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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肅,肅曰:「崔群雖少年,他日必至公輔。」果如其言。太 和初,禮部侍郎崔郾試進士東都,吳武陵出杜牧所 賦《阿房宮辭》,請以第一人處之,此知其賢而進之也。 張昌齡舉進士,與王公治齊名,皆為考功員外郎王 師旦所絀。太宗問其故,對曰:「昌齡等華而少實,其文 浮靡,非令器也。取之則後生勸慕,亂陛下風雅。」帝然 之。溫庭筠苦心硯席,尤長於詩賦。初舉進士,至京師, 人士翕然推重。然士行塵雜,不修邊幅,能逐絃吹之 音,為側豔之詞。公卿家無賴子弟裴誠、令狐滈之徒, 相與蒱飲,酣醉終日,繇是累年不第。羅隱有詩名,尤 長於詠史,然多譏諷,以故不中第。此知其不可而退 之也。《宋史·陳彭年傳》言:「景德中,彭年與晁迥同知貢 舉,請令有司詳定考試條式。真宗命彭年與戚綸參 定,多革舊制,專務防」閑,其所取者,不復選擇,文行止 較一日之藝。雖杜絕請託,然置甲等者或非人望。《宋 白傳》言:初,陳彭年舉進士,輕俊,喜謗主司。白知貢舉, 惡其為人,黜落之,彭年憾焉。後居近侍,為貢舉條制, 多所關防,蓋為白設也。蓋昔之取士,雖程其一日之 文,亦參之以平生之行,而鄉評士論,一皆達於朝廷。 故《王旦傳》言:翰林學士陳彭年呈政府科場條目,旦 投之地曰:「內翰得官幾日」,乃欲隔絕天下進士。彭年 皇恐而退,而范仲淹、蘇頌之議,並欲罷彌封、謄錄之 法,使有司考其素行,以漸復兩漢選舉之舊。夫以彭 年一人之私,而遵為數百年之成法,無怪乎繁文日 密而人材日衰。後之人主,非有重門洞開之心胸,不 能起而更張之矣。

《冊府元龜》唐憲宗元和二年十二月敕:「自今以後,州 府所送進士,如跡涉疏狂,兼虧禮教,或曾為官司科 罰,或曾任州府小吏,一事不合入清流者,雖薄有詞 藝,並不得申送。如舉送以後事發,長吏停見任及已 停替者,殿二年,本試官及司功官並貶降。」是進一不 肖之人,考試之官,皆有責焉。今則藉口於糊名,而曰 「吾衡其文,無繇知其人也。」是教之崇敗行,而代為之 逭其罪也。

《容齋四筆》曰:「唐世科舉之柄,顓付之主司,仍不糊名。 又有交朋之厚者,為之薦達,謂之通牓。故其取人也, 畏於譏議,多公而審,亦或脅於權勢,或撓於親故,或 累於子弟,皆常情所不能免者。若賢者臨之則不然, 未引試之前,其去取高下,固已定於胸中矣。韓文公 《與祠部陸員外書》曰:『執事之與司貢士者,相知誠深 矣。彼之所望於執事,執事之所以待乎彼者,可謂至 而無間矣。彼之職在乎得人,執事之志在乎進賢,如 得其人而授之,所謂兩得。愈之知者,有侯喜、侯雲長、 劉述古、韋群玉,此四子皆可以當首薦,而極論者,期 於有成而後止可也』。」沈杞、張弘、尉遲汾、李紳、張後餘、 李翊,皆出群之才與之,足以收人望而得才實。主司 廣求焉,則以告之可也。往者陸相公司貢士,愈時幸 在得中,所與及第者,皆赫然有聲。原其所以,亦繇梁 補闕肅、王郎中礎佐之。梁舉八人,無有失者,其餘則 王皆與謀焉。陸相待王與梁如此,不疑也。至今以為 美談。此書在集中,不注歲月。按《摭言》云:「貞元十八年, 權德輿主文,陸傪員」外通牓。韓文公薦十人,於傪、權 公。凡三牓,共放六人,餘不出五年內皆捷。以《登科記》 攷之,貞元十八年,德輿以中書舍人知舉,放進士二 十三人,尉遲汾、侯雲長、韋紓、沈杞、李翊登第。十九年, 以禮部侍郎放二十人,侯喜登第。永貞元年,放二十 九人,劉述古登第。通三牓,共七十二人,而韓所薦者 預其七。元和元年,崔邠下放李紳;三年,又放張後,餘 張弘。皆與《摭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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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李揆傳》:「乾元初,兼禮部侍郎,言主司取士,多 不攷實,徒峻其隄防,索其書策。殊不知藝不至者,居 文史之囿,亦不能摛辭,深昧求賢之意也。及試進士, 請於庭中設五經諸史及《切韻》本於床,引貢生謂之 曰:『大國選士,但務得才,經籍在此,請恣尋檢』。」

《舒元輿傳》:「『元輿舉進士,見有司鉤校苛切,因上書言: 自古貢士未有輕於此者,且宰相公卿繇此出而有 司以隸人待之,羅棘遮截,疑其為奸,非所以求忠直 也』。又言:國朝校試,窮微探隱,無所不至。士露頂跣,足 以赴科場,此先輩所以有投槧而出者。然狡偽之風 所在而有,試者愈嚴,而犯者愈眾,桁楊之辱,不足以」 盡辜。如主司真具別鑒,雖懷藏滿篋,亦復何益?故搜 索之法,秖足以濟主司之所短,不足以顯才士之所 長也。今日考試之弊,在乎求才之道不足,而防姦之 法有餘。宋元祐初,御史中丞劉摰上言:「治天下者,遇 人以君子長者之道,則下必有君子長者之行應於 上。若以小人遇之,彼將以小人自為」矣,況以此行於 學校之間乎?誠能反今日之弊,而以教化為先,賢才 得而《治具》張,不難致也。

《金史》,「泰和元年,省臣奏,搜簡之法雖嚴,至於解髮袒 衣,索及耳鼻,殊失待士之禮。故大定二十九年,已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