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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十二人。上州醫學博士一人, 助教一人,學生十二人。下州《醫學》,博士一人,學生十 人。」

元宗開元元年置諸州醫學助教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百官志》:「開元元年,改醫 藥博士為醫學博士,諸州置助教,寫本草百一集驗 方藏之。未幾,醫學博士、學生皆省,僻州少醫藥者如 故。」

開元二十七年,置醫學生。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百官志》。「開元二十七年。 復置醫學生。掌州境巡療。」

代宗永泰元年復置醫學三都學生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百官志》:「永泰元年,復置 醫學三都,學生二十人,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德宗貞元二十一年正月順宗即位二月罷翰林待詔

按《唐書順宗本紀》不載。按《順宗實錄》,「貞元二十一 年二月景午,罷翰林陰陽星卜、醫相覆碁諸待詔三 十二人。初,王叔文以碁待詔,既用事,惡其與己儕類 相亂,罷之。」

宋各局署「藝術人員供事之制。」

按:《宋史職官志》:「御藥院藥童七人。」

太常寺正名贊者七人,守闕贊者七人,私名贊者七 人

太醫局教授。「九科醫生,額三百人。科置教授一,選翰 林醫官,以不與上等學生及在外良醫為之。學生常 以春試取合格者三百人為額。太學律學武舉生,諸 營將士疾病,輪往治之,各給印紙書其狀。歲終稽其 功緒為三等第補之。上等月給錢十五千,毋過二十 人;中等十千,毋過三十人;下等五千,毋過五十人。失」 多者,罰黜之。受兵校錢物者,論如監臨《強乞取法》,三 學生願預者聽受,而禁邀求者。

太晟府有「按協聲律、製撰文字、運譜」等官,以京朝官、 選人或白衣士人通樂律者為之。

左右街僧錄司。掌僧官補授之事。

司天監禮生四人,曆生四人。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許諸州進奏人補三班奉職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燕翼貽謀錄》:「國初,進奏 官循五季舊例,假官至御史大夫。諸國既平,天下一 統,諸州各置進奏官,專達京師,多至百數,混於皂隸, 不復齒於衣冠之列。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三月戊辰, 詔諸州進奏官十年以上補三班奉職,每遇郊祀,敘 補五人。迄今為例。」

大中祥符五年夏五月壬辰,詔「伎術官未升朝特賜 緋紫者,勿佩魚。」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仁宗嘉祐三年冬閏月丁卯詔伎術官職毋得任知州軍提點刑獄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徽宗大觀四年以書畫醫算生歸各局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大觀四年,以算 學生歸之太史局,書學生入翰林書藝局;畫學生入 翰林圖畫局,醫學生入太醫局。」

孝宗淳熙元年收取太史局生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淳熙元年春,聚 局生子弟試曆算、《崇天》《宣明》《大衍曆》三經,合格者並 特收取。」時局生多闕故也。

理宗紹定二年夏四月庚申詔郡縣官闕無令藝術人借補權攝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元醫生、樂工星曆生之制:

按:《元史百官志》:「中書省省醫三人。」

雲和署教師二人。

安和署教師二人。

常和署教師二人。

天樂署教師二人。

刑部部醫一人。掌調視病囚。

樞密院。院醫二人。

御史臺臺醫二人。

大宗正府醫人一人。

太樂署、掌管禮生、樂工四百七十九戶

太史院,星曆生四十四員,燈漏直長一人。

司天監天文生,七十五人,《回回》司天監陰陽人,一十 八人。

世祖至元九年始置醫學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云云。

至元十三年,詔「通曉醫卜天文者,所在以名聞」,罷醫 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三年二月,詔儒醫卜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