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一百二十一卷目錄
吏員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光武帝建武一則〉
晉〈總一則〉
北魏〈世祖正平一則〉
北齊〈總一則〉
唐〈總一則 太宗貞觀二則 穆宗長慶一則〉
選舉典第一百二十一卷
吏員部彙考一
周
周始設府史,以司六官之府,藏書契。
按《周禮天官》:「冢宰府六人,史十有二人。」
〈注〉「府治藏史」,掌書者。〈訂義〉王昭禹曰:「有藏則置府,有書則置史。」王氏《詳說》曰:「府一史倍,此例之常也。若夫御史,則史多而又在府上者,以所掌贊書之數多也。角人、羽人,則有府而無史者,以當職文書之數少也。食醫、瘍醫、獸醫,則府史胥徒並無者,以當職絕少,自為之足矣。」陳君舉曰:「王金陵論府史胥徒,謂成周用人,流品不分,非也。古人用」人無他途,自公卿大夫之子弟皆養於學宮,以備宿衛,考其德行而升進之。自鄉遂侯國凡占名數而為民者,亦攷察於鄉里,以擇其天民之秀異者,節級而升之,故受命為士。儻不由此者,終不得以通籍於仕版。故以天子之子猶不得仕者,《記》所謂無生而貴者。至於上之不可以為士,下之不止於為農,則任以府史之職,《司士》所謂「以久奠食」者此也。勾須守藏,猶見於春秋之世,蓋不比胥徒之流更迭為之,而均謂之「庶人在官」也。
宰夫之職,「掌百官府之徵令。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
〈訂義〉王昭禹曰:「府主蓄藏,必有要書以為驗,故《掌官契》契要書也。其用以合驗為主,故謂之契藏則凡所蓄聚之物。」史氏曰:「府者,主藏之吏也。夫苟欲為治,則版圖契券可以得其山川之險易、戶口之多寡也,不爾則將無所稽。雖欲治要治,凡治目治數有不可得,此府所以治藏也。」
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
〈訂義〉王昭禹曰:「六官之事眾矣,載而述之必有書。史掌官書,則於事無所不贊焉,故曰贊治。蓋正則治要,師則治凡,司則治目,旅則治數,府則治藏,史則無所用治,掌官書以贊之而已。蓋史也者,能文而不能實,可以贊治。」黃氏曰:「史,案牘可攷於治,為贊助。」
天官所屬
太宰,府六人,史十有二人。
宮正,府二人,史四人。
宮伯,府一人,史二人。
膳夫,府二人,史四人。
庖人,府二人,史四人。
內饔。府二人,史四人。
外饔,府二人,史四人。
亨人,府一人,史二人。
甸師,府一人,史二人。
獸人,府二人,史四人。
《䱷人》:「府二人,史四人。」 《鱉人》:「府二人,史二人。」
《腊人》,「府二人,史二人。」
醫師。府二人,史二人。
酒正,府二人,史八人。
凌人府二人,史二人。
宮人,府二人,史四人。
掌舍,府二人,史四人。
幕人,府二人,史二人。
《掌次》,府四人,史二人。
大府,府四人,史八人。
玉府,府二人,史二人。
內府。府一人,史二人。
外府,府一人,史二人。
司會,府四人,史八人。
《司書》府二人,史四人。
職內府二人,史四人。
《職歲》,府四人,史八人。
《職幣》:府二人,史四人。
司裘,府二人,史四人。
《掌皮》,府二人,史四人。
內宰,府四人,史八人。
內小臣史二人。
典婦功,府二人,史四人。
典絲,府二人,史二人。
典枲,府二人,史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