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誠固尉。宰臣請其罪名,不報。
按《冊府元龜》,寶曆元年三月辛酉,詔常參及諸州府 准去年三月三日制舉諸色科目,見到總三百一十 九人,今月二十八日御宣政殿臨試,宜付所司准式。 辛未,帝御宣政殿試制舉人。詔曰:「朕聞心術順道,天 下可一言而興;聰明壅途,堂上有千里之遠。故唐虞 而降,則考試觀俗;漢魏之際,則詔策求賢。朕纘紹丕」 圖,撫臨方夏,實懼誠有所偏信,鑒有所未周。乃前歲 詔六官九卿,方岳尹正,有位之士,逮於庶僚,高懸四 科,博薦群彥,將訪眾政之闕,酌至論之中,子大夫,庭 列儼然,可應其品。是用宵興前殿,永日渴求,條列坦 明,咸本經史,固子大夫之所講磨矣。當竭誠慮,無有 蘊藏,宜坐食訖就試。以中書舍人鄭涵、吏部郎中李 虞仲並充考制策官。丁亥,制曰:「朕深居法宮,高處宸 極,嘗慮天下多務壅於上聞,朝廷大猷闕於申典,至 於伏陛叩顙,造膝犯顏,皆驟遷顯榮,寵以優錫。猶思 物不得茂,遂道有所鬱堙,是用虛中訪賢,側席前殿, 緘密以獻,閱自朕躬,切弼予違,無所回忌。第於上下, 揚於正朝,吾之不𠫤,亦可謂信於海內矣。」賢良方正 能直言極諫科舉人第三等唐伸、韋端符、舒元襄;第 四等蕭敞、楊魯士、楊儉、來擇、趙柷、裴惲;第四次等,韋 繇、李昌實、嚴荊、田鬯、崔璜;第五上等,李滻、蕭夷中、馮 球、元晦;詳閑吏理達於教化科第五上等韋正貫,軍 謀宏遠、《材任邊將科》第三等裴儔;第四次等侯雲章。 咸以「讜言正詞,兵符教本,應問如響,不窮如泉,著之 於篇,爛然盡在。宜膺中鵠之選,用葉《縻爵》之經。在第 三等人,委中書門下優與處分。第四等、第四次等、第 五上等,中書門下即與處分。」後不數日,帝謂宰相曰: 「韋端符、楊魯士皆涉物議,宜與外官。」端符授同州白 水縣尉,魯士授興元府城固縣尉。宰臣等竟請罪名, 不得。
文宗太和二年御宣政殿試制科舉人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馮宿傳》,「宿拜中書舍人, 改左散騎常侍,兼集賢學士,充考制策官。」 按《龐嚴 傳》,嚴為庫部郎中,上試制舉人,命嚴與左散騎常侍 馮宿、太常少卿賈餗為試官,以裴休為甲等。制科之 首,有應直言極諫舉人劉蕡,條對激切,凡數千言。不 中選,人咸以為屈。其所對策,大行於時。登科者有請 以身名授蕡者。嚴再遷太常少卿。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二年三月辛巳,上御宣政 殿,親試制策舉人,以左散騎常侍馮宿、太常少卿賈 餗、庫部郎中龐嚴為考制策官。」
按《冊府元龜》,太和二年三月辛巳,御宣政殿,親策試 制舉人。詔曰,志本於道,蓋道以致君為先;代實生才, 蓋才以濟理為務。不索何以獲其寔?不言何以知其 志?故帝堯重詢眾之訓,殷宗首沃心之術。其傳曰:「『嘉 言罔攸伏』。又曰:『俊民用彰』。」漢魏以還,詔策時作。暨於 我唐,遵為故事。繇是善政惟乂,魁能間出。朕祗荷大 「寶,勤恤兆人,明不燭於幽暗,惠未流於鰥寡,御朽兢 慮,求思永圖。是以詔命有司,會群材,列稽疑,延闕政。 子大夫達學通識,儼然來思,操觚濡翰,條誨宿滯,慰 我虛佇,必引嘉猷。故臨軒命書,策以審訪,繼燭俟奏, 其悉乃辭。各宜坐食,食畢就試。左散騎常侍馮宿、太 常少卿賈餗、庫部郎中龐嚴宜並充考制策官。」是日, 宰臣等以監侍制舉人及夜並宿於中書省。甲午,詔 曰:「王者謹天戒,酌人言,葉時凝命,資賢贊理,斯為令 典也。朕以菲德,祗膺大統,歲屬凶旱,人思底寧。庶察 弊以勤理,因舉能而詢眾,科別條問,臨軒致試,載搜 尤才,果副虛佇。」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舉人第三 等裴休、裴素;第三次「等李卲;第四等,南卓、李甘、杜牧、 馬植、鄭亞、崔璵;第四次等崔讜、王式、羅紹京、崔渠、崔 慎繇、苗愔、韋昶、崔榑;第五上等崔渙、韓賓,詳閑吏理, 達於教化科舉人;第四次等宋昆,軍謀宏遠,堪任將 帥科舉人;第四次等鄭冠、李栻等,皆直躬遵道,博古 知微,敷其遠猷,志在引翼,實能攻朕闕失,究天人交 際之理,極皇王通變之義,指切精洽,粲然可觀。既校 才於試可,宜旌能於受祿。其第三等、第三次等人,委 中書門下優與處分;第四次等、第五上等人,中書門 下即與處分。」時有劉蕡,應《直言極諫科》,條對激切,凡 數千言,雖不中第,其文大行於時。
後周
世宗顯德四年詔興制科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顯德四 年十月制曰:「制策懸科,前朝盛世,莫不訪賢良於仄 陋,求讜正於箴規。殿庭之間,帝王親試。其或大裨於 國政,有益於時機,則必待以優恩,縻之好爵。拔奇取 異,無尚於茲。得人者昌,於是乎在。爰從近代,久廢此 科,懷才抱器者鬱而不伸;隱耀韜光者晦而莫出。遂 使翹翹之楚,多致於棄捐;皎皎之駒,莫就於縻縶,遺 才滯用,闕孰甚焉。應天下諸色人中,有賢良方正,能 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閑吏理,達於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