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兩京郊社署,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人,掌固五人。 諸陵署,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人,掌固二 人。
太樂署: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八人。
鼓吹署: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太醫署:府二人,史四人,掌固四人。
光祿寺:府十一人,史二十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六人。 太官署,府四人,史八人,《掌固》四人。
珍羞署,「府三人,史六人,典書八人,掌固四人。」
良醞署。府三人,史六人,掌固四人。
掌醢署:府二人,史四人。
衛尉寺:府六人,史十一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兩京武庫,府二人,史六人,典事二人,掌固五人。 武器署,府二人,史六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
守宮署。府二人,史四人。
宗正寺。府五人,史九人,亭長四人,掌固四人。
崇元署:府二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
太僕寺,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乘黃署: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八人。
《羊車》小吏十四人,掌固六人。
典廐署:府二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 典牧署,府四人,史八人。
車府署,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掌固六人。
上牧監,「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四人。」
中牧監,「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沙苑監,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
大理寺。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獄史六人,亭長四 人,掌固八人。
鴻臚寺,府五人,史十一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典客署,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
司儀署:府二人,史四人,掌固四人。
司農寺,府二十八人,史七十六人,計史三人,亭長九 人,掌固七人。
上林署,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太倉署,府十人,史二十人。
鉤盾署: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 導官署,府八人,史十六人。
太原、永豐、龍門,每倉,府二人,史四人,掌固四人。 司竹監,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 溫泉監,府二人,史二人,掌固四人。
京、都苑總監,各府八人,史十六人,亭長四人,掌固六 人。
京、都苑四面監,各府三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四 人。
九成宮總監,府三人,史五人。
太府寺:府十五人,史五十人,計史四人,亭長七人,掌 固七人。
兩京都市署: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平準署,府六人,史十三人,典事二人,掌固十人。 左藏署: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一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府五人,史十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府四人,史八人,典事五人,掌固六人。
國子監:府七人,史十二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 國子監廟幹二人,《掌固》四人。
少府監,「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計史三人,亭長八人, 掌固四人。」
中尚署: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左尚署,典事十八人,掌固四人。
右尚署,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
織染署,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
諸冶監:「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
北都軍器監。府十人,史十八人,典事四人,亭長二人, 掌固四人。
甲坊署: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
弩坊署,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
將作監,府十四人,史二十八人,計史三人,亭長四人, 掌固六人。
左校署:府六人,史十二人。
右校署:府五人,史十人,典事十四人。
中校署:「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二人。」
甄官署。府五人,史十人,典事十八人。
百工、就谷、庫谷、斜谷、太陰、伊陽等監,府各一人,史三 人,典事各二十一人,錄事各一人。
都水監。錄事一人,府五人,史十人,掌固三人。
河渠署,「府三人,史六人,典事三人,掌固四人。」
武官左右衛長史,諸曹參軍,隨曹各有府史。
左右龍武軍倉、兵、胄三曹參軍事各一人。諸曹有府、 史,掌固人數。
太子詹事令史九人,書令史十八人。
司直,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