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內,則遠近之路等,故四方來觀者均,言均得所視也。此箋言築土壅水,四方來觀者均,說水之外畔。《靈臺傳》云「水旋丘以節觀者」 ,說水之中央。所據不同,互相發見也。言四方來觀者均,則辟廱之宮,內有館舍,外無牆院也。《後漢書》稱光武中元二年,初載建三廱。明帝即位,親行其禮。天子始冠通天衣,日月備法物之駕,盛清道之儀,坐明堂而朝群臣,登靈臺以望雲物,袒割辟廱之上,尊養三老五更。饗射禮畢,帝正坐自講,諸儒問難於前。冠帶搢紳之人,圜橋門而觀聽者,蓋億萬計。是由外無牆院,故得圜門觀之也。天子之宮,形既如璧,則諸侯宮制當異矣。而「泮」 為名,則泮是其制,故云「泮。」 之言半。半水者,蓋東西門以南通水,北無也。既以蓋為疑辭,必疑南有水者,以行禮當南面而觀者,宜北面畜水,本以節觀,宜其先節南方,故知南有水而北無也。北無水者,下天子耳,亦當為其限禁,故云「東西門以南通水」 ,明門北亦有溝塹,但水不通耳。諸侯樂用軒懸,去其南面泮宮之水,則去北面者,樂為人君而設,貴在近人,與其去之,寧去遠者。泮水自以節觀,故從南方,各從其宜,不得同也。天子、諸侯之宮,異制因形,然言由形異制殊,所以其名亦別也。定本、《集注》皆作「形」 ,然俗本作「殺」 ,字誤也。此解辟、廱、泮、宮之義,皆以其形名之。而《王制》注云:「辟,明也。廱,和也,所以明和天下。泮之言班也,所以班政教也。以物有」 名,生於形,因名立義。以此天子諸侯之宮,實圓水半水耳,不以圓半為名,而謂之辟泮,故知「辟泮」 之稱,有義存焉。故於《禮》注解其義,與此相接成也。
按《禮記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 民居,必參相得也。無曠土,無游民,食節事時,民咸安 其居,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
〈大全〉方氏曰:「教不可一日廢,必待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者則以至此,然後教學之道可致其詳故也。且禮樂之教,豈一日之所可無哉?然制作必在於治定功成之後者,亦此之意也。」
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 防淫,一道德以同俗,養耆老以致孝,恤孤獨以逮不 足,上賢以崇德,簡不肖以絀惡。」
〈陳注〉此鄉學教民取士之法,而《大司徒》則總其政令者也。
命鄉簡不帥教者,以告耆老,皆朝于庠。元日習射上 功,習鄉上齒。大司徒帥國之俊士與執事焉。
〈陳注〉此下言簡不肖以絀惡之事。鄉,畿內六鄉也,在遠郊之內,每鄉萬二千五百家。庠,則鄉之學也。耆老,鄉中致仕之卿大夫也。元日,所擇之善日也。期日定則耆老皆來會聚,于是行射禮與鄉飲酒之禮。射以中為上,故曰「上功」;鄉飲則序年之高下,故曰「上齒。」大司徒,教官之長也。率其俊秀者與執禮事,蓋欲使不帥教之人,得于觀感而改過以從善也。
不變。命國之右,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左。命國之左,鄉 簡,不率教者移之右,如初禮。
〈陳注〉《左右對移》,以易其藏修游息之所,新其師友講切之方,庶幾其變也。
不變移之郊,如初禮。不變移之遂,如初禮。不變,屏之 遠方,終身不齒。
〈陳注〉《四郊》去國百里,在鄉界之外,遂又在遠郊之外,蓋示之以漸遠之意也。四次示之以禮教而猶不悛焉,則其人終不可與入德矣,乃屏棄之。
命鄉,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 而升之學,曰「俊士。」
〈陳注〉此言上賢崇德之事。劉氏曰:「論者述其德藝而保舉之也。苗之穎出曰秀,《大司徒》命鄉大夫論述鄉學之士才德穎出於同軰者而禮賓之,升其人於司徒,司徒考試之,量才而用之。為鄉遂之吏曰選士。選者,擇而用之也。其有才德,又穎出於選,士不安於小成,而願升國學者,司徒論述其美,而舉升之於國學,曰俊士。」俊者,才過千人之名也。
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鄉。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 士。」
〈陳注〉既升於司徒,則免鄉之徭役,而猶給徭役於司徒也。及升國學,則并免司徒之役矣。造者,成也,言成就其才德也。
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 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
〈陳注〉此以下言國學教國子民俊及取賢才之法,樂正掌其教,司馬則掌選法也。術者,道路之名,言《詩》《書》、禮、樂四者之教,乃入德之路,故言「術」也。《文王世子》言「春誦夏絃」,與此不同者,古人之教,雖曰四時各有所習,其實亦未必截然棄彼而習此,恐亦互言耳。非《春秋》不可教《詩》《書》,冬、夏不可教禮、樂也。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