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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一百十七卷目錄

 武舉部彙考一

  周莊王一則

  漢宣帝本始一則 成帝元延一則 哀帝建平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安帝永初一則 建光一則 順帝漢安一則 桓帝延熹一則 靈帝中平一則

  魏明帝太和一則

  晉成帝咸和一則

  唐高宗顯慶一則 中宗嗣聖一則 睿宗先天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天寶一則 德

  宗貞元一則 憲宗元和一則

  宋仁宗天聖二則 景祐一則 慶曆三則 皇祐二則 英宗治平一則 神宗熙寧四

  則 元豐六則 哲宗元祐二則 紹聖二則 徽宗崇寧三則 政和一則 宣和一則

  欽宗靖康一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六則 孝宗隆興一則 乾道四則 淳熙八則

  光宗紹熙一則 寧宗慶元一則 嘉定一則 理宗紹定一則 淳祐一則 度宗咸淳一

  則

  金章宗承安一則 泰和四則 宣宗貞祐二則 興定三則 元光一則

選舉典第一百十七卷

武舉部彙考一

莊王十二年齊用管仲行軌里連鄉之法而舉其有拳勇股肱之力者

按《管子小匡篇》,桓公自莒反齊,使鮑叔牙為宰。鮑叔 曰:「管仲,民之父母也。將欲治其子,不可棄其父母。」公 乃使鮑叔行成,魯君遂生束縛而柙以予齊。桓公親 迎之郊,而問為政焉。

按《國語》,「桓公曰:『定民之居者何』?」管子對曰:「制國以為 二十一鄉。」桓公曰:「善。」管子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 工商之鄉六,士鄉十五,公帥十一鄉焉,國子帥五鄉 焉,高子帥五鄉焉。參國起案,以為三官。臣立三宰,工 立三族,市立三鄉,澤立三虞,山立三衡。五家為軌,軌 為之長。十軌為里,里有司。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 為鄉,鄉有良人焉,以為軍令。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 軌長帥之;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帥之; 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帥之;十連為鄉,故二 千人為旅,鄉良人帥之。五鄉一帥,故萬人為一軍。五 鄉之帥帥之。正月之朝,鄉長復事,君親問焉,曰:「於子 之鄉,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 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才。」其罪五。

宣帝本始二年選郡國吏三百石伉健習騎射者皆從軍

按:《漢書宣帝本紀》云云。

成帝元延元年秋七月北邊二十二郡舉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哀帝建平四年冬詔將軍中二千石舉明兵法有大慮者

按:《漢書哀帝本紀》云云。

平帝元始二年秋舉勇武有節明兵法郡一人詣公車

按:《漢書平帝本紀》云云。

後漢

安帝永初五年秋七月己巳詔三公特進九卿校尉舉列將子孫明曉戰陳任將帥者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建光元年十一月癸卯詔三公特進侯卿校尉舉武猛堪將帥者各五人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順帝漢安元年十一月癸卯詔大將軍三公選武猛試用有效驗任為將校者各一人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桓帝延熹九年秋七月詔舉武猛三公各二人卿校尉各一人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靈帝中平元年三月詔公卿出馬弩舉列將子孫及吏民有明戰陣之略者詣公車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明帝太和二年冬十月詔公卿近臣舉良將各一人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成帝咸和八年令諸郡舉力人能舉千五百斤以上者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高宗顯慶二年詔有武勇奇才可精加採訪奏聞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春二月 詔曰:「濟時興國,實佇九功;禦敵安邊,亦資七德。朕端 拱宣室。思弘景治。將欲分憂俊乂。共逸巖廊。而比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