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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用;八品以下,爰及流外,若欲入仕,皆聽預選,降二 等授官。」

恭帝義寧元年唐公克霍邑歸附者皆授散官逸民道士並依格注授

按《隋書恭帝本紀》,不載。 按《創業起居注》,霍邑平,壬 午,帝引霍邑城內老生,文武長幼見而勞之曰:「老生 之外,孤無所咎。縱卿不誠於孤,亦當以赤心相仰。」乃 節級授官,與元從人齊等。其丁壯勝兵者,即遣從軍, 配左右領軍大都督,還取其同邑同黨,自相統處之, 不為疑異。俘降之徒,不勝喜躍,欣若再生。其有關中 人欲還者,即授五品散官放還。內外感悅,咸思報效。 仍命葬宋老生以本官之禮。自是以後,未歸附者,無 問鄉村堡塢,賢愚貴賤,咸遣書招慰之,無有不至。其 來詣軍者,帝並節級授朝散大夫以上官。至于逸民 道士,亦請效力。教曰:「義旗撥亂,庶品來蘇,類聚群分, 無思不至。乃有出自青溪,遠辭丹竈,就人間而齊物, 從戎馬以同塵,咸願解巾,負茲羈鞢,雖欲勿用,重違 其請。」逸民道士等,誠有可嘉,並依前授。

肅宗乾元元年二月癸卯安慶緒將能元皓以淄青降以元皓為河北招討使

按《唐書肅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肅宗本紀》。并其 子昱並授官爵。

德宗貞元十年置四品以下武官授歸附者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十年 秋七月,吐蕃大將論乞髯陽沒藏悉諾硉以其家內 附,授歸義將軍,因置四品以下武官,以授四夷歸附 者。」

聖宗統和七年考試宋進士來歸者補官

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七年三月,宋進士十七人挈 家來歸,命有司考其中第者補國學官,餘授縣主簿 尉。」

統和十二年,「官宋俘。」

按《遼史聖宗本紀》:「十二年十一月,詔諸部所俘宋人, 有官吏儒生抱器能者,諸道軍有勇健者,具以名聞。」 己未,官宋俘衛德升等六人。

太祖開寶四年二月潘美克廣州偽署官仍舊六月命試書判優者授官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四年二月丁亥,南漢劉鋹遣 其左僕射蕭灌等以表來上。己丑,潘美克廣州,俘劉 鋹,廣南平,偽署官仍舊。六月丁丑,命翰林試南漢官, 取書判稍優者授令錄簿尉。」

神宗熙寧五年以瞎藥為內殿崇班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五年十一月「癸丑,河州首領 瞎藥等降,以為內殿崇班,賜姓名包納。」

熙寧九年夏四月甲辰,給空名告身付安南,以招降 賞功。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哲宗元祐二年以結藥為三班奉職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二年六月丙午,邈州首領結 藥來降,授三班奉職。」

徽宗宣和七年山東降寇賈進等補官有差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七年三月「甲申,知海州錢伯 言奏招降山東寇賈進等十萬人,詔補官有差。」

高宗紹興九年秋七月丙申命詳驗劉豫偽官換給告身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寧宗嘉定十三年給空名告身以待來歸者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十三年秋七月戊戌,以京東、 河北諸州守臣空名官告付京東、河北節制司,以待 豪傑之來歸者。」

嘉定十七年,投誠蘇椿等授官有差。

按《宋史寧宗本紀》:十七年六月「壬辰,大名府蘇椿等 舉城來歸,詔悉補官,即以其州授之。」

理宗淳祐七年授程九萬迪功郎

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七年十二月「壬辰,詔太學生 程九萬自北脫身來歸,且條上邊事,賜迪功郎。」

景定三年官降官岑從毅王永堅等有差

按《宋史理宗本紀》:景定三年「冬十月甲戌,歸化州岑 從毅納土輸賦,獻丁壯為王臣。詔改歸化為來安州, 從毅進秩脩武郎,知州事,令世襲。十一月丁酉,資陽 砦主萬戶小哥及其子眾家奴叛來降,詔小哥賜姓 王,名永堅,補武翼大夫、夔路副總管。」

太祖天輔六年詔歸附者授以世官

按《金史太祖本紀》,天輔六年十月「丙戌朔,次奉聖州, 詔曰:『朕屢敕將臣,安輯懷附,無或侵擾。然愚民無知, 尚多逃匿山林,即欲加兵,深所不忍。今其逃散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