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6 (1700-1725).djvu/47

此页尚未校对

持以請,嗣明曰:「此言堪為長,堪為君,真善頌也。」吏拱 手曰:「內中讀文書不如是,最以語忌為嫌,既剋長,又 剋君,殆不可用也。」嗣明悚然,亟易之。靖康歲,都城受 圍,禦敵器甲刓弊。或言太常寺有舊祭服數十閒,無 所用,可以藉甲。少卿劉玨即具槁欲獻于朝,以付書 史。史作字楷而敏平,常無錯誤。玨將上馬,立俟之。既 至,而結銜脫兩字,趣使更寫,至于三,其誤如初。玨怒 責之,逡巡謝曰:「非敢誤也。某小人,竊妄有管見。在《禮》, 祭服弊則焚之。今國家迫急,誠不宜以常日論。然容 臺之職,唯當秉禮。少卿固體國,不若俟朝廷來索則 納之,賢於先自背禮而有獻也。」玨愧嘆而止。後每為 人言,嘉賞其意。今之胥徒,雖公府右職,省寺掌故,但 能鼓扇獧浮,顧賕謝為業,簿書期會之間,乃漫不之 曉,求如彼二人,豈可得哉!

《老學庵筆記》:「自元豐官制,尚書省復二十四曹,繁簡 絕異。在京師時,有語曰:『吏勳封考,筆頭不倒。戶度金 倉,日夜窮忙。禮祠主膳,不識判硯。兵職駕庫,典了襏 褲。刑都比門,總是冤魂。工屯虞水,白日見鬼』。」及大駕 幸臨安,喪亂之後,士大夫亡失告身批書者多,又軍 賞百倍平時,賂賄公行,冒濫相乘,饟軍日滋,賦斂愈 繁,而刑獄亦眾,故吏、戶、刑三曹,吏胥人人富饒,他曹 寂寞彌甚。吏輩又為之語曰:「吏勳封考,三婆兩嫂。戶 度金倉,細酒肥羊。禮祠主膳,淡吃虀麪。兵職駕車,齩 薑呷醋。刑都比門,人肉餛飩。工屯虞水,身生餓鬼。」 《岳珂桯史》:先君之客耿道夫端仁為余言,其婣張氏 不欲名。淳熙間,尉廣之增城,有黠盜劉花五者,聚黨 剽掠,官司追捕,累載弗獲。一日,有告在鄰邑之境民, 民素豪,枳關環溪,畜犬獰警,吏莫敢闖其藩。張欲躬 捕,弓級陳某者奮而前曰:「是危道,不煩親行,我得三 十人,饒取之。」使之往,信宿而得。鞫。其蠹侶凡十餘輩, 散跡所往,咸縶而來。贓證具,以告之縣,于法應賞矣。 先是,張以它事忤令,盜之至,令訊爰書,以實言,府張 以非馬前捕,不應。令將論報,張乃知之。祈之掾史咸 曰:「案已具,府視縣辭而已。事且奏,不容增。」府尹適至, 己又祈之,亦弗得,自分絕望。又一年,秩滿,買舟如京, 過韶,因謁憲臺。坐謁次,有它客縱譚一尉事適相類, 漫告之。客曰:「是不可為,然於法情理兇虐。嘗懸購者, 雖非躬獲,亦當免試。或循資盍試,請一公移,儻可用。」 張方慮關陞薦削不及格,聞之大喜,遂白之憲,憲命 以《成案錄》為據付之。至臨安,果以初筮無舉員,當入 殘零。張良窘,偶思有此據,以示部胥。胥視之色動,曰: 「丐我一昔,得與同曹議。」居二日,來邀張至酒家,劇飲 中席,謂之曰:「君欲改秩乎?」張錯愕不敢謂然。胥曰:「我 不與君劇,君能信我,事且立辦。」詰所以,笑不答,遂去。 明日,復至其邸,張疑未泮出,謀之道夫。道夫曰:「胥好 眩詡,志于得錢,然亦有能了事者,不可信,亦不可卻。 盍為質而要其成?」張歸,胥又來,則曰:「君不深信我,我 請毋持錢去」,事成乃見。歸。許諾,索緡二千酬酢,竟日 以千緡成約。張貸其半于道夫,同緘識于霸東周氏, 兩月不復來。顧以為妄,相與深咎輕信,徒取暍日。忽 夜三鼓,有叩門者,乃胥焉,喜見眉睫,曰:「幸不辱命。」文 書銜袖取觀之,則名登于進卷矣。張大駭,旦質之左 銓,良是三代爵里皆無譌。又扣之省,闥亦然,以為自 天而下,然終莫測其由也,欣然𢌿謝。貲又厚以饋,而 問其故,胥不肯泄,曰:「君第訖事,何庸知我?」既而班見 如彝,得宰福之。永福去,亦自閟不言,惟道夫知之。先 君為左侍郎,道夫在館,因密訪其事,蓋胥初得憲司, 據見所功閥,皆曰增城縣尉司弓級陳某,獲若干盜, 因不以告人。夜致之家,于每司字增其左畫曰同則 如格矣。筆勢穠纖無少異。同列不之覺,徵案故府,胥 亦隨而增之。但時矯它曹夤緣之命,促其行,委曲遮 護,徒以欲速告,迄不下元處,而賞遂行。刻木輩舞文 顧賕謝乃其常,蓋未有若此者。以此知《四選》蠹積,蓋 不可勝算。司衡綜者可不謹哉!

《齊東野語》:洪景盧居翰苑日,嘗入直,值制詔沓至,自 早至晡,凡視二十餘草。事竟,小步庭間,見老叟負暄。 花陰誰何之,云:京師人也,累世為院吏,今八十餘。幼 時及識元祐間諸學士,今子孫復為吏,故養老於此。 因言:聞今日文書甚多,學士必大勞神也。洪喜其言 曰:「今日草二十餘制,皆已畢事矣。」老者復頌云:「學士 才思敏捷,真不多見。」洪矜之云:「蘇學士想亦不過如 此速耳。」復首肯咨嗟曰:「蘇學士敏捷亦不過如此,但 不曾檢閱書冊耳。」洪為赧然,自恨失言。嘗對客自言 如此,且云:「人不可自矜,是時使有地縫,亦當入矣。」 《容齋三筆》:郡縣胥史,揩易簿案,鄉司尤甚,民已輸租 稅,朱批千戶下矣。有所求不遂,復洗去「之。邑官不能 察,而又督理,比其持赤鈔為證,則追逮橫費,為害已 深,此特小小者耳。」臺省亦然。予除翰林日所被告命, 後擬云「可特授依前正奉大夫充翰林學士。」蓋初書 黃時全文,故官告院據以為式,其制當爾,而告身全 銜亦云「告正奉大夫充翰林學士。」予以語吏部蕭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