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京,帝方以事詰問諸郡守,至,興宗獨曰:「是公勤不 貪,不須問。」蘇州缺知府,帝謂胡惟庸曰:「為我擇一賢 守守蘇。」未幾,又問曰:「曾得人否?」曰:「未也。」帝曰:「吾已得 之矣。王興宗可速與牒,令即日到官。」在蘇三歲,盛有 政聲。擢河南布政使。陛辭,帝曰:「久不見爾,老矣,我鬚 亦白。」宴而遣之。興宗益勤其職。後坐累得白,卒于官。 《賢奕山》雲,出鎮廣西,有鄭牢者,老隸也,性鯁直敢言。 公進之曰:「世謂為將者不計貪,我亦可貪否?」牢曰:「公 初到,如一新潔白袍,有一沾污,如白袍點墨,不可湔 也。」公又曰:「人云土夷饋送,卻之則疑且忿,奈何?」牢曰: 「居官黷貨,則朝廷有重法,乃不畏朝廷,反畏蠻子邪?」 公笑而納之。鎮廣西踰十年,廉操始終不渝。固不由 牢,牢亦可尚云。
《明外史屈伸傳》:「鎮守河南,中官劉瑯乞皂隸,帝命予 五十人。故事,尚書僅十二人,伸等力爭,詔止減二十 人。自後中官咸援例陳乞,祖制遂壞。」
《明良記》:況司徒鍾,少貧賤,有御史過聊城,縣官發徒 前驅,公在遣中,御史就輿中假寐,忽見神人謂曰:「尚 書導輿,能安坐耶?」覺而異之,因物色諸執事,見公年 少,狀貌雄偉,令縣收錄之,果大顯。
《平陽府志》:「李能,趙城桂林坊人。正德年間,充本縣皂 隸。為人正直有勇。鄉有猛虎為患,令能捕之,虎果隨 能到縣,民患遂除。歿後,邑人立廟于城東門外半里 許,俗稱李將軍廟。」
《沂陽日記》:武皇南征,駐蹕留都,大將江彬等統領邊 軍數萬扈從。喬公白巖時為大司馬,虞有他變,乃選 精通武藝者數十人充隸卒隨護。一日會公于演武 場,彬欲逞部下之勇以懾人,問曰:「南京亦有能武藝 者,可與我邊軍一較乎?」公曰:「善者固有猝難至,吾從 者亦略諳此,可與較。」彬易之,有輿卒,小而黑,人呼為 鬼。李有神力,善跌打。公呼出,叩頭請較。公謂彬曰:「今 日較藝,傷死勿論。」彬部下四人,大而長,視彼小甚,易 之,與李較,隨仆。彬失色。又命勇者對,連勝七八人。後 有劉鑑、廖清沙者,有重手法,來敵皆負彬,由是奪氣。 《賢奕編》粵令性悅諛,每布一政,群下交口讚譽,令乃 驩。一隸欲阿其意,故從旁與人偶語曰:「凡居民上者, 類喜人諛,惟阿主,不然,視人譽蔑如耳。其令耳之。」亟 招隸前,撫膺高蹈,嘉賞不已。曰:「嘻!知余心者,惟汝良 隸哉。」自是暱之有加。
隸役部雜錄
《詩經小雅大東章》:「私人之子,百僚是試。」〈朱注〉《私人》私家 皂隸之屬也。
《左傳隱公五年》,臧僖伯曰:「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 皁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注〉士臣皁,皁臣輿, 輿臣隸。
叔向曰:「欒卻、胥原、狐續、慶伯降在皁隸。」
《申豐》曰:「古者藏冰,山人取之,縣人傳之,輿人納之,隸 人藏之。」
《楚芊尹無宇》曰:「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 士,士臣皁,皁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臺。馬 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
哀公二年,趙簡子誓曰:「克敵者臣隸圉免。」〈注〉去廝役。 〈音釋〉何休註《公羊》云:「艾草為防者曰廝,汲水漿者曰役。」 蘇林註《漢書》云:「廝,取薪者。」韋昭云:「析薪曰廝。」
《史記。景帝本紀》:「後二年,令徒隸衣七緵布。」 《魏書江式傳》:「隸書者,始皇使下杜人程邈附于小篆 所作也。」以邈徒隸,即謂之隸書。
《易潛虛》官爵、財利、僕隸之忌。
《聞見前錄》役法新舊差募二議,俱有弊。吳蜀之民以 雇役為便,秦、晉之民以差役為便。荊公與司馬溫公 皆早貴,少歷州縣,不能周知四方風俗。故荊公主雇 役,溫公主差役,雖舊典亦有弊。蘇內翰、范忠宣、溫公 門下士,復以差役為未便;章子厚、荊公門下士,復以 雇役為未盡。內翰、忠宣、子厚,雖賢否不同,皆聰明曉 吏治,兼知南北風俗,其所論甚公,各不私于所主。元 祐初,溫公復差役,改雇役。子厚議曰:「保甲、保馬,一日 不罷,有一日害。如役法,則熙寧初以雇役代差役,議 之不詳,行之太速,故後有弊。今復以差役代雇役,當 詳議熟講,庶幾可行。而限止五日,太速,後必有弊。」溫 公不以為然。子厚對太皇太后簾下,與溫公爭辯,至 言異日難以奉陪喫劍。太后怒其不遜,子厚罪去。蔡 京者知開封府,用五日限,盡改畿縣雇役之法為差 役,至政事堂白溫公,公喜曰:「使人人如待制,何患法 之不行?」紹聖初,子厚入相,復議以雇役改差役,置司 講論,久不決。蔡京兼提舉,白子厚曰:「取熙寧、元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