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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顏為友。顏死,移任子恩,官其子弟。」

《聞見前錄》:杜祁公既娶相里夫人,至從官,以兩郊禮 奏異姓恩,任相里之弟,後官至員外郎。

《容齋四筆》:「仁宗朝,韓忠憲公億為參知政事。子維,以 進士奏名禮部,不肯試大廷,受廕入官。」

《燕翼貽謀錄》:國初奏薦之制甚寬,不拘服屬遠近。天 聖四年,始詔臣僚奏薦子弟,須言服紀,不許奏無服 之親。冒奏者,不以赦原。其後又以服屬之親疏為奏 官之高下,可謂良法。

《彥周詩話》:黃嗣徽少年時讀書有俊聲,不幸為後母 訴于官,隸軍籍。王岐公丞相宣籍得之,聞其識字,使 抄書。一日觀宋復古郎中所畫山水,使子弟賦詩,嗣 徽亦請賦,公頷之,頃刻成一絕句曰:「匣有瑤琴囊有 書,棲遲猶未卜吾廬。主人況是丹青手,乞取生涯似 畫圖。」岐公大嗟賞之,及問知曲折,以故人子奏于朝, 乞以「門客恩澤承務郎特補之。」命下之日,暴卒窮命 如此哉!

《宋史崔台符傳》:台符歷刑部侍郎、光祿大夫。舊制,武 臣至內殿崇班,始廕其族。台符言,「文吏州判司猶許 用廕,武臣五歲一遷,自借職四十年乃得通朝籍,輕 重不相準,請自供奉官即用廕。」從之。

《容齋三筆》:蘇子美在進奏院,會館職有中舍者,欲預 席。子美曰:「樂中既無箏琶篳笛,坐上安有國舍虞比?」 國謂國子博士,舍謂中舍,虞謂虞部,比謂比部員外 郎中,皆任子官也。

《宋史孔道輔傳》:「道輔子宗翰,登進士第,歷官鴻臚寺 卿。言孔子之後,自漢以來,有褒成、奉聖、宗聖之號,皆 賜實封或縑帛,以奉先祀。至于國朝,益加崇禮。真宗 東封臨幸,賜子孫世襲公爵,然兼領他官,不在故郡, 于名為不正。請自今襲封之人,使終身在鄉里。」詔改 衍聖公為奉聖公,不領他職。

《燕翼貽謀錄》國初致仕,以旌表士大夫之恬退者,非 如後世已死偽為之也。真宗時,主客郎中謝泌言:「致 仕官如清名為眾所推,粗有勞效,方可聽其納祿。」咸 平五年五月丙戌,詔年七十退者,許致仕,如因疾或 歷任有贓犯者,不在此限。大中祥符九年正月,詔:乞 致仕者,審官院具歷任有無贓犯檢勘,吏部申上取 旨。仁宗天聖四年,始詔郎中以上致仕,與一子官。明 道元年二月甲子,又詔員外郎以上致仕者,錄其子 為祕書省校書郎,三丞以上為太廟齋郎。二年正月 庚寅,又詔三丞以上致仕,無子聽官,嫡孫若弟姪一 人降一等。凡此者,皆以利誘之也。景祐三年六月甲 戌,侍御史司馬池上言:「文武官年七十令自陳致仕, 依舊敕與一子官,如分司給全俸,違者御史臺糾察, 特令致仕,更不與子官及全俸。」詔榜朝堂。皇祐三年 二月戊子,又詔文武官年老無子孫,奏期親一人。至 和元年十二月庚子,又詔:「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未致 仕,更不考課遷官,有功于國,有惠于民,勿拘。」嘉祐三 年十二月辛未,又詔:年七十居官犯事未致仕,更不 推恩子孫。凡此者,皆以法繩之也。慶曆二年六月壬 申朔,御史中丞賈昌朝上言:臣僚年七十筋力衰者, 優與改官致仕。詔從之。此以賞勸之也。況法初行,須 受命之後陳乞恩澤,病者尚不許,豈容已死偽為其 後又限以受命後身故者,方許陳乞恩澤,後又但以 陳乞「後身故者放行,而詐偽者公行不忌矣。」今士大 夫解官持服、批書丁憂月日,或與其父致仕月日,自 相牴牾,有司未嘗詰也。至徽宗朝,始放行員外致仕 恩澤。政和二年,張克公乞依武官副使非降黜中身 亡者聽廕補,從之。詳考前後詔令,肇端于真宗之朝, 而詳密于仁宗之朝,待之甚厚,防之甚嚴,責之甚備。 然上勞聖訓。丁寧至于六七而不已。亦可見風俗之 日趨于薄。而士大夫能守知足之戒者鮮矣。

《宋史韓肖胄傳》:肖胄,祁州安陽人,曾祖琦,祖忠彥,再 世為相。父治。肖胄以廕補承務郎,歷開封府司錄,與 府尹同對殿中,徽宗問其家世,賜同上舍出身,除衛 尉少卿,賜三品服。尋假給事中,充賀遼國生辰使。既 還,時治守相州,請祠,肖胄因乞補外侍疾,詔除直祕 閣、知相州,代其父任。陛辭,帝曰:「先帝詔韓氏世官于 相卿,父子相代,榮事也。」琦守相,作晝錦堂;治作榮歸 堂,肖胄又作榮事堂,三世守鄉郡,人以為榮。

《雞肋編》:「米芾元章,或云其母本產媼,出入禁中,以勞 補其子為殿侍,後登進士第。」

《宋史朱勝非傳》:勝非除尚書右丞,時宰執廕補多濫, 勝非奏:「舊制,宰執子弟例不堂除,只就銓注,罷政不 以罪,然後推恩。」趙普子弟皆作武臣。普再相,長子授 莊宅使。范純仁再相,子正平有文行,竟死選調。章惇 子援及持皆高科,並為州縣、幕職、監當。惟夏竦子安 期,累作邊帥,授待制直學士。王安石薦子雱為崇政 殿說書,除待制。然安期猶有才幹,雱猶有學問。至蔡 京子六人,孫四人,鄭居中、劉正夫子各二人,余深、王 黼、白時中、蔡卞、鄧洵仁、洵武子各一人,並列從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