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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楊汪傳》:「汪字元度,歷荊雒二州長史。每聽政之暇,必

延生徒講授,時人稱之。」

《辛公義傳》:「公義遷牟州刺史,下車先至獄中,囚露坐 牢側,親自驗問,十餘日間,決斷咸盡,方還大廳,受領 新訟,皆不立文案,遣當直佐僚二人,側坐訊問,事若 不盡,應須禁者,公義即宿廳事,終不還閣。人或諫之 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答曰:『刺史無德,可以導 人,尚令百姓係于囹圄,豈有禁人在獄而心自安乎』?」 罪人聞之,咸自服後有欲爭訟者,其鄉閭父老遽 相曉曰:「此蓋小事,何忍勤勞使君。」訟者多兩讓而止。 《郎茂傳》:茂為衛國令,有民張元預與從父弟思蘭不 睦,丞尉請加嚴法,茂曰:「元預兄弟本相憎疾,又坐得 罪,彌益其忿,非化民之意也。」于是遣縣中耆舊,更往 敦諭,道路不絕。元預等各生感悔,詣縣頓首請罪。茂 曉之以義,遂相親睦,稱為「友悌。」

《中說》陳守謂薛生曰:「吾行令於郡縣而盜不止,夫子 居於鄉里而爭者息,何也?」薛生曰:「此以言化,彼以心 化。」陳守曰:「吾過矣。」退而靜居三月,盜賊出境,子聞之 曰:「收善言,叔達善聽。」

《唐書韋挺傳》:「挺拜御史大夫,扶陽縣男。是時承隋大 亂,風俗薄惡,人不知教。挺上疏曰:父母之恩,昊天罔 極,創巨之痛,終身何已!今衣冠上族,辰日不哭,謂為 重喪。親賓來弔,輒不臨舉。又閭里細人,每有重喪,不 即發問,先造邑社,待營辦具,乃始發哀。至假車乘,雇 棺槨,以榮送葬。既葬,鄰伍會集,相與酣醉,名曰出孝。」 夫婦之道,王化所基,故有「三日不息燭,不舉樂」之感。 今婚嫁之初,雜奏絲竹,以窮宴歡,官司習俗,不為條 禁。望一切懲革,申明禮憲。

《高儉傳》:「儉字士廉,為益州大都督府長史。蜀人畏鬼 而惡疾,雖父母病,皆委去望舍,投餌哺之,兄弟不相 假財。士廉為設條教,辯告督勵,風俗翕然為變。又引 諸生講授經藝,學校復興。」

《韋景駿傳》:景駿為貴鄉令,有母子相訟者,景駿曰:「令 少不天常自痛,爾幸有親而忘孝耶?」教之不孚,令之 罪也。

《李栖筠傳》:「栖筠為常州刺史,大起學校,堂上畫孝友, 傳示諸生。後進兼御史大夫,則又增學廬,表宿儒河 南褚沖、吳何員等,超拜學官為之師,身執經問義,遠 邇趨慕,至徒數百人。」

《張鎰傳》:「鎰為濠州刺史。延經術士講教生徒。比去州。 升明經者四十人。」

《陽城傳》:城為道州刺史,至州,治民如治家,宜罰罰之, 宜賞賞之,不以簿書介意。前刺史坐罪下獄,吏有幸 於前刺史者,拾不法事告城,欲自脫,城輒榜殺之。賦 稅不時,觀察使數誚責。州當上考功第,城自署曰:「撫 字心勞,追科政拙,考下下。」觀察使遣判官督賦,至州, 怪城不迎,以問吏,吏曰:「刺史以為有罪,自囚於獄。」判 官驚,馳入謁城曰:「使君何罪?我奉命來候安否耳。」留 數日,城不敢歸,判官遽辭去。復遣官來按舉,義不欲 行,乃載妻子以行,中道逃去。

《馮伉傳》:「伉授醴泉令,縣多嚚猾,數犯法,伉為著諭蒙 書十四篇,大抵勸之務農進學而教以忠孝,鄉鄉授 之,使轉相教督。」

《曹華傳》:華為沂州刺史,自李正己盜齊,魯俗益汗驁。 華下令曰:「鄒魯禮義鄉,不可忘本。」乃身見儒士,春秋 祀孔子廟,立學官講誦,斥家貲,佐贍給,人乃知教,成 就諸生仕諸朝。

《令狐楚傳》:「楚為宣武節度使,汴軍以驕。而韓弘弟兄 務以峻法繩治,士偷于安,無革心。楚至,解去酷烈,以 仁惠明鐫諭,人人悅喜。」

《大唐新語》:韓思彥以御史巡察於蜀,成都富商,積財 巨萬,兄弟三人分貲不平,爭訴長史受其財賄,不決 與奪。思彥推案數日,令廚者奉乳自飲訖,以其餘乳 賜爭財者,謂之曰:「汝兄弟久禁當飢渴,可飲此乳纔 遍。」兄弟竊相語,遂號哭攀援,相咬肩膊,良久不解,但 言曰:「蠻夷不識孝義,惡妻兒離間,以至是。」侍御豈不 「以兄弟同母乳耶?」復擗踊悲號不自勝。左右莫不流 涕,請同居如初。思彥以狀聞,敕付史官,時議美之。 張汯自左拾遺左授許州司戶,有侍佐自相毆競者, 汯曰:「《禮》,宗賢尚齒者,重耆德也。奈何耆舊而有喧競? 此宰牧之政不行耳。」汯主司戶忝參其議,乃舉罰刺 史以下俸,行鄉飲之禮。競者慚謝而退,「風俗為之改 焉。」

《五代史周知裕傳》:「知裕遷宿州團練使、安州留後,所 居皆有善政。安州近淮,俗惡病者,父母有疾,置之他 室,以竹竿繫飲食委之,至死不近。知裕深患之,加以 教道,由是稍革。」

《遼史蕭文傳》:「壽隆末,知易州兼西南安撫使。高陽土 沃民富,吏其邑者每黷於貨,民甚苦之。文始至,悉去 舊弊,務農桑,崇禮教,民皆化之。」

《宋史崔翰傳》:「翰為感德軍節度使,至鎮時,盜賊充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