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3 (1700-1725).djvu/97

此页尚未校对

者不過謂宜廣恩澤,不知吏部以有限之官,待無窮 之吏;戶部以有限之財,祿無用之人,而所至州縣,舉 罹其害,乃即位之初,有此過舉,謂之恩澤,非臣所識 也。」當日之論如此。《語》不云乎?「及其老也,戒之在得。故 有杖鄉之制,以尊高年;致仕之節,以養廉恥。若以賓 王謁帝之榮,為閔老酬勞之具,恐所益於儒林者小, 而所傷於風俗者多。養陋識於泥塗,快羶情於升斗。 豈有趙孟之禮絳人」,穆公之思黃髮,足以裨君德而 持國是者乎?況五十不從力政,六十不與服戎,豈可 使齗齗於闕里之旁,攘攘於橋門之下?宜著為令。凡 中式舉人,年至六十者,賜第罷歸,居家授徒。不中式 者,不許再上。不但減百千黷貨之人,亦可以勸二三 有恥之士。

漢獻帝初平四年,詔曰:「今耆儒年踰六十,去離本土, 營求糧資,不得專業,結童入學,皓首空歸,長委農野, 永絕榮望,朕甚愍焉。其依科罷者,聽為太子舍人。」唐 昭宗天復元年赦文,令中書門下選擇新及第進士 中有久在名場,才沾科級,年齒已高者,不拘常例,各 授一官。於是禮部侍郎杜德祥奏:「揀到新及第進士」 陳光問年六十九,曹松年五十四,王希羽年七十三, 劉象年七十,柯崇年六十四,鄭希顏年五十九。詔「光 問、松、希羽可祕書省正字,象、崇、希顏可太子較書。」此 前代季朝之政,當喪亂之後,以此慰寒畯而收物情, 非平世之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