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5 (1700-1725).djvu/95

此页尚未校对

之政而輕禮樂哉?陛下何不詔天下冑子,使歸太學 而習業乎?斯亦國家之大務也。

嗣聖十五年。即武后聖曆二年 鳳閣舍人韋嗣立疏請「追集 三館生徒。」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韋思謙傳》:「思謙 子嗣立遷鳳閣舍人。時學校頹廢,嗣立上疏諫曰:『臣 聞古先哲王立學官,掌教國子以六德、六行、六藝,三 教備而人道畢矣。《禮記》曰:『化民成俗,必由學乎。學之 於人,其用蓋博。故立太學以教於國,設庠序以化於 邑,王之諸子、卿大夫士之子,及國之俊選皆造焉。八 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 《書》。是以教洽而化流,行成而不悖。自天子以至於庶 人,未有不須學而成者也。國家自永淳以來二十餘 載,國學廢散,胄子衰缺,時輕儒學之官,莫存章句之 選。貴門後進,競以僥倖升班;寒族常流,復因凌替弛 業。考試之際,秀茂罕登,驅之臨人,何以從政?又垂拱 之後,文明在辰,盛典鴻休,日書月至,因籍際會,入仕 尤多。陛下誠能下明制,發德音,廣開庠序,大敦學校, 三館生徒,即令追集王公已下子弟,不容別求仕進, 皆入國學,服膺訓典。崇飾館廟,尊尚儒師,盛陳奠菜 之儀,宏敷講說之會,使士庶觀聽,有所發揚,弘獎道 德,於是乎在。則四海之內,靡然向風,延頸舉足,咸知 所向矣。 按《儒學傳序》:則天稱制,以權道臨下,不恡 官爵,取悅當時。其國子祭酒多擾諸王及駙馬都尉, 準貞觀舊事。祭酒孔穎達等赴上日,皆講《五經》題。至 是諸王與駙馬赴上,惟判祥瑞按三道而已。至于博 士助教,唯有學官之名,多非儒雅之實。是時復將親 祠明堂及「南郊,又拜洛,封嵩岳,將取弘文國子生充 齋郎行事,皆令出身放選,前後不可勝數。」因是生徒 不復以經學為意,唯苟希僥倖。二十年間,學校頓時 隳廢矣。

神龍元年詔宗室入國子監三衛及番王可汗子孫願入學者皆附國子學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武后之亂,改易 舊制頗多。中宗反正,詔宗室三等以下,五等以上,未 出身,願宿衛及任國子生,聽之。其家居業成而堪貢 者,宗正寺試送監舉如常法。三衛番下日,願入學者 聽附國子學太學及律館習業。番王及可汗子孫,願 入學者,附國子學讀書。」

神龍二年,定「學生脩脯考取」之制。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神龍二年,敕 學生在學,各以長幼為序。初入學,皆行束脩之禮。禮 於師。國子、太學各絹三匹,四門學絹二匹,俊士及律 書、算學、州縣各絹一匹。皆有酒脯。其束脩三分入博 士,二分助教。又每言國子監所管學生國子監試,州 縣學生當州試,並選藝業優長者為試官監試。 按《容齋續筆》:《唐六典》:「國子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 壺,脩一案,為束脩之禮。太學、四門、律學、書學、算學,皆 如國子之法。其習經有暇者,命習隸書并《國語》《說文》 《字林》《三蒼》《爾雅》,每旬前三日,則試其所習業。」乃知唐 世士人多攻書,在六館時以為常習。其《說文》《字林》《蒼 雅》諸書,亦欲責以結字,合於古義,不特銓選之時,方 取楷法遒美者也。束脩之禮,乃於此見之。《開元禮》載: 皇子束脩,束帛一篚五匹,酒一壺二斗,脩一案三脡。 皇子服學生之服,至學門外,陳三物於西南,少進曰: 「某方受業於先生,敢請見。」執篚者以篚授皇子,皇子 跪奠篚,再拜。博士答再拜,皇子還避,遂進跪取篚。博 士受幣,皇子拜訖乃出。其儀如此。「州縣學生亦然。」

睿宗景雲元年詔州縣學勸導禮讓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景雲元年七 月制曰:「朕克纘丕業,肇應景命,憲章昔典,欽若前王, 永言政途,庶幾沿革,猶恐學校多闕,賢俊罕登。庠序 者,風化之本,人倫之先,宜令州縣勸導,令知禮讓。」

元宗開元二年詔天下有堪師授者所在具以名聞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年四月詔曰古之學士始入小學見小節入大學見大節

知父子長幼之序,君臣上下之位,然後師逸功倍,化 人成俗,莫不由之。子不云乎:「遠而有光者飾也;近而 逾明者學也。」故道行于上,祿在其中,所謂貴於速成, 不唯於遲達。自頃州里所薦,公卿之緒,門人眾矣。孰 嗣子音,國冑顒然,未臻吾道,至使鑽仰之道,寂寥厥 風。貴於責實,務欲求仕,將去聖滋遠,尚沿澆薄,為敦 「儒未弘,不行勸沮。朕承百王之末,居四海之尊,惟懷 永圖,思革前弊。何以發後生之智慮,垂先王之法則? 朕甚懼之敢忘?」於是天下有業擅專門,學優重席堪 師授者,所在具以名聞。自今以後,貢舉人等,宜加勗 勉,須獲實才。如有義疏未詳,習讀未遍,輒充舉送,以 希僥倖。所由官並依憲典問擬。有司更申明條例、稱 朕意焉

按《舊唐書儒學傳序》:「元宗在東宮,親幸太學,大開講 論,學官生徒各賜束帛。及即位,數詔州縣及百官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