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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長或易,小大之用,明言所施。勿得南箕北斗,名而 非實。其有負能仗氣,擯壓當時,著賓戲以自憐,草客 嘲以慰志。人生一世,逢遇誠難,亦宜』」去此幽谷,翔茲 天路。趨「銅駝」以「觀國」,望「金馬」而來庭。便當隨彼方圓, 飭之矩矱。

北魏

太宗永興五年詔求儁逸按魏書太宗本紀永興五年二月詔分遣使者巡求儁逸其豪門彊族為州閭所推者及有文武才幹臨

疑能決。「或有先賢世胄,德行清美,學優義博,可為人 師者,各令詣京師,當隨才敘用,以贊庶政。」

世祖延和元年詔以禮辟召賢良

按:《魏書世祖本紀》,延和元年十二月,「先是辟召賢良, 州郡多逼遣之。詔曰:『朕除偽平暴,征討累年,思得英 賢,緝熙治道,故詔州郡,搜揚隱逸,進舉賢俊。古之君 子,養志衡門,德成業就,才為世使。或雍容雅步,三命 而後至;或棲棲遑遑,負鼎而自達。雖徇尚不同,濟時 一也。諸召人皆當以禮申諭,任其進退,何逼遣之有』」 也。此刺史守宰,宣揚失旨,豈復光益,乃所以彰朕不 德。自今以後,各令鄉閭推舉守宰,但宣朕虛心求賢 之意。既至,當待以不次之舉,隨才文武,任之政事。其 明宣敕,咸使聞知。

高祖延興二年詔舉才堪專對者

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二年「秋七月壬寅,詔州郡縣 各遣二人才堪專對者赴。九月講武,當親問風俗。 延興三年,詔有孝悌力田者,具以名聞。」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十一月 詔:「其有力田孝悌,才器有益於時,信義著於鄉閭者, 具以名聞。」

太和十七年九月詔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太和十八年。詔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 按《魏書高祖本紀》。「十八年十一月辛未。詔孝義廉貞 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十二月丁卯。詔孝悌廉義文 武應求者。具以名聞。」

太和十九年。詔「各州郡舉士。」

按《魏書高祖本紀》,十九年「夏四月辛亥,詔德著丘園 者具以名聞。庚申,行幸魯城,親祠孔子廟。詔兗州剌 史舉部內士人才堪軍國者及守宰治行,具以名聞。 六月壬子,詔濟州東郡、滎陽及河南諸縣,車駕所經 者,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冬十月辛酉,詔 州郡諸有士庶經行修敏,文思遒逸,才長吏治,堪幹 政事者,以時發遣。」

太和二十一年五月庚寅詔「雍州士人。其孝友德義 文武才幹悉仰貢舉。」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肅宗孝昌元年詔群臣各舉所知

按《魏書肅宗本紀》:孝昌元年三月甲戌,詔曰:「選眾而 舉,其來自昔。朕纘承大業,綜理萬幾,求賢致治,心焉 若渴。知人則哲,振古所難。宜博訪公卿,採茲聲實。可 令第一品以下五品以上,人各薦其所知,不限素身 居職,必使精辯器藝,具注所能,然後依牒簡擢,隨才 收敘。庶濟濟之美,無替往時,謇謇之直,有申茲歲。」

敬宗建義元年詔舉德行文藝政事強直者

按《魏書敬宗本紀》:「建義元年五月壬午,詔求德行、文 藝、政事強直者,縣令、太守、刺史皆敘其志業,具以表 聞。得三人以上,縣令、太守、刺史賞一階,舉非其人,亦 黜一階。又以舊敘軍勳,不過征虜,自今以後,宜依前 式。以上餘階,積而為品。其從輿駕北來之徒,不在此 例。悉不聽破品受階,破階請帛。」帝以寇難未夷,避正 殿責躬撤膳,又班募格,「收集忠勇。其有直言正諫之 士,敢決徇義之夫,陳國家利害之謀,赴君親危難之 節者,集華林園面論事。」

孝靜帝天平三年春正月戊申詔百官舉士舉不稱才者兩免之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北齊

孝昭帝皇建二年詔內外諸臣每二年各薦舉一人按北齊書孝昭帝本紀皇建二年二月丁丑詔內外執事之官從五品已上及三府主簿錄事參軍諸王

文學,侍御史,廷尉三官,尚書郎中,中書舍人,「每二年 之內,各舉一人。」

按《冊府元龜》皇建二年詔:「其高才良器,允文允武,理 識深長,幹具通濟,操履凝峻,學業宏贍,諸如此輩,隨 取一長,無待兼資,方充舉限。」

後主天統三年太上皇詔京官舉人有差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三年「春正月戊戌,太上皇 帝詔京官執事散官三品已上各舉三人,五品已上 各舉二人,稱事七品已上及殿中侍御史、尚書都檢 校御史、主書及門下錄事各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