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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一百二十一卷目錄

 吏員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光武帝建武一則

  晉總一則

  北魏世祖正平一則

  北齊總一則

  唐總一則 太宗貞觀二則 穆宗長慶一則

選舉典第一百二十一卷

吏員部彙考一

周始設府史,以司六官之府,藏書契。

按《周禮天官》:「冢宰府六人,史十有二人。」

「府治藏史」,掌書者。訂義王昭禹曰:「有藏則置府,有書則置史。」王氏《詳說》曰:「府一史倍,此例之常也。若夫御史,則史多而又在府上者,以所掌贊書之數多也。角人、羽人,則有府而無史者,以當職文書之數少也。食醫、瘍醫、獸醫,則府史胥徒並無者,以當職絕少,自為之足矣。」陳君舉曰:「王金陵論府史胥徒,謂成周用人,流品不分,非也。古人用」人無他途,自公卿大夫之子弟皆養於學宮,以備宿衛,考其德行而升進之。自鄉遂侯國凡占名數而為民者,亦攷察於鄉里,以擇其天民之秀異者,節級而升之,故受命為士。儻不由此者,終不得以通籍於仕版。故以天子之子猶不得仕者,《記》所謂無生而貴者。至於上之不可以為士,下之不止於為農,則任以府史之職,《司士》所謂「以久奠食」者此也。勾須守藏,猶見於春秋之世,蓋不比胥徒之流更迭為之,而均謂之「庶人在官」也。

宰夫之職,「掌百官府之徵令。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

訂義王昭禹曰:「府主蓄藏,必有要書以為驗,故《掌官契》契要書也。其用以合驗為主,故謂之契藏則凡所蓄聚之物。」史氏曰:「府者,主藏之吏也。夫苟欲為治,則版圖契券可以得其山川之險易、戶口之多寡也,不爾則將無所稽。雖欲治要治,凡治目治數有不可得,此府所以治藏也。」

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

訂義王昭禹曰:「六官之事眾矣,載而述之必有書。史掌官書,則於事無所不贊焉,故曰贊治。蓋正則治要,師則治凡,司則治目,旅則治數,府則治藏,史則無所用治,掌官書以贊之而已。蓋史也者,能文而不能實,可以贊治。」黃氏曰:「史,案牘可攷於治,為贊助。」

天官所屬

太宰,府六人,史十有二人。

宮正,府二人,史四人。

宮伯,府一人,史二人。

膳夫,府二人,史四人。

庖人,府二人,史四人。

內饔。府二人,史四人。

外饔,府二人,史四人。

亨人,府一人,史二人。

甸師,府一人,史二人。

獸人,府二人,史四人。

《䱷人》:「府二人,史四人。」 《鱉人》:「府二人,史二人。」

《腊人》,「府二人,史二人。」

醫師。府二人,史二人。

酒正,府二人,史八人。

凌人府二人,史二人。

宮人,府二人,史四人。

掌舍,府二人,史四人。

幕人,府二人,史二人。

《掌次》,府四人,史二人。

大府,府四人,史八人。

玉府,府二人,史二人。

內府。府一人,史二人。

外府,府一人,史二人。

司會,府四人,史八人。

《司書》府二人,史四人。

職內府二人,史四人。

《職歲》,府四人,史八人。

《職幣》:府二人,史四人。

司裘,府二人,史四人。

《掌皮》,府二人,史四人。

內宰,府四人,史八人。

內小臣史二人。

典婦功,府二人,史四人。

典絲,府二人,史二人。

典枲,府二人,史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