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5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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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依議。」欽遵通行直隸各省在案。原未分別文武進

士字樣,所有武進士牌坊銀兩,亦照文進士在京支給。查武進士牌坊銀兩,向例山西省額編銀一千四百三十四兩九錢九分零,江西省額編銀一百七十五兩零,江南屬蘇松等處額編銀一千六十五兩三錢六分零。以上山西、江西、蘇松等處,共計額編牌坊銀二千六百七十五兩三錢五分零,其餘別省俱無《額編武進士牌坊銀兩,定例》每科額中武進士一百八名,每名牌坊銀以三十兩計算,共須銀三千二百四十兩。除將山西等三處額編銀兩支給各省武進士外,尚不敷銀五百六十四兩六錢零。今三年一科,又每十年一次,恭遇

皇上萬壽開科,是十年內共計四科額中武進士共

「四百三十三名,若每名概以三十兩計筭,通共需牌坊銀一萬二千九百六十兩,除將山西等三處應徵三科額編牌坊銀兩支給外,尚不敷銀四千九百三十三兩九錢五分零。若另動庫帑,必致多費錢糧。」 應將山西等三處三科額編銀八千二十六兩五分零,行令各該撫解交臣部,按照四科中式武進士名數均勻分給,每名給銀十八兩,計需銀七千七百七十六兩,尚餘銀二百五十兩零,節省存庫。如此,則各省武進士得以均沐

皇恩,而錢糧亦不致糜費。至於武舉、從無給發牌坊

銀兩之例。嗣後永為定例可也。奉

旨:「依議。」

十一月十六日奉

上諭:「近見直隸各省考取武進士額數,或一省偏多?」

「或一省偏少皆因不知其所學弓馬武藝止憑文章取中以致弓馬嫺熟學習武略之人多有遺漏嗣後考取武進士不必拘定額數俟天下會試武舉齊集京師著該部將各省赴京武舉等照例考試弓馬將合式武舉實數查明預行奏聞。朕計省之大小人之多寡照考文進士之例按省酌定取中武進士額數」 考取之時,就本省卷內擇其佳者,照所定之數取中,如此則學習武藝,弓馬好者,不致遺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