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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人》

舉人者,舉到之人。《北齊書。鮮于世榮傳》,「以本官判尚 書省右僕射事,與吏部尚書袁聿修在尚書省簡試 舉人。」《舊唐書高宗紀》:「顯慶四年二月乙亥,上親策試 舉人,凡九百人。」調露元年十二月甲寅,臨軒試應岳 牧舉人是也。登科則除官,不復謂之舉人,而不第則 須再舉。

《太祖實錄》:「許瑗,饒之樂平人。至正中,兩以《易經》舉。」

於鄉皆第一,會試不第。《贛州府志》曰:「鄉舉在宋為漕試,謂之發解第階之解,送南宮會試耳。試不第者,須再試未階以入仕也。及累舉不第,然後有推恩焉,謂之特奏者,不復繫之鄉舉矣。元時亦然,至國朝始定為入仕之途,則一代之新制也。」 按宋時亦有不須再試而送南宮者,謂之免解進士。《澠水燕談》:「仁宗籍田時,許開封國學舉人陪位,因得免解。」

不若今人以舉人為一定之名也。進士乃諸科目中 之一科,而《傳》中有言舉進士者,有言舉進士不第者。

孟浩然應進士不第,杜甫天寶初應進士不第,唐衢應進士久而不第。溫庭筠大中初應進士累年不第,吳筠舉進士不第,皇甫鎮舉進士二十三上,不中第,《五代史》亦然。敬翔,乾符中舉進士不中。鄭遨,唐昭宗時舉進士不中。李振常舉進士,咸通乾符中連不中。鄭玨舉進士數不中。司空頲,唐僖宗時舉進士不中;《馮王》少舉進士不中。《李鏻》少舉進士累不中。《賈緯》少舉進士不中。

但云「舉進士。」則第不第未可知之辭。不若今人已登 科而後謂之進士也。

宋徽宗宣和六年,禮部試進士至萬五千人。是年,賜第八百五人。

自本人言之,謂之《舉進士》。自朝廷言之,謂之《舉人》。

唐文宗開成三年五月丁巳朔,敕禮部貢院,「進士、舉人,歲限放三十人及第。」 進士舉人者,謂舉進士之人也。

《進士即是舉人》,不若今人以《鄉試榜》謂之《舉人,會試 榜》謂之《進士》也。

永樂六年六月,翰林院庶吉士沈升上言:「近年各布 政司、按察司,不體朝廷求賢之盛心,苟圖虛譽,有稍 能行文,大義未通者,皆領鄉薦,冒名貢士。及至會試 下第,其中文字稍優者,得除教官,其下者亦得升國 子監。以至天下士子競懷僥倖,不務實學。」洪熙元年 十一月,四川雙流縣知縣孔友諒上言:「乞將前此下 第舉人,通計其數,設法清理。」是明初纔開舉人之塗, 而其弊即已如此。然下第舉人,猶令入監讀書三年, 許以省親,未有使之游蕩於人間者。正統十四年,存 省京儲,始放回原籍。其放肆無恥者,游說干謁,靡所 不為,已見於成化十四年禮部之奏。至於末年,則挾 制官府,武斷鄉曲,於是崇禎中命巡按御史考察所 屬舉人,間有黜革,而「風俗之壞,已不可復返矣。」

《進士》

《進士》即舉人中之一科,其試於禮部者,人人皆可謂 「進士。」

唐人未第稱進士,已及第則稱前進士。《雍錄》引唐人詩云:「曾題名處添前字。」 《通鑑》:「建州進士葉京嘗預宣武軍宴,識監軍之面,既而及第,在長安與同年出游,遇之於塗,馬上相揖,因之謗議喧然,遂沈廢終身。」 是未及第而稱進士也。

試畢放榜,其合格者曰賜進士及第,後又廣之曰賜 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然後謂之登科。所以異於同 試之人者,在乎賜及第、賜出身而不在乎進士也。宋 政和三年五月乙酉,臣僚言:「陛下罷進士,立三舍之 法,今賜承議郎徐禋進士出身,於名實未正,乞改賜 同上舍出身。」從之。

《科目》

唐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有明經,有進士,有俊士,有明 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 有童子。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 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此歲舉之常選也。其天 子自詔曰「制舉」,如姚崇「下筆成章」,張九齡道侔伊呂 之類,見于史者凡五十餘科,故謂之科目。今代止進 士一科,則有科而無目矣。猶沿其名,謂之「科目」,非也。 王維楨欲于科舉之外,倣漢、唐舊制,更設數科,以收 天下之奇士。不知進士偏重之弊,積二三百年,非大 破成格,雖有他材,亦無繇進用矣。

《制科》

唐制,天子自詔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唐志》曰:「所 謂制舉者,其來遠矣。」自漢以來,天子常稱制詔,道其 所欲問而親策之。唐興,世崇儒學,雖其時君賢愚好 惡不同,而樂善求賢之意未始少怠。故自京師外至 州縣有司常選之士,以時而舉。而天子又自詔四方 德行才能文學之士,或高蹈幽隱與其不能自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