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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三十五卷目錄

 教化部紀事二

 教化部雜錄

選舉典第三十五卷

教化部紀事二

《魏書任城王澄傳》:高祖還洛,引見公卿。高祖曰:「『營國 之本,禮教為先。朕離京邑以來,禮教為日新以不』?澄 對曰:『臣謂日新』。高祖曰:『朕昨入城,見車上婦人冠帽, 而著小襦襖者,若為如此,尚書何為不察』?澄曰:『著猶 少于不著者』。高祖曰:『深可怪也!任城意欲令全著乎? 一言可以喪邦者,斯之謂歟?可命史官書之』。又曰:『王 者不降,佐于蒼昊,皆拔才而用之。朕失于舉人,任許 一群婦人輩奇事,當更銓簡耳。任城在省,為舉天下 綱維,為當署事而已』。」澄曰:「臣實署事而已。」高祖曰:「如 此,便一令史足矣,何待任城?」又曰:「我遣舍人宣詔,何 為使小人聞之?」澄曰:「時雖有幹吏,去榜亦遠。」高祖曰: 「遠則不聞,聞則不遠。既得聞詔,理故可知。」於是留守 群臣遂免冠謝罪。

《咸陽王禧傳》:「禧除司州牧,都督司豫荊郢洛東荊六 州諸軍事,開府如故。賜帛二千匹,粟五千斛。詔以禧 元弟之重,食邑三千戶,自餘五王皆食邑二千戶。高 祖引見朝臣,詔之曰:『卿等欲令魏朝齊美於殷周,為 令漢晉獨擅於上代』?禧曰:『陛下聖明御運,實願邁跡 前王』。高祖曰:『若然,將以何事致之?為欲修身改俗,為 欲仍染前事』?」禧對曰:「宜應改舊,以成日新之美。」高祖 曰:「為欲止在一身,為欲傳之子孫?」禧對曰:「既卜世靈 長,願欲傳之來葉。」高祖曰:「若然,必須改作,卿等當各 從之,不得違也。」禧對曰:「上命下從,如風靡草。」高祖曰: 「自上古以來,及諸經籍,焉有不先正名而得行禮乎? 今欲斷諸北語,一從正音。年三十以上,習性已久,容 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 舊。若有故違,當降爵黜官,各宜深戒,如此漸習,風化 可新。若仍舊俗,恐數世之後,伊洛之下,復成被髮之 人。王公卿士,咸以然不?」禧對曰:「實如聖旨,宜應改易。」 高祖曰:「朕嘗與李沖論此,沖言:『四方之語,竟知誰是 帝者?言之即為正矣,何必改舊從新?沖之此言,應合 死罪』。」乃謂沖曰:「卿實負社稷,合令御史牽下。」沖免冠 陳謝。又引見王公卿士,責留京之官曰:「昨望見婦女 之服,仍為夾領小袖。我徂東山,雖不三年,既離寒暑, 卿等何為而違前詔?」禧對曰:「陛下聖過堯舜,光化中 原,臣雖仰稟明規,每事乖互,將何以宣布皇經,敷贊 帝則?」舛違之罪,實合刑憲。高祖曰:「若朕言非卿等,當 須廷論。如何入則順旨,退有不從?昔舜語禹,『汝勿面 從,退有後言』。其卿等之謂乎!」

《高祐傳》:「祐為西兗州刺史,以郡國雖有太學,縣黨宜 有黌序,乃縣立講學,黨立教學,村立小學,又以供行 客,不聽婦人寄舂取水,風化大行。」

《裴安祖傳》:「安祖弱冠,辟州主簿。民有兄弟爭財,詣州 相訟。安祖召其兄弟,以禮義責讓之。此人兄弟,明日 相率謝罪,外內欽服之。」

《韋彧傳》:「彧為東豫州刺史,綏懷蠻左,頗得其心。蠻首 田益宗子魯生、魯賢,先叛父南入,數為寇掠。自彧至 州,魯生等咸牋啟修敬,不復為害。彧以蠻俗荒梗,不 識禮義,乃表立太學,還諸郡生徒,於州總教。又於城 北置崇武館以習武焉。」

《楊津傳》:「津為岐州刺史,巨細躬親,孜孜不倦。守令寮 佐有黷貨者,未曾公言其罪,嘗以私書切責之。於是 官屬感厲,莫有犯法。又為華州刺史。先是,受調絹疋, 度尺特長,在事因緣,共相進退,百姓苦之。津乃令依 公尺,度其輸物尤好者,賜以杯酒,而出所輸少劣,亦 為受之,但無酒以示其恥。於是人競相勸。」

《北齊書鄭述祖傳》,述祖為兗州刺史。有人入市盜布, 其父怒曰:「何忍欺人君!」執之以歸首,述祖特原之。自 是之後,境內無盜。人歌之曰:「大鄭公,小鄭公,相去五 十載,風教猶相同。」

《蘇瓊傳》:「瓊為南清河太守,清河有百姓乙普明兄弟 爭田,積年不斷,各相援引,乃至百人。瓊召普明兄弟, 對眾人諭之曰:『天下難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假令 得田地,失兄弟心如何?因而下淚,眾人莫不灑泣,普 明兄弟叩頭乞外,更思分異,十年遂還同住。每年春, 總集大儒衛顗隆田元鳳等講於郡學,朝吏文案之』」 暇,悉令受書,時人指吏曹為「學生屋。」禁斷淫祠、婚姻 喪葬,皆教令儉而中禮。

《周書長孫儉傳》:儉為荊州刺史,所部鄭縣令泉璨為 民所訟,推治獲實,儉即大集僚屬而謂之曰:「此由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