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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帝熹平六年特引諸生能為文賦者待制鴻都又除宣陵孝子為丞尉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不載。按《蔡邕傳》:「初,帝好學,自 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諸生能為文賦者,本頗以經 學相招,後諸為尺牘及工書鳥篆者,皆加引召,遂至 數十人。侍中祭酒樂松、賈護,多引無行趨勢之徒,並 待制鴻都門下憙陳方俗閭里小事。帝悅之,待以不 次之位。又市賈小民為宣陵孝子者復數十人,悉除 為」郎中、太子舍人。時頻有雷霆疾風,傷樹拔木,地震 隕雹,蝗蟲之害;又鮮卑犯境,役賦及民。六年七月,制 書《引咎,誥》群臣各陳政要,所當施行。邕上封事曰:「臣 聞古者取士,必使諸侯歲貢。孝武之世,郡舉孝廉,又 有賢良文學之選,於是名臣輩出,文武並興。漢之得 人,數路而已。夫書畫辭賦,才之小者;匡」國理政,未有 其能。陛下即位之初,先涉經術,聽政餘日,觀省篇章, 聊以游意。當代博奕,非以教化取士之本。而諸生競 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頗引經訓風喻之言,下則連偶 俗語,有類俳優。或竊成文,虛冒名氏。臣每受詔於盛 化門差次錄第,其未及者,亦復隨輩,皆見拜擢。既加 之恩,難復收改。但守奉祿,于義已弘,不可復使理人 及仕州郡。昔孝宣會諸儒于石渠,章帝集學士于白 虎,通經釋義,其事優大,文武之道,所宜從之。若乃小 能小善,雖有可觀,孔子以為「致遠則泥」,君子故當志 其大者。伏見前一切以宣陵孝子者為太子舍人。臣 聞文皇帝制喪服三十六日,雖繼體之君,父子至親, 公卿列「臣,受恩之重,皆屈情從制,不敢踰越。」今虛偽 小人,本非骨肉,既無幸私之恩,又無祿仕之實,惻隱 思慕,情何緣生?而群聚山陵,假名稱孝,行不隱心,義 無所依,至有奸軌之人,通容其中。恆思皇后祖載之 時,東郡有盜人妻者,亡在孝中,本縣追捕,乃伏其辜。 虛偽雜穢,難得勝言。又前至得拜,後輩被遺,「或經年 陵次,以暫歸見漏;或以人自代,亦蒙寵榮。爭訟怨恨, 凶凶道路。太子官屬宜搜選令德,豈有但取丘墓凶 醜之人?其為不祥,莫與大焉。宜遣歸田里,以明詐偽。」 書奏,帝乃詔宣陵孝子為舍人,悉改為丞、尉焉。光和 元年,遂置鴻都門學,畫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其諸 生皆敕州郡三公舉用辟召,或出為刺史、太守,入為 尚書、侍中,乃有封侯賜爵者,士君子皆恥與為列焉。

武帝泰始四年二月以東海劉儉有至行拜為郎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陳依《梁制》,限年入仕,惟特用者不限。

按《通典》,「陳依梁制,凡年未三十,不得入仕。唯有高才 異行殊勳,別降恩旨敘用,不在常例。」

元宗開元二十一年六月制選人有才行者委吏部臨時擢用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云云。

憲宗元和十三年以山人柳泌為台州刺史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元和十三 年十一月「丁亥,以山人柳泌為台州刺史,為上於天 台山採仙藥故也。制下諫官論之,不納。」

按《通鑑綱目》:上好神仙,詔天下求方士。宗正卿李道 古因皇甫鎛薦山人柳泌,云能合長生藥。泌言:「天台 多靈草,誠得為彼長吏,庶幾可求。」上以泌權知台州 剌史。諫官爭論奏,以為人主喜方士,未有使之臨民 者。上曰:「煩一州之力,而能為人主致長生,臣子亦何 愛焉。」由是群臣莫敢言。

穆宗長慶二年以李源為諫議大夫許軍功奏與補官

按《唐書穆宗本紀》,長慶二年七月辛亥,以贈司徒、忠 烈公李憕子源為諫議大夫,賜緋魚袋。 按《冊府元龜》,長慶二年七月,以前河南府參軍李源 為諫議大夫,詔曰:「《禮》著死綏,《傳》稱握節。捐生守位,取 重人倫,為義甚明,其風咸替。言念於此,慨然興懷。」而 朝之公卿有上言者,稱天寶之季,盜起幽陵,振盪生 靈,吞噬河雒。贈司徒。忠烈憕處難居首,正色就屠,兩 河聞風,再固危壁,首立殊節,至今稱之。其子源,有曾 閔之行,可貫於神明;有巢繇之風,可希於太古。山林 以寄其跡,爵祿不入於心,泊然無營,五十餘載。夫褒 忠可以勸臣節,旌孝可以激人倫,尚義可以鎮澆浮, 敬老可以厚風俗,舉茲四者,大儆於時。是用擢自「衡 門,立於丹陛,處以諫議,冀聞儻言,仍加印綬,式示寵 光。可守諫議大夫,賜緋魚袋、河南尹,差官就所居敦 諭發遣。」初,憕既為群盜所害,源方八歲,為群賊所擄, 流浪南北,展轉入家,方六七年。逮洛陽平,父之故吏 有隱認者,以金帛贖之,歸於近親。代宗聞之,授河南 參軍。源遂絕酒肉,不娶婚姻,不役童使。嘗依雒陽之 城北惠林寺,即憕之別墅,寓於一室,次僧而食人,亦 未嘗見其所習。至於齊榮辱,混是非,熙熙而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