》,「令河南修建國學。」

景德 年,文武升朝官嫡親聽附國學充貢。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景德間,許文武 升朝官嫡親附國學取解,而遠鄉久寓京師,其文藝 可稱,有本鄉命官保任,監官驗之,亦聽附學充貢。」

大中祥符二年詔立曲阜學舍賜應天書院額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壬辰,詔立曲 阜縣孔子廟學舍。」

按:《容齋三筆》:「大中祥符二年,應天府民曹誠即楚丘 戚同文舊居造舍百五十間,聚書數千卷,博延生徒, 講習甚盛。府奏其事,詔賜額曰『應天府書院』」,命奉禮 郎戚舜賓主之,仍令本府幕職官提舉,以誠為府助 教。宋興,天下州府有學自此始。其後潭州又有嶽麓 書院。及慶曆中,詔諸路州郡皆立學,設官教授,則所 謂「書院」者當合而為一。今嶽麓、白鹿復營之,各自養 士,其所廩給禮貌,乃過於郡庠。近者巴州亦創置,是 為一邦而兩學矣。太學、辟雍並置,尚且不可,是於義 為不然也。

按《曲阜縣志》:「大中祥符二年,孔子四十四代孫勗,以 殿中丞知縣事,就廟側建學。」

大中祥符三年,詔「勳戚子弟並受經學書。」

按《宋史真宗本紀》:「三年秋七月己亥,詔南宮北宅大 將軍以下,各勤講肄,諸子十歲以上,並受經學書,勿 令廢惰。」

大中祥符四年,永康軍始立鄉校。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祥符四年十一月, 益州言永康軍李畋聚徒授經。詔赴闕,授校書郎。俾 還鄉校講說。

乾興元年立學於兗州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乾興元年十一月, 兗州立學。孫奭言,「頃知兗州,於文宣王廟建學舍四 十餘區,延生徒數百人,以楊光輔為講書,賜田十頃。」

仁宗天聖七年八月甲午詔國子監以五十人為解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天聖九年重修國子監。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九年重修監。命內 臣張懷信等典其役。又以禮賢宅西北隅地及舍宇 賜之。以廣學室。

寶元元年許大郡立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寶元元年三月己 酉。大郡立學。潁川為支郡。蔡齊有請。特許之。」

慶曆二年十二月壬寅詔兩制舉官為武學教授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慶曆三年二月立四門學。五月置武學。八月罷之。十 月詔選學官講說。十二月以南京府學為國子監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二月立四門學 按《選舉志》: 「初立四門學,自入品至庶人子弟充學生,歲一試補, 差學官鎖宿彌封,校其藝疏名上聞,而後給牒。不中 式者仍聽讀。若三試不中則出之。」未幾學廢。

按《玉海》,「慶曆三年二月辛酉,國子監請立四門學,以 士庶子弟為生員,以廣招賢之路。從之。五月丁亥,置 武學于武成王廟,以太常丞阮逸為教授。八月戊午, 罷武學,逸改兼國子丞,有願習兵書者,許於監聽讀。 十月,詔州府軍監選有文行學官講說。十二月戊午, 以南京府學為國子監。」

張唐英《政要》以為武學之廢,議出吳育。按《育傳》不見《武學議》。劉敞曰:「先王教冑子以道,而不及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