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5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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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罪言官,職司糾察,知姦不摘,則僥倖獲免,有冤不 白,則善類將殄,非所以奉陛下法也。矧褒崇賢哲,本 欲維「世,而濫及匪人,反以容姦。其於世道民風,關係 匪細故敢不避嫌怨,披瀝上陳。伏乞敕下禮部將曾 袞奪官爵命回原籍,仍命曾質粹子孫承襲博士傳 杜爭端則公道明而人心悅先賢地下之靈亦將感 服陛下大公至正之恩於無窮矣。」

為微臣世職久延謹述先朝採訪勘覆始末仰

《祈聖斷以懲詐偽,以杜後爭疏 》曾弘毅。

竊照臣於崇禎六年五月間,因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生員曾益冒認賢裔,希圖爭襲,臣已具疏控陳。奉聖 旨:「該部知道,欽此。」時自當靜聽公論,聖明裁斷,但恐 異日狡謀,再肆嘵嘵,臣謹述採訪始末,及註銷事件, 為我皇上陳之。先是,嘉靖十三年,禮部移文天下,遍 訪曾氏子孫。臣五十九代祖曾質粹首承禮部採訪 勘覆,并江西保舉,起送赴部,奉世廟聖旨:「既勘得曾 質粹係先儒曾子之後,准照顏孟二氏例,授翰林院 五經博士,仍與世襲,欽此。」時有巨姦曾袞,朦朧冒襲, 禮部從公參劾,將曾袞革職,仍奏請提問,以治冒襲 之罪。又萬曆元年八月間,吏科都給事中劉不息等 題同前事,乞將曾袞削奪,仍命曾質粹子孫承襲博 士,永杜爭端。奉聖旨:「是。欽此。」欽遵。臣祖孫襲職,至今 五世,豈期又有曾益朦朧冒認嫡裔。昨崇禎六年八 月內,禮科為按月奏銷事,禮科署科事給事中盧兆 龍等參看得曾益所奏象賢嫡裔宜清等事,宗聖裔 嗣久定,何以忽起爭端,於例有礙,均應立案不行。八 月十三日奉聖旨:「知道了,禮部知道。欽此。」今公論已 定,自有處分。第臣慶賀事竣,例當陛辭,誠恐曾益畫 工清客,出入多門,鬼蜮百端,妄營再擾,以希僥倖。臣 不一言點破,則彼姦原疏在部雖經參寢,尚未除根, 終留他日起爭之地。懇祈皇上聖明,敕下該部,將《益 原疏》與臣疏從公覆正,永杜後爭,庶姦謀不生,而宗 祀不致紊亂矣。臣謹此具奏,無任激切待命之至。

為姦冒聖裔紊亂典章營謀日狡欺肆愈橫懇

「乞聖斷,立賜剖決,以懲詐偽,以申國憲」 《疏》

前人

竊照臣十五世祖據避亂江右,至五十九世祖質粹, 當世宗皇帝咨訪賫譜,應詔部科,屢覈非贗,先准衣 巾奉祀,後始定封,至詳悉也。嗣有同宗曾袞冒襲,旋 被勘劾,竟蒙旨褫奪,准臣祖廕襲。迄今爵承五世,恩 叨六朝。突有紹興曾益,偶因同姓,頓造狂謀。崇禎二 年間,假託獻賦,少為嘗試,當被科臣馮杰參益詐冒, 幸得漏網。崇禎五年間,妄奏為象賢嫡裔宜清等事, 被禮部尚書黃汝良察益姦妄,立案不行卷照。臣將 益虛誑等情,具本控陳。奉聖旨:「該部知道。」益乘黃尚 書回籍,鑽幹行浙單查崇禎六年禮科署科事給事 中盧兆龍等,為按月註銷事。參看得曾益為象賢嫡 裔宜清等事,宗聖裔嗣久定,何以忽起爭端,於例有 礙,立案不行。奉聖旨:「知道了,禮部知道,欽此。」臣因慶 賀入覲,慮益神姦,復具本為微臣世職久延等事,奉 聖旨:「該部知道,欽此。」臣謂益屢經糾參,當知自斂。部 司因浙文含糊無憑,正行覆奏間,益咆。部堂,凌侮 司官,部司遂復行山東、江西徹底清查。益揣魑魅難 逃。電照去年十月內妄奏為「聖裔覈嫡已真」等情,瀆 聒宸聰,且疏語狂肆,不經其引。《採訪》云:如宋之曾鞏、 曾肇、曾布,或為曾氏後者。此當以懸揣之詞,非的確 之見也。其說江西以曾嵩、曾袞、曾質粹應召。當徐提 學面鞫時,嵩、袞各曰「不願北徙。」是江西未始以嵩、袞 應召也。又說:越以曾南明應召,旨下客死。益前疏何? 云:「益祖南明與臣祖質粹同應召入都,臣祖質粹受 封,南明,止乞表忠節。」前後異詞,欺罔顯然,況原無咨 送緣由。又云:「益祖怘為宋忠臣,闔門死節,宜宋優恤 之,表揚之,又何待於我朝,乃自為吹噓?果係闔門死 節,何以復有遺類?」又說:「曾鞏《世系譜》散見於歐、蘇文 集,蘇止言道統,未及世系,歐且議鞏非曾子後,即歐、 蘇之文確有可憑,當時經手查勘諸臣,豈無見於《宋 史》之足徵,而必取信於臣祖之《永豐一譜》」也。其說臣 祖以偽冒逮問,既已逮問,則有干國憲,其何得受封 主祀?況無紅本卷案可證。又詆「臣祖子夭孫瞽,殘癃 接踵,聖靈弗饗。夫人之夭壽不齊,與世系之真偽奚 關?且臣祖質粹承襲數載,臣父主祀四十餘年,誥封 累承,又何得謂聖靈弗饗,益之狂妄如此?臣應候山 東、江西勘文到日,真偽自明,何必贅言?」但益姦詭愈 熾,欺罔愈甚,勢不得不為皇上陳之。乃臣所奉者朝 廷之明命,所守者家傳之譜牒,所知者臣祖質粹為 受封之始祖,臣為主祀之嫡孫,益有何可據?翻六朝 之定案,眇諸臣之參駁,即益果係曾氏後裔,何益之 祖父不言,益早年不言,獻賦時不言,直至今日言,豈 曾氏今日始有嫡耶?部案科參俱在,臣部劄譜牒暨 各省勘劄俱在。懇乞皇上敕下九卿科道會議,先朝 之封典應否變亂,久延之世爵應否姦冒?臣「世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