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3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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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第部外編

崖下。放言「祥符中,西蜀有舉人同硯席,既得舉,貧干 索旁郡乃能辦。行已迫,歲始發,鄉里懼,引保後。時窮 日夜以行,至劍門張惡子,廟號英顯王,其靈響震山 川,過者必禱焉。」二子過廟已昏晚,大風雪,苦寒不可 夜行,遂禱于神,各占其得,且祈夢為信。草草就廟廡 下,席地而寢。入夜,風雪轉甚,忽見廟中燈燭如晝,然 後餚俎甚盛,人物紛然往來。俄傳道自遠而至,聲振 西山,皆嶽瀆貴神也。既席,賓主勸酬如世人,二子大 懼,已無可奈何,潛起伏暗處觀焉。酒行,一人曰:「帝命 吾儕作來歲《狀元賦》,當議題。」一神曰:「以鑄鼎象物為 題。」既而諸神皆押韻,且各刪改,商確又久之,遂畢。朗 然誦之曰:「當召作狀元者魂魄授之。」二子默喜,私相 語曰:「此正為我二人發迨。」將曉,見神各起致別,傳呼 出廟而去,視廟中寂然如故。二子素聰警,盡記其賦, 亟寫于書帙後,無一字忘。相與拜賜,鼓舞而去。倍道 以行,笑語欣然,惟恐富貴之逼身。至御試,二子坐東 西廊,御題果出《鑄鼎象物賦》,韻腳盡合。東廊者下筆 思廟所書,懵然一字不能上口。間關過西廊問之,西 廊者望見東來者曰:「御題驗矣。我不能記,欲起問子, 幸無隱也。」東廊者曰:「我正欲問子也。」于是二子疑曰: 「臨利害之際乃見平生,但此神賜而獨私以自用,天 其福爾邪?」各憤怒不得意,草草信筆而出。唱名,二子 皆被黜,狀元乃徐奭,既見印,賣賦,二子比廟中所記 者,無一字異也。二子嘆息始悟凡得失皆有假手者。 遂皆罷筆入山,不復事筆硯,恨不能記其姓名云。 《貴溪縣志》:正德辛巳春,有鬼號于白芒洲曰:「屈屈屈, 狀元江汝璧。」是年江中二甲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