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1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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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歲」歲滋多。所以然者,蓋由每次科場及第進士,大 率是國子監、開封府解送之人,則人之常情,誰肯去 此而就彼哉?夫設美官厚利進取之塗,以誘人於前, 而以苛法空文禁之於後,是猶決洪河之尾,而捧土 以塞之,其勢必不行矣。《書》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國 家設賢能之科,以待四方之士,豈可使京師作妄之 人獨得取之?今來柳材起請科場事件,若依而行之, 委得中外均平,事理允當,可使孤遠者有望榮進,僥 倖者各思還本矣。難者必曰:「國家比設封彌、謄錄,以 盡至公。其諸路舉人所以及第少於京師者,自以文 藝疏拙,長短相形,理宜黜退。今若於封彌試卷上題 在京逐路字號,必慮試官挾私者因此得以用情,是 大不然。國家設官分職,以待賢能,大者道德器識以 弼諧教化;其次明察惠和以拊循州縣;其次方略勇 果以扞禦外侮;小者刑獄錢穀以供給役使。」豈可專 取文藝之人,欲以備百官,濟萬事邪?然則四方之人, 雖於文藝或有所短,而其餘所長,有益公家之用者, 蓋亦多矣,「安可盡加棄斥,使終身不仕邪!凡試官挾 私者,不過徇其親知鄉黨,今雖題逐路字號,若試官 欲徇親知,則一路之人共聚一處,不知何者為其親 知;若欲徇一鄉黨,則一路之中所取自有分數,豈可 偏於本路剩取一人?以此言之,雖題逐路字號,試官 亦無所容其私也。若朝廷尚以為有所嫌疑,即乞令 封彌將國子監、開封府及十八路臨時各定一字為 偏傍立號。假若國子監盡用『《乾》』字,開封府盡用《坤》字, 京東路盡用《離》字,京西路盡用『《坎》』字偏傍,其餘路分 並依此例。」委知貢舉官於逐號之中考較文理善惡, 各隨其所長短,每十人中取一人奏名,不滿十人者, 六人以上,五人以下,更不取人。「其親戚舉人別試者, 緣人數至少,更不分別立號,只依舊條混同封彌分 數取人。其合該奏名者,更不入南省奏名數內。如允 所奏,乞降指揮下貢院遵守施行者。」

《謝應中制科啟》
蘇軾

臨軒策士,方搜絕異之才;隨問獻言,誤占久虛之等。 忽從佐縣,擢與評刑,內自顧於無堪,凜不知其所措。 恭惟制治之要,惟有取人之難。用法者畏有司之不 公,故捨其平生而論其一日;通變者恐人材之未盡, 故詳於採聽而略於臨時。茲二者之相形,顧兩全而 未有一之於考試而掩之於倉卒,所以為無私也。然 「而才行之跡無由而深知,委之於察舉而要之於久 長,所以為無失也;然而請屬之風或因而滋長,此隋、 唐進士之所以為有弊,魏晉中正之所以為多姦。」惟 是賢良茂異之科,兼用考試察舉之法,每中年輒下 明詔,使兩制各舉所聞。在家者能孝而恭,在官者能 廉而慎,臨之以患難而能不變,邀之「以寵利而能不 回」,既已得其行己之大方,然後責其當世之要用。學 博者又須守約而後取,文麗者或以用寡而見尤,特 於萬人之中求其百全之美。「凡與中書之召命,已為 天下之選人,而又有不可測知之論,以觀其默識之 能,無所不問之策,以考其博通之實。」至於此而不去, 則其人之可知。然猶使御史得以求其疵,諫官得以 考其素,一陷清議,輒為廢人。是以始由察舉,而無請 謁公行之私;終用考試,而無倉卒不審之患。蓋其取 人也如此之密,則夫不肖者,安得而容。軾才不迨人, 少而自信。治經獨傳於家學,為文不願於世知。特以 饑寒之憂,出求斗升之祿,不謂諸公之過聽,使與群 豪而「並遊。始不自量,欲行其志,遂竊俊良之舉,不知 才力之微。論事迂闊而不能動人,讀書疏略而無以 應敵。取之皇愧,得之益慚。」此蓋伏遇某官,以堯舜之 道輔吾君,以伊、周之業為己任。恐一夫不獲自盡,亦 為廟堂之憂。思天下所以太平,必用芻蕘之說,亟收 末學,以輔大猷。然志卑處高,德薄寵厚。歷觀前輩,由 此為致君之資;敢以微軀自今為許國之始。

《謝中制科啟》
蘇轍

轍以薄材,親承大問,論議群起,予奪相乘。不意聖恩 之曲加,猶獲從吏之殊寵。伏讀告命,重積震惶,嘉其 愛君之心,期以克終之譽。辭不獲命,媿無以堪。轍生 於遠方,有似愚直。幼承父兄之餘訓,教以彊己而力 行。雖為朝廷之直臣,常欲挺身而許國。位卑力薄,自 許過高,言發譴生,事勢宜爾。迨尋策問之微意,實皆 安危之大端。自謂不及,則曰志勤道遠。開其不諱,則 曰「無悼後害。」切以制策之及此,又念科目之謂何。罄 其平時之所懷,猶懼不足以仰對。言多迂闊,罪豈容 誅。伏以國家取人之科,惟是剛柔適中之士。太剛則 惡其猖狂不審,太柔則畏其㢲懦不勝。將求二者之 中,屬之以事,固非一介之賤所或能「當;轍之不才,過 乃由此。然而訐切憤悱,為知士之所不許;因循鹵莽, 又有國之所樂聞。使舉世將以從容而自居,則天下 誰當以奮發而為意?」此蓋某官羽翼盛時,冠冕多士。 思盡芻蕘之議,以明寬厚之風。羇危之所恃以為無 憂,紛紜之所恃以為定論。顧惟無似,尚辱甄牧。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