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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轉運使,徐更別議陞陟。既而代還,會外計闕官, 旦即與同列擬定名氏,約以次日奏補。及晚,其人投 刺來謁,旦以方議委任,辭弗見。詰朝入對,具道本末, 請授以轉漕,帝默然不許。退而歎駭者久之,乃知昨 暮造請,雖弗見,已為伺察者所糾矣。每戒同列以「私 謁之嫌,當須謹避,庶幾免於悔吝。」

王旦於用人,不以名譽,必求其實,苟賢且才矣,必久 其官,眾以為宜,某職然後遷。其所薦引,人未嘗知。寇 準為樞密使當罷,使人求使相,旦大驚曰:「將相之任, 豈可求耶?且吾不受私請。」準深恨之。已而制出,除武 勝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入見,泣曰:「非陛下 知臣,何以至此!」帝且道旦所以薦者,準始愧歎,以為 不可及。

帝與宰相議擇官,王旦曰:「天下重地,為朝廷屏翰者, 不過一二十州。若皆得人,則鎮撫一方,威惠兼著。」帝 深然之。

真宗嘗語李至等曰:「凡所舉官,多聞謬濫,不若先擇 舉主,以類求人。今外官要切,惟轉輸之任,卿等可先 擇人,俾令舉之。」因言:「外郡長吏奏舉管內職官,慮有 受其請託者,宜依條約。又州縣闕員甚多,當選有清 望朝官各舉所知,庶得良吏,用親吾民。」

諸王府侍講孫奭言牧民之官,不可用有勢援者,帝 曰:「朝廷用人,惟問才與不才耳,豈得限以世家!如其 敗官,自有常典,雖勢援何害!」

《燕翼貽謀錄》:舊制,朝臣監司因事謫官,多為監當,雖 在貶所,猶以前任舉官,言者以為無以示貶抑之意。 天禧元年五月壬戌,始制因罪監當不得舉官充知 縣,朝臣不得舉本州幕職官。前朝貶謫雖重,敘用亦 驟,未聞其黜免而置之閒地也。王安石一時私意,貽 害無窮,罪不勝誅,國猶為其所誤,而況士大夫乎? 《文獻通考》:「劉珙為吏部員外郎,有才智,善摘撿姦弊。 一日,命於中庭張幕案,設置令式其中,使選集者得 出入繙閱,與吏辯,吏愕眙不能對,時議翕然稱之。」 《燕翼貽謀錄》:真宗以朝官注擬於堂,貧者留滯逆旅, 無以為資,乃置朝集院於朱雀門外。此咸平四年四 月癸丑詔也。院既成,詔陞朝官以上到闕,「並館於院 中,官給公養,出入則乘馬。開封府差兵士隨直,惟可 至廟堂、省部、銓曹官廳而已,雖欲出入市廛,不可得 也。故陞朝官以上造朝,則先匿於親戚故舊之家,俟 所幹置悉備,方敢報閤門放見。」蓋閤門即日關報朝 集院,開封府人馬即至,迎入院中,雖不可出入,而同 院中士大夫日夕遊從,情「如兄弟,或商確文字,或彼 此詢問風土,或因而結交,互相推薦,其況味與栖栖 逆旅者大不侔矣。」景祐二年十月辛亥,詔復增置,以 士大夫之來者日多故也。

《日知錄》寇萊公為相,章聖嘗語兩府,欲擇一人為馬 步軍指揮使。公方議其事,吏有以文籍進者,公問:何 書?對曰:「例簿也。」公曰:「朝廷欲用一衙官,尚須檢例邪? 安用我輩壞國政者,正由此爾。」司馬溫公與呂惠卿 論新法於上前,溫公曰:「三司使掌天下財,不才而黜 之可也,不可使兩府侵其事。今為制置三司條例司, 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則胥吏足矣。 今為看詳中書條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對。

《宋史王益柔傳》:「益柔判吏部流內銓,舊制,選人當改 京官,滿十人乃引見,由是士多困滯,且遇舉者有過 輒不用。益柔請才二人即引見,眾論翕然稱之。」 《蘇紳傳》:「紳為開封府推官,陳便宜八事,五曰適才宜。」 古者自黃散而下及隋之六品,唐之五品,皆吏部得 專去留。今審官院流內銓,則古之吏部,三班院,古之 兵部,「不問官職之閒劇,才能之長短,惟以資歷深淺 為先後,有司但主簿籍而已,欲賢不肖有別,不可得 也。太宗皇帝始用趙普議,置考課院,以分中書之權, 今審官是也,其職任豈輕也哉?宜擇主判官,付之以 事權,責成其選事。若以為格例之設,久不可遽更,或 有異才高行,許別論奏。如寇準判銓,薦選」人錢若水 等三人並遷朝官為直館,其非才亦許奏殿,如唐盧 從愿為吏部,非才實者並令罷選,「十不取一」是也。書 奏,帝嘉納之。

《姚仲孫傳》:仲孫以尚書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 事,時諫議大夫十二員,仲孫曰:「諫議大夫蓋朝廷之 選,不宜以歲月序進。今諸寺卿至前行郎中三十五 員,貼近職者猶不在數,若以年勞授,則數年之外,諫 議大夫員益多,請艱其選,以處材望之臣,餘悉次補 卿監。」乃詔當選者奏聽旨。

《魚周詢傳》:「周詢權御史中丞,慶曆八年,手詔近臣訪 天下之務。周詢對曰,陛下患承平寖久,仕進多門,人 污政濫,員多闕少,滋長奔競,縻費廩祿。臣以為國家 於制舉進士、明經之外,復有任子流外之補。負瑕釁 服輿臺者,亦寘班列。歷年既久,紛猥塞路,求人任事, 適用者鮮。而又亟更數易,交錯道途,額置有常,詔除 無限。凡守一闕,動踰再期。預閫籍、服武弁者,坐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