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3 (1700-1725).djvu/30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九十二卷目錄

 殿試部彙考二

  宋二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十二則 孝宗隆興一則 乾道五則 淳熙五則 光宗

  紹熙二則 寧宗慶元二則 嘉泰一則 開禧一則 嘉定六則 理宗寶慶二則 紹定

  一則 端平一則 嘉熙一則 淳祐五則 寶祐二則 開慶一則 景定一則 度宗咸

  淳四則

  金海陵天德一則 世宗大定三則 章宗明昌二則 泰和一則 宣宗興定一則 哀

  宗正大二則

  元仁宗皇慶一則 延祐二則 英宗至治一則 泰定帝泰定二則 文宗至順一則

  順帝元統一則 至正九則

選舉典第九十二卷

殿試部彙考二

宋二

高宗建炎二年定詩賦經義取士帝親策於集英殿第為五等

按《宋史高宗本紀》,建炎二年五月「丙戌,命參酌元祐 科舉條制,立詩賦經義分試法。九月賜禮部進士李 易以下四百五十一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二年 定詩賦、經義取士,第一場詩賦各一首。習經義者本 經義三道,《語》《孟》義各一道,第二場並論一道,第三場 並策三道,殿試策如之。」自紹聖後,舉人不習詩賦,至 是始復,遂除《政和令》命官私相傳習詩賦之禁。又詔: 「下第進士年四十以上,六舉經御試、八舉經省試;五 十以上,四舉經御試、五舉經省試者,河北、河東、陝西 特各減一舉。元符以前到省兩舉者,不限年;一舉年 五十五已上者,諸道轉運司、開封府悉以名聞,許直 赴廷試。」是秋,四方士集行在,帝親策于集英殿,第為 五等。賜正奏名李易以下四百五十一人進士及第, 「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同出身第一人為左宣教郎, 第二、第三人左宣義郎,第四、第五人左儒林郎,第一 甲第六名以下並左文林郎,第二甲並左從事郎,第 三甲以下並左迪功郎。特奏名第一人附第二甲賜 進士及第,第二、第三人」賜同進士出身,餘賜同學究 出身。登仕郎、京府助教、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入五 等者亦與調官。川、陝、河北、京東正奏名不赴者一百 三人,以《龍飛》特恩,即家賜第。故事,廷試上十名,內侍 先以卷奏定高下。帝曰:「取士當務至公,豈容以己意 升降!自今勿先進卷。」按文獻通考云仁宗嘉祐二年廷試始免黜落然則自後凡經

「御試者,無不出官之人。熙、豐年間,亦嘗推恩于曾經御試之人」 ,蓋為嘉祐二年御試不中者設也。今中興之初復有此令,則自建炎上距嘉祐以前七十餘年,豈復有曾經御試不中之人乎?又恐是特為科試入下等,不理選限未出官者而設。蓋此曹亦謂之「曾經御試」 ,故令其再試而官之,以示優渥之恩歟?又元祐三年,蘇軾知貢舉,奏請殿試仍行黜落,其議不知行否。或者因軾之請而元祐以來仍有黜落,故至此而推恩歟?

按《武林舊事》,「唱名第一名承事郎,第二名、第三名並 文林郎。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同進士及第,第 三甲、四甲賜進士出身,第五甲同進士出身;武舉第 一名秉義郎,特奏第一名同進士出身。上御集英殿 拆號,唱進士名,各賜綠襴袍、白簡、黃襯衫,武舉人賜 紫羅袍、鍍金帶、牙笏,賜狀元等三人酒食五盞,餘人」 各賜泡飯。前三名各進《謝恩詩》一首,皆重戴綠袍,絲 鞭駿馬快行,各持敕黃於前,黃旗雜沓,多至數十百 面,各書詩句於上,呵殿如雲,皆平日交遊親舊相迓 之人,或三學使令齋臧輩,若執事之人,則係帥漕司 差到狀元局祗應,亦有術人相士輩,自衒預定魁選, 鼓舞於中。自東華門至期集所,豪家貴邸競列綵幕 縱觀,其有少年未有室家者,亦往往於此擇婿焉。期 集所例置局於禮部貢院前,三人主之,於內遴選所 長以充職事。有糾彈、《牋表》、主管、《題名小錄》、掌儀、典客、 掌計、掌器、掌膳、掌酒果監門等。後旬日朝謝,又數日 拜黃甲,敘同年。其儀:三名,設褥於堂上,東西相向。四 十以上立于東廊,四十以下立于西廊,皆再拜。拜已, 擇榜中年長者一人狀元拜之,復擇少者一人拜狀 元。又數日,赴國子監謁謝先聖先師訖,賜聞喜宴于 局中,侍從已上及館職皆與知舉官押宴。遂立題名 石刻,凡費悉出於官及諸閫饋遺云。

紹興三年賜張九成等進士陜西類試進士許以便宜賜第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夏四月丙寅。賜禮部進士張 九成以下二百五十九人及第、出身。冬十二月癸卯。 川陝宣撫司類試陝西發解進士。得周謨等十三人。 以便宜賜進士出身。 按《選舉志》。二年廷試,手詔諭 考官當崇直言,抑諛佞。得張九成以下二百五十九 人。凌景夏第二。呂頤浩言景夏詞勝九成,請更寘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