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8 (1700-1725).djvu/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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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之給,虛計歲考之期。赴銓調、守選格者,居多困乏 之歎,行寡廉恥之風。官冗之弊,一至於此。願陛下特 詔進士先取策論,諸科兼通經義,中第解褐,無令過 多。其文武班奏薦并流外出官者,權停五六年,自然 名器不濫,奔競衰息矣。」陛下患牧守「之職,罕聞奏最。 臣聞漢宣帝勉勵二千石,其有治效者,增秩賜金,或 爵至關內侯。公卿缺則以次用之,故良吏為盛。國家 鑒諸侯專地之患,一切用郡守治之,而班行寖冗,序 遷者眾。乃有地處蕃宣,秩為卿監,而未歷省府提轉, 則為沈抑。內重外輕,何以求治?改絃易轍,正在此時。 願詔兩府大臣,選委兩制、臺諫官參舉,如兩任通判 可充知州軍,京朝官依次除補。若治狀尤異,即外省 府提轉。其常例入知州者,一切停罷,則進擢得人,牧 守重矣。」時執政及近臣所對多疏闊,仁宗頗嘉周詢 詳敏。

《杜衍傳》:衍兼判吏部流內銓,選補科格繁長,主判不 能悉閱,吏多受賕,出縮為姦。衍既視事,即敕吏函銓 法問曰:「盡乎?」曰:「盡矣。」力閱視,具得本末曲折。明日令 諸吏無得升堂,各坐曹聽行文書,銓事悉自予奪,由 是吏不能為姦利,數月聲動京師。改知審官院,其裁 制如判銓時。

《清波雜志》:選人改秩,今當員多闕少時需次動六七 年,咸云考無玷闕,方幸寸進,戞戞乎難哉。近制,改京 官歲有定額,且減薦數。有憑藉者亦不待求而得之, 每患艱得。職司若止許用職司一員,庶俾孤寒均得 應格。昔有胡宗英者,該磨勘,引見日,仁宗驚其年少, 舉官踰三倍。閱其家狀,父宿見任翰林學士,乃歎曰: 「寒畯安得不沈滯?」遂降旨止與循資。熙寧間,一選人 以貴援得京,削十三紙。引見日,神宗云:「有舉狀一十 三紙者,是甚人,特與改次等官。」於是權勢聳然。幕職、 州縣官以薦改京官者,其數如格,則移刑寺問舉者 無罪,故乃得磨勘,而注籍以待引見。至引見,又移問 如初,有罪故而不足於數者,輒罷去。考功郎趙「請 勿再移問。」從之,仁人之言也。乃清獻公之子。 《遵堯錄》:明道中,宰相欲除親舊二人為正言司諫,帝 謂「祖宗法制,臺諫官須自宸選,今不可壞弛祖宗法 度,臺諫自大臣除,則大臣過失無敢言者。」執政等恐 懼稱死罪,流汗浹背,再拜下陛。

王曾景祐元年拜樞密使,遷右僕射、門下平章事。曾 始參大政,屬太尉王旦當國,每進用朝士,必先望實。 或告之曰:「某人才,某人賢。」則曰:「誠知此人,然歷官尚 淺,人望未著,且俾養望歲久不渝,而後擢任,則榮塗 坦然,中外允愜。」曾嘗誌之。及執政之日,遵行其言,人 皆心服。

仁宗嘗謂輔臣曰:「知州、通判,民之表也。今審官院一 以名次用人,可乎」宰相王曾曰:「不次用人,誠足以勸 群吏,然須更為選任之法,乃可遵行。」帝然之。

仁宗嘗謂輔臣曰:「朕觀古者求治之世,牧民之吏多 稱其官,而百姓得安其業。今求治之路非不廣也,而 吏多失職,未稱所以為民之意,豈今人才之少而世 變之殊哉?殆不得久於其官故也。蓋智能才力之士 雖有興利除害、禁姦勸善之意,非稍假以歲月,則其 吏民亦且媮而不為之用,欲終厥功,其路無繇。今夫 州縣恃以為治者,守令也,察其能者,使得久於其官 而褒賞以勸之。今所謂先務者,無以過此。」遂詔今後 守令有清白不擾而政績殊異、有惠於民者,本路安 撫、轉運使副、判官、提點刑獄司同置保舉,再任,中書 別加察訪,審如所舉,即與推恩。

太子中舍、同正員王文度,摹勒《真宗御書》,賜紫服,且 求佩魚。帝謂輔臣曰:「先帝嘗命伎術官毋得佩魚,所 以別士類也。宜申明之。」其後文度又乞換正官出職, 帝曰:「伎術人若除正官,則漸亂流品矣。」如舊制遷同 正官而已。

《澠水燕談錄》:仁宗朝,流內銓引改京官人李師錫,上 覽其薦者三十餘人,問其族系,乃知丞相王德與甥 婿。上曰:「保任之法,欲以盡天下之材,今但薦勢要,使 孤寒何以進」止與師錫循資。後翰林學士胡宿子宗 堯磨勘以保官亦令循資。帝之照見物情,抑權勢、進 孤寒,聖矣。

《五朝名臣言行錄》:寶元中,御史府久闕中丞。一日,李 淑對,仁宗偶問以憲長久虛之故。淑奏曰:「乃呂夷簡 欲用蘇紳,已許紳矣。」上疑之,異時問夷簡曰:「何故久 不除中丞?」因奏曰:「中丞者,風憲之長,自宰相而下皆 得彈擊,其選用當出聖意,臣等豈敢銓量之。」仁宗頷 之。

《遵堯錄》:杜衍慶曆二年遷吏部侍郎、樞密使、吏部審 官,主天下吏員,而居職者類以不久遷去,故吏得為 姦。衍始視銓事,一日,選者三人爭某闕,衍以問吏,吏 受丙賕,對曰:「當與甲。」乙不能爭,乃授他闕。數日,吏教 丙訟甲負某事不當得。衍悟,召乙問之,乙謝曰:「業已 得他闕,不願爭。」衍不得已,與丙而笑曰:「此非吏罪,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