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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五名,主考諭德傅珪、侍講顧清。」

正德五年鄉試。

按《大政紀》,「五年八月,順天府奏,鄉試取中式舉人王 江等一百三十五名,主考翰林學士傅珪、侍講學士 毛澄。應天府奏,鄉試取中式舉人孫繼先等一百三 十五名,主考侍讀學士蔣冕、侍講朱希周。」

正德八年復鄉試舊額。

按:《大政紀》「八年八月,順天府奏,鄉試取中式舉人史 道等一百三十五名,主考侍講吳一鵬、中允劉龍。應 天府奏,鄉試取中式舉人王大化等一百三十五名, 主考諭德倫文敘,中允賈詠。山東、河南、陝西、山西鄉 試,俱照額取士。」先四省以劉瑾稍增解額,及庚午瑾 誅,尚書費宏因開科期近,奏准後科改正,故悉遵舊 額。

正德十年定「文武官子弟入場例。」

按《明會典》:「正德十年,令兩京武學幼官及軍職子弟 有志科目者,亦許應試,惟不充貢。」又「奏准兩京文職 衙門及各布政司,凡有弟男人等回籍鄉試者,令赴 告本州縣,取結明白,轉送提學官,考試入場,不許徑 于仕宦衙門移文起送。其提學官一體遵守,不許阿 徇,違者通查參究。」

正德十一年鄉試。

按《大政紀》,「十一年八月,順天府奏,鄉試取中式舉人 周光宙等一百三十五名,主考侍讀學士汪俊、諭德 顧鼎臣。應天府奏,鄉試取中式舉人崔桐等一百三 十五名,主考侍講學士李廷相,諭德溫仁和。」

世宗嘉靖六年定直省訪舉考官移取同考例許教官鄉試始令京官主各省鄉試

按:《明會典》,嘉靖六年,令兩京鄉試,除主考照例奏請 簡命禮部,仍會吏部,于兩京六科部屬等官內訪舉, 每經一員,隨考試官入院,各總校本房,其餘仍用教 官。各布政司預呈禮部,亦會舉京官或進士,每處二 員,主考監臨官不許干預內簾職事。又奏准,鄉試除 主考官上請會舉,其同考官,巡按御史移文別省請 取、止具某經員數、不許明列姓名聽彼處巡按御史 會提學官推舉開送。又奏准、歲貢出身教職、歷任三 年教有成效、提學官考試文學優長者、許就見任地 方入試

按《永陵編年史》:「嘉靖六年四月,張璁疏:每年鄉試,簾 外官預結生徒,密通關節,獲雋之士,多出私門。兩京 雖重內簾,而經房學官荒謬卑庸,亦多弊孔。明歲鄉 舉,宜命京官往試,京闈亦用甲科分考,以羅真才。禮 官覆議,從之。」

嘉靖七年,命禮部會舉京官主考。

按明《昭代典則》,嘉靖七年鄉試,命禮部會舉京官,各 省主考。先是張璁題為「慎科目以風勵人材」事,奉欽 依,開科前數月,各布政司呈禮部會舉京官,每處二 員,具奏馳驛前去,主考監臨官不許干預內簾職事。 嘉靖十年,許遼東附順天考試,禮部奏請禁鄉試,巡 按收遺士與京官爭儀節諸弊。

按:《明會典》十年題准:「直隸德州左等衛儒學,聽山東 提學官管轄,就於山東布政司應試;遼東生儒,聽遼 東巡按御史,考送順天府應試。」按會典作十年而春明夢餘錄乃作十三

年,今並附于此,以待考正

按《永陵編年史》:「嘉靖十年,禮部李時言,『各省鄉試,巡 按不得收取遺士,不得與京官爭儀節,不得徇私聘 考官』。浙江巡按李佶請經房閱得儁卷,必發監臨參 閱墨卷,以為去取。李時云:『若得參閱,又非糊名易書 之法矣』。上從之。」

按《春明夢餘錄》:「遼東原附山東科舉,嘉靖十三年因 過海風濤,改附順天。」

嘉靖十四年,始令貴州別自開科。

按:《明會典》:十四年,令貴州另自開科。其解額雲南四 十名,貴州二十五名。按春明夢餘錄作十六年互異 按《大政紀》:嘉靖十四年七月,「初命貴州開鄉舉科。」先, 貴州諸生附試雲南,跋涉艱阻,至是巡按御史王杏 上言,乞自開科,從之。

按明《昭代典則》,「嘉靖十四年秋八月,始雲南、貴州各 另開科取士。」國朝設科取士,初廣西附搭廣東,貴州 附搭雲南。後因廣西人材漸多,奏准另自開科,惟貴 州仍附搭雲南。今議貴州雖與雲南接壤,而山勢險 絕,道里遐陬,盜賊出沒無常,秋夏嵐瘴盛發,每科應 試生員,跋涉衝冒,多所殞傷。況今文教漸洽,遐方絕 域,人材日盛。每科應試之士,數踰七百。中式錄文、五 經具備。及舉進士科不乏人。許令貴州建立科場,依 期開試。雲南鄉試解額准取四十名,貴州二十五名。 嘉靖十六年題准儒士應試取京官印結

按:「《明會典》十六年題准:今後順天府鄉試儒士,務要 查審辨驗,籍貫明白。其附籍可疑之人,取有同鄉正 途出身官保結,方許應試。」

按《大政紀》:十六年九月,逮繫應天典試官江汝璧、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