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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四年「十一月己未,詔王公卿 尹、九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直言之士。」

泰始五年十二月詔「州郡舉勇猛秀異之士。」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泰始七年六月詔「公卿以下舉將帥各一人。」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泰始八年二月。詔內外群官。舉任邊郡者。各三人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康九年五月詔內外群官舉守令之才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成帝咸和六年三月癸未詔舉賢良直言之士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咸和七年。冬十一月壬子,「詔舉賢良。」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簡文帝咸安二年詔所司舉隱逸之賢

按《晉書簡文帝本紀》:「咸安二年三月丁酉,詔曰:『朕居 阿衡,三世不能濟彼時雍,乃至海西失德,殆傾皇祚。 賴祖宗靈祇之德,皇太后淑體應期,藩輔忠賢,百官 戮力,用能蕩氛霧於昊蒼,耀晨輝於宇宙。遂以眇身 託於王公之上,思賴群賢,以弼其闕。夫敦本息末,抑 絕華競,使清濁異流,能否殊貫,官無秕政,士無謗讟, 不有懲勸,則德禮焉施。且彊寇未殄,勞役未息,自非 軍國戎祀之要,其華飾煩費之用皆省之』。」夫肥遁窮 谷之賢,滑泥揚波之士,雖抗志元霄,潛默幽岫,貪屈 高尚之道,以隆協贊之美,孰與自足山水,棲遲丘壑, 徇匹夫之潔,而忘兼濟之大邪?古人不借賢於曩代, 朕所以虛想於今日。內外百官,各勤「所司,使善無不 達,惡無不聞,令詩人無素飧之刺,而吾獲虛心之求 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