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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元格,諸科並再取文解,以十月二十五日到省畢, 違限不收。」從之。

後晉

高祖天福三年准下第人投訴屈塞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福三 年三月,翰林學士承旨、兵部侍郎、權知貢舉崔梲奏, 「臣謬蒙眷渥,叨掌文衡,實憂庸懦之材,不副搜羅之 旨。敢不揣摩頑鈍,絕杜阿私,上則顯陛下求賢,次則 使平人得路。但以今年就舉,比常歲倍多,科目之中, 兇豪甚眾。每駮榜出後,則時有喧張,不自省循,但言 屈塞,互相朋扇,各出言詞,或云主司不公,或云試官 受賂。實慮上達聖聽,微臣無以自明,晝省夜思,臨深 履薄。今臣欲請令舉人落第之後,或不甘心,任自投 狀披陳,卻請所試與疏義對證,兼令其日一甲同共 較量。若獨委試官,恐未悉詞理。倘是實負抑屈,則所 司固難逭憲章。如其妄有陳論,則舉人乞痛加懲斷, 冀此際免虛遭謗議,亦將來可遠久施行。儻蒙聖造 俞允,伏乞降敕處分。」從之。

後周

世宗顯德二年詔落進士嚴說等十一人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顯德二 年三月,敕尚書禮部貢院奏,「今年新及第進士李覃、 嚴說、何曮、武允成、王汾、閭丘舜卿、楊徽之、任惟吉、趙 鄰幾、周度、張慎微、王翥、馬文、劉選、程浩然、李震等一 十六人,所試詩賦文論、策文等。國家設貢舉之司,求 英俊之士,務詢文行,方中科名。比聞近年以來,多有 濫進,或以年勞而得第,或因媒勢以出身。今歲所放 舉人,試令看驗,果然紕繆,須至去留。其李覃、何曮、楊 徽之、趙鄰幾等四人,宜放及第。其嚴說、武允成、王汾、 閭丘舜卿、任惟吉、周度、張慎微、王翥、馬文、劉選、程浩 然、李震等一十二人,藝學未精,並宜勾落,且令苦學, 以俟再來。」禮部侍郎劉溫叟失於選士,「頗屬因循。據 其過尢,合行譴謫,尚示寬恕,別具條理奏聞。」

顯德五年,覆落進士郭峻等七人。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顯德五 年三月詔曰:『比者以近年貢舉。頗是因循。頻詔有司, 精加試練。所冀去留無濫。優劣昭然。昨據貢院奏,今 年新及第進士等所試文字或有否臧。爰命詞臣,再 令考覆。庶涇渭之不雜。免玉石之相參。其劉垣、戴貽 慶、李頌、徐緯、張覲等。詩賦稍優。宜放及第』。」王汾據其 文「字,亦未精當,念以須曾剝落,特與成名。熊若谷、陳 保衡皆是遠人,深可嗟念,亦放及第。郭峻、趙保雍、楊 丹、安元度、張昉、董咸則、杜思道等,未甚苦辛,並從退 落,更宜修進,以俟將來。知貢院、右諫議大夫劉濤,選 士不當,有失用心,可責授右贊善大夫,俾令省過,以 誡當官。」先是,濤於東京放榜後,率新及第進士劉坦 已下一十五人來赴行在,以其所試詩賦進呈。上以 其詞紕繆,命翰林學士李昉覆試,故有是命。

太祖乾德元年八月壬辰詔九經舉人下第者再試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按選舉志詔曰舊制九經一舉不第而止非所以啟迪仕進之路也自今依諸

科,許再試。

乾德四年二月,試下第舉人郝益等應賢良科對策 《疏略》,罷遣之。

按《宋史太祖本紀》,四年二月辛酉,試下第舉人。 按《玉海》,「四年二月二十日,知貢舉王祐上進士諸科 十五人,帝恐遺才,命錄其長者。五月庚寅,於紫雲樓 下召陶穀、竇儀等同試賢良直言,經學優深科。郝益、 姜涉等文理疏略,不應策問,賜酒遣之。」

開寶六年詔落進士武濟川等二人再試下第舉人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開寶六年翰林學士李昉知貢舉取宋準以下十一人而進士武濟

川,三傳。劉睿材質最陋,對問失次,上黜之。濟川,昉鄉 人也,會有訴昉用情取舍,帝乃籍終場下第人姓名, 得三百六十人,皆召見,擇其一百九十五人,并準以 下,乃御殿給紙筆,別試詩賦。命殿中侍御史李瑩等 為考官,得進士二十六人,《五經》四人,《開元禮》七人,《三 禮》三十八人,三傳二十六人,三史三人,學究十八人, 明法五人,皆賜及第。

太宗端拱元年五月壬寅親試下第舉人賜及第有差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按《選舉志》。端拱初。禮部試 已。帝慮有遺才。取不中格者再試之。於是由再試得 官者數百人。

按《文獻通考》:「端拱元年,禮部放進士程宿以下二十 八人,諸科一百一十人。榜既出而謗議蜂起。上意其 遺材,遽召下第人覆試於崇政殿,得進士馬國祥以 下及諸科凡七百人,以試中為目,用白詔紙書其名 氏以賜之,令權知諸縣簿尉。六月,又命右正言王世 則等召諸下第進士及諸科於武成王廟重試,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