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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今特奏者約已及四百五十人,又許例外遞減一 舉,則當復增數百人。此曹垂老無他望,布在州縣,惟 務黷貨以為歸。計前後恩科命官幾千人矣,何有一 人能自奮厲,有聞於時,而殘民敗官者不可勝數,以 此知其無益有損。議者不過謂宜廣恩澤。不知吏部 以有限之官,待無窮之吏,戶部以有限之財,祿無用 之人,所至州縣,舉罹其害。乃即位之初,有此過舉,謂 之恩澤,非臣所識也。願斷自聖意,止用前命。仍詔考 官量取一二十人,誠有學問,即許出官,其餘皆補文 學、長史之類,不理選限,免使積弊增重不已。」遂詔定 特奏名考取數,進士人四等已上,諸科入三等已上, 通在試者計之,毋得取過全額之半。是後著為令。 按《蘇軾本集》:元祐三年三月,翰林學士知制誥蘇軾 奏:「臣近在貢院,與孫覺、孔文仲等同入劄子,論特奏 名人恩澤太濫,未蒙施行。伏乞檢會前奏,降付有司 詳議裁減,仍乞立法,應特奏名人授文學、長史之類, 今後南郊赦書,更不許召保書官。」

徽宗崇寧三年賜蔡攸出身

按,《宋史徽宗本紀》:三年「春正月甲午,賜蔡京子攸進 士出身。」

宣和六年特賜上書獻頌人及第百餘人

按《宋史徽宗本紀》:「六年夏四月癸丑,賜禮部奏名進 士及第出身八百五人。」上書獻頌賜第者不載按《選舉志》:「禮 部試進士萬五千人,詔特增百人額,正奏名賜第者 八百餘人,因上書獻頌,直令赴試者殆百人。有儲宏 等隸大閹梁師成為使臣或小史,皆賜之第。」梁師成 者,於大觀三年嘗中甲科,自設科以來,南宮試者無 踰此年之盛。然雜流閹宦,俱玷選舉,而祖宗之良法 蕩然矣。凡士不由科舉,若三舍而賜進士第及出身 者,其所從得不一。凡遺逸、文學,吏能言事,或奏對稱 旨,或試法而經律入優,或材武,或童子而皆能文,或 邊臣之子以功來奏,其得之雖有當否,大較猶可取 也。崇寧、大觀之後,達官貴胄既多得賜以上書獻頌, 而得者又不勝紀。

欽宗靖康元年特賜陳東同進士出身

按《宋史欽宗本紀》:靖康元年三月,「命陳東初品官,賜 同進士出身,辭不拜。」

高宗建炎元年推恩特奏名人

按:《宋史高宗本紀》:建炎元年五月,「應天府特奏名舉 人並與同進士出身,免解人與免省;諸路特奏名三 舉以上及宗室嘗預貢者,並推恩。」

建炎二年,許「特奏名進士調官。」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九月,「特奏名進士皆許調官。」

按:《選舉志》:「建炎二年,詔下第進士年四十以上六」

「舉經御試、八舉經省試特各減一舉。元符以前到省 兩舉者,不限年。一舉年五十五以上者,諸道轉運使、 開封府悉以名聞,許直赴廷試。特奏名第一人附第 二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第三人賜同進士出身,餘賜 同學究出身。登仕郎、京府助教、上下州文學、諸州助 教入五等者,亦與調官。川陝、河北、京東正奏名不赴」 者一百三人,以《龍飛》特恩,即家賜第。

建炎三年,令「漕臣申送過省進士,給敕賜第。」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建炎三年,詔「過 省進士赴御試不及者,令漕臣據元舉送狀申省,給 敕賜同進士出身,其計舉者,賜下州文學,並釋褐焉。」

紹興二年川陝類試進士得以便宜賜第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十二月癸卯,川陝宣撫司類 試陝西發解進士,得周謨等十三人,以便宜賜進士 出身。」

紹興五年,定試特奏名進士法。

按:《宋史高宗本紀》:「五年,特奏名進士,命宣撫選官試 時務策。」

紹興十五年,改特奏名「同學究出身者《授官格》。」定特 奏名唱名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紹興十五年,凡 特奏名賜同學究出身者,舊京府助教,今改將仕郎, 是歲,始定依汴京舊制,正奏及特恩分兩日唱名。」

孝宗乾道元年定特奏名賜進士出身授官格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乾道元年,詔「四 川特奏名第一等第一名賜同學究出身,第二名至 本等末補將仕郎,第二等至第四等賜下州文學,第 五等諸州助教。」

乾道四年,特賜王炎、魏掞之等出身。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四年二月,賜王炎出身,簽書 樞密院事。十二月,賜魏掞之同進士出身,為太學錄。 乾道八年,特賜曾懷出身。」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八年二月「丙寅,戶部尚書曾 懷賜出身,參知政事。」

理宗紹定四年春正月賜李心傳同進士出身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紹定六年。賜史宅之等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