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5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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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與益臆造之《譜》,何真何偽?歷朝之《本章》,與益雜引 之《外傳》」,何違何從?仍治其違命冒濫?庶賢裔以清,國 典以重矣。臣曷勝惶悚戰慄待命之至!

《禮部題教世胄疏》
闕名

該兵部咨:該本部題,國子監司業業司經局校書王 同祖奏,內開:「一曰《教世胃》。」臣請自今公侯伯子弟年 十八以上者,該部具名上請,送監讀書習禮。本監仍 每名選撥友伴監生二名,與之講學,相資薰陶規勸。 每五日一赴監。候諸生立班定,友伴引至階下,恭揖 而退,侍立兩傍,以觀揖讓周旋之節。候堂儀畢,赴廂 授書講習。其有不率教,憑本監堂上官奏聞區處。三 年之後,學有成效者,本監奏聞,該部註記,候異日襲 封之後,有所委任,據以甄別賢否等因。奉聖旨:該部 知道。該本部查照節年事例,議擬覆題。勳臣之家,子 孫既以承襲爵祿,或遇蒙任使,管理軍務,責任匪輕。 《書》曰:「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立教之不可不早也。況公 侯、伯子弟出自膏粱,素養富貴,易生驕惰,苟非預養 而善教之,欲望其能不變于習而成其德也,難矣。我 國家慎重典禮,凡將官子弟年幼者送監讀書,見諸 洪武五年、成化、弘治年間,節經舉行。皇上嘉靖元年, 又因該部建白,申明前例,題請:凡公、侯、伯等爵,無分 已襲、未襲、已任未任,「年三十以上,四十以下,通行查 出,閱送本部,轉送國子監行祭酒司業,將《大學》《語》《孟》 諸書相兼點授,令其在家講讀,仍每十日赴營觀操 等因。嘉靖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題奏,聖旨已經通 行去後。今本官奏要疏名上請送監,備諸勸典,無非 修明禮教至意,相應議處,合候命下見在公侯伯等 爵,及應襲子弟,年十四以上,三十以下未任者,通行 查出,備具年甲、籍貫,徑自開送禮部,類具姓名上請, 分送兩京國子監,照依嘉靖八年題准《教法》,分撥習 禮肄業」等因,題奉聖旨,咨部送司。隨准後軍都督府 手本,開送襄城伯李應臣等前來,案呈到部。理合疏 名上請,伏候命下,將各爵具劄,送國子監「肄業,行令 本監堂上官,查照嘉靖八年題准事例教習,務俾學 有成效,庶文武兼濟,他日可備干城之用,而不墜其 先世閥閱之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