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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在君牙》之身」 ,正也,中也,民則之體,而人之所同然也。正以身言,欲其所處無邪行也;中以心言,欲其所存無邪思也。

臣按:為教之道不過即人身心之所有者而訓誨引導之云耳。然是道也非獨人有之而我亦有之,有之未必皆中正也,然必在我者無不正、無不中,然後推吾所以中、所以正者以倡率乎人,使人人皆中、皆正焉。不然,源濁而欲流之清,形枉而欲影之直,豈有是理哉?

《周禮》:「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 擾邦國。」

吳澂曰:「舜命契以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敬敷以寬則優游巽順而其教易成也,夫是之謂民極。」 六官皆言為民極,而司徒之教實主安擾萬國,無非和順於道德,則五品遜者宜哉。臣按:《周官》立天官掌邦治,地官掌邦教,蓋以上天下地而人處乎中,人之所以為人者,理與氣而已。氣以成形,無以治之則不能安其生;理以成性,無以教之則不能明其道。是以設官分職,以為民極。而以治民之職歸之天,教民之則歸之地。以見人君治教,皆出於天地,所以設為之官者,雖曰為民立極,而實所以代天化地施也。

《大司徒》「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 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苟。二曰以陽禮教讓,則民不爭。 三曰以陰禮教親,則民不怨。四曰以樂禮教和,則民 不乖。五曰以儀辯等,則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則民 不偷。七曰以刑教中,則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則民 不怠。九曰以度教節,則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則」 氏不失職。「《十有一》曰:以賢制爵,則民慎德。十有二曰 以庸制祿」,則民興功。

吳澂曰:「唐虞司徒所敷者五教,而周司徒施十二教。五教舉其綱,十二教則詳其目,五教在於端其本,十二教則兼舉其末,其教敬、讓、親、和、辯等,是德禮之屬也。教安中、恤節、能與、制爵、制祿,是政刑之屬也。祀禮者祭祀之禮,追養致孝,示民以敬,所以不苟且。陽禮者飲射之禮,敬老齒讓,導民以順,所以不鬥爭。陰禮」 者,婚姻之禮,男女合好,至親所在,所以不怨曠。「樂禮」 者,燕饗作樂之禮,尊卑齒位,至和所在,所以不乖離。以《儀辨等》者,有君臣上下之儀,有父子長幼之儀,隆殺有等,而民志自定,所以不踰越。「以俗教安」 者,有宮室墳墓衣服之俗,有兄弟師儒朋友之俗,安於本俗,人倫自厚,所以不偷薄。以「刑教中」 者,如鄉之八刑,以弼教而歸於中,所以不暴亂。「以誓教恤」 者,如《軍旅》之誓,使之憂患相救,而恤其事,所以不怠惰。「以度教節」 者,冠婚喪、祭之度,各有等殺,以節其欲,所以自知止足。「以世事教能」 者,士農工賈,世傳厥習,以精其能,所以不失職。十者皆謂之教,教之常也,而聖人不徒教也。「以賢制爵」 ,則不賢者莫不謹於德;「以庸制祿」 ,則無功者莫不興於功。是二者,聖人奔走天下之權,而人心之激勸所係,故不言教而列於後。

臣按:聖人所謂教者不但敷五典而已,而凡禮樂刑政之施、儀則等威之制、爵祿誓戒之事、世業士俗之常莫不有教存焉。一事之行而有一教之寓,此三代盛時邦國、都鄙、比閭、族黨之間禁令之所施行、耳目之所漸染、日用之所見聞,何者而非軌民之法則、囿民之教條哉?後世之所謂教者止有教之之名,無復教之之實。況又有「非所教而教者哉。」

以《五禮》防萬民之偽,而教之「中。」以《六樂》防萬民之情 而教之和。

臣按:天子建中和之極以為禮樂,所以防民之情偽而教之中和,使行皆中正而心無乖戾也。

「正月之吉,始和布教於邦國都鄙。」乃縣教象之法於 象魏,使萬民觀教象,挾日而斂之。乃施教法於邦國 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

朱申曰:「建子之月朔日,始調和十二教以下之事,而頒布此教職文書於邦國、都鄙,以地官之教法畫之為象而懸於兩觀,使萬民觀教法而儀則之,浹一旬乃收斂,使遠近皆知之,乃施教民之法於外之邦國、內之都鄙,使邦國諸侯教邦國之民,都鄙大夫教都鄙之民。」

歲終,則令教官正治而致事。正歲,令於教官曰:「各共 爾職,修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正,則國有常刑。」

賈公彥曰:「《周禮》凡言正歲」 者,夏建寅之月也;直言「『正月』者,周建子之月也。」

《吳澂》曰:「正治修其文書,致事上其計簿。」

《小司徒》之職,「掌建邦之教法。凡用眾庶,則掌其政教 與其戒禁。」

朱氏曰:「政以正之,教以導之,戒以飭其怠忽,禁以使之勿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