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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二年十月詔曰:「軌世去奢,事殷 哲后;訓物以儉,理鏡前王。朕屬流弊之末,襲澆浮之 季,雖恭己弘化,刻意隆平,而禮讓未興,侈華猶競。永 覽元風,競言集愧。思所以還淳改俗,反古移民。可罷 東田,毀興光樓。」

武帝普通元年春正月賜孝悌力田爵一級

普通四年二月乙亥躬耕籍田詔孝悌力田賜爵一 級。

大通元年春正月辛未輿駕親祀南郊詔孝悌力田賜爵一級

中大通元年正月辛酉輿駕親祀南郊孝悌力田賜爵一級

中大通三年春正月辛巳輿駕親祀南郊孝悌力田 賜爵一級。

中大通五年春正月辛卯輿駕親祀南郊詔孝悌力 田賜爵一級。

中大通六年春二月癸亥輿駕親耕籍田孝悌力田 賜爵一級。

大同三年春正月辛丑輿駕親祀南郊孝悌力田賜爵一級

大同五年春正月,車駕親祀南郊。詔「孝悌力田及州 閭鄉黨稱為善人者各賜爵一級,并勒屬所以時騰 上。」

中大同元年夏四月丙戌大赦改元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

太清元年正月辛酉輿駕親祀南郊詔孝悌力田賜爵一級

按:以上皆《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元帝承聖元年命孝子順孫悉皆賜爵

按:《梁書元帝本紀》云云。

敬帝太平元年九月改元大赦孝悌力田賜爵一級殊才異行所在奏聞

按:《梁書敬帝本紀》云云。

文帝天嘉元年春正月癸丑大赦改元詔孝悌力田殊行異等加爵一級

按:《陳書文帝本紀》云云。

天嘉三年春正月,祀南郊。詔「孝悌力田加爵一等。」秋 七月己丑,皇太子納妃,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 級。

天嘉六年春正月,《皇太子加元服》,孝悌力田為父後 者賜爵一級。

按:以上皆《陳書文帝本紀》云云。

廢帝光大元年春正月乙亥大赦改元賜孝悌力田爵一級秋七月戊申立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

按:《陳書廢帝本紀》云云。

宣帝太建元年春正月甲午即位孝悌力田及為父後者賜爵一級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太建十四年後主即位賜孝悌力田為父後者爵詔 「傷財廢業及左道珍怪等事」並禁絕之。

按《陳書後主本紀》:「太建十四年正月即位,孝悌力田 為父後者,並賜爵一級。四月,立皇子永康公引為皇 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庚子,詔鏤金銀薄,庶 物化生,土木人綵華之屬,及布帛短狹輕疏者,並傷 財廢業,尤成蠹患。又僧尼道士挾邪左道,不依經律, 人間淫祀祅書諸珍怪事,詳為條制,並皆禁絕。」

後主至德二年秋七月壬午皇太子加元服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

按:《陳書後主本紀》云云。

北魏

世祖太平真君五年詔王公至庶人不得私養沙門師巫及工巧之人

按:《魏書世祖本紀》:太平真君五年「春正月戊申,詔曰: 『愚民無識,信惑妖邪,私養師巫,挾藏讖記、陰陽圖緯、 方伎之書。又沙門之徒,假西戎虛誕,生致妖孽,非所 以壹齊政化,布淳德於天下也。自王公已下,至於庶 人,有私養沙門、師巫及金銀工巧之人在其家者,皆 遣詣官曹,不得容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 師巫、沙門身死,主人門誅。明相宣告,咸使聞知』。」

高宗太安元年詔有不孝不悌者具以名上

按:《魏書高宗本紀》:太安元年「夏六月,詔不孝父母,不 順尊長,各具以名上,其容隱者,以所匿之罪罪之。」

和平四年詔以風俗奢靡有司為之條格又詔婚姻不得苟合

按《魏書高宗本紀》:「和平四年十二月詔曰:名位不同, 禮亦異數,所以殊等級,示軌儀。今喪葬嫁娶,大禮未 備,貴勢豪富,越度奢靡,非所謂式昭典憲者也。有司 可為之條格,使貴賤有章,上下咸序,著之於令。」壬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