懿宗咸通十一年試宏詞選人權廣貢舉額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咸通十一年 正月,以吏部尚書蕭鄴、吏部侍郎子德孫、吏部侍郎 楊知溫、考官司勳員外郎李輝、禮部員外郎崔澹等 考試,應宏詞選人。四月,敕:「去年屬以用軍之際,權停 貢舉一年。今已偃戈,卻宜仍舊。來年宜別許三十人 及第,進士十人,明經二十人,已後不得援例。」
咸通十二年,試「宏詞選人。」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十二年三月, 以吏部尚書蕭鄴、吏部侍郎歸仁晦、李當、考官司勳 郎中鄭紹業、兵部員外郎陸勳等試宏詞選人。 咸通十三年試宏詞選人。」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十三年三月, 以吏部尚書蕭鄴、吏部侍郎獨孤雲考官,職方郎中 趙蒙、駕部員外郎李紹考試宏詞選人。試日,蕭慟替, 差右丞孔溫裕權判。」
僖宗乾符四年試宏詞選人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僖宗乾符四 年正月,以吏部尚書鄭從讜、吏部侍郎孔晦、吏部侍 郎崔蕘考宏詞選人。」
乾符五年試「宏詞選人。」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五年六月,以 吏部尚書鄭從讜、吏部侍郎崔沆考宏詞選人, 乾符六年,試宏詞選人。」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六年三月,以 吏部侍郎崔沆、崔澹試宏詞選人,駕部郎中盧蘊、刑 部郎中鄭頊為考官。」
昭宗天祐三年准廣明經進士額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天祐三年正 月,國子監奏「得監生郭應圖等六十人狀稱,伏睹今 年六月五日敕文,應國學與諸道等明經一例解送 兩人者。應圖等早辭耕稼,夙慕詩書。自拋鄉邑之中, 便忝國庠之內。棲遲守學,轗軻於時。未諧升進之期, 卻抱減退之患。苟或諸道解送,監府同條,實謂首尾 難分,本枝無異。伏請聞奏,俾遂渥恩者。」又河南府奏: 「當府取解明經舉人周定言等二十七人,各據取解, 差司錄參軍崔蘊考試,並已及格。伏緣明經舉人,先 准敕,諸州府解送不得過二人者。今當府除去留外, 見在二十七人考試,並已及格,若只送二人,必恐互 有爭論,難以指揮者。」敕曰:「取士之科,明經極重,每年 人數,已有舊規。去夏雖舉條流,蓋慮所司踰濫。今者 國子監既有聞奏,河南府亦具陳論,不念遠人,何以 誘進,只在乎升陟之際,切務公平,又何必解送之時, 便為沙汰。將免遺才之嘆,須開汲善之門,特改舊條, 俾循往例。國子監、河南府所試明經,並依准常例解 送禮部。所放人數,亦許酌量施行,但不得苟徇囑求, 遂致僥倖。兼下諸道准此。」二月,禮部奏:「伏以朝廷累 年多事,道途艱辛,在遠舉人,併阻隨計。逐年所司放 榜,人數不常,量其少多,臨事增減。今者干戈稍弭,水 陸漸通,舉人等皆負笈擔簦,裂裳裹足,來求試藝,競 切觀光。雖人數不廣於近年,而貢籍頗甚其屈譽,至 於俊造,亦有其人。臣今欲於去年數外,更放三數人, 佇開勸誘之門,以贊文明之運,已選今月二十一日 放榜,伏候進止者。」敕曰:「朝廷取士之科,每歲擇才之 重,必資藝實,以副勤求。或來自遠途,或久稽鄉薦,今 年就試,多有屈人,所司奏論,是宜俞允。苟葉無私之 道,俾開振滯之門,切在精詳,佇觀公當。其禮」部所放 進士,於舊年人數外,宜令更添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