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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文及御史李徵儀、劉光復助世濟排擊居相。居相復

再疏力攻大智,大智乃引病去。繼之亦覺其非,不為 辨。至明年二月,胡來朝為《文選》,出兵科都給事中張 國儒、御史馬孟楨、徐良彥於外,復不咨都察院吏科。 國儒已陪推京卿,法不當出外。孟楨、良彥則素忤黨 人,故來朝抑之,繼之不能禁。時居相等已去國,獨瑾 再爭,詆繼之、來朝甚力。來朝等不能難其黨,思以眾 力勝之。於是光復及御史王雅量、牟志夔、金汝諧、李 養志、孫光裕、劉廷元、熊化輩群起攻瑾,瑾爭之強。疏 三上,來朝、光復亦三疏詆訐,詞頗窮。來朝乃言:「《年例》、 協贊之旨,實秉國者。調停兩袒,非可為制。乞改前令 從事。」帝一無所處分。瑾方奉使自引去。其秋,給事中 梅之煥,御史李若星、張五典年例外轉,所司復不預 聞。吏科韓光裕、御史徐養量稍言之,然勢孤,竟不能 爭也。

《鄭三俊傳》:「崇禎十五年,吏部尚書李日宣得罪,命三 俊代之。時值考選,外吏多假繕城墾荒名,減俸行取。 都御史劉宗周疏論之,諸人乃夤緣周延儒,囑兵部 尚書張國維以知兵薦。帝即欲召對親擢。三俊言:考 選者,部院事,天子且不得專,況樞部乎?乞先考定,乃 請聖裁。帝不悅,召三俊責之,對不屈。宗周復言:三俊 欲俟部院考後,第其優劣純疵,恭請欽定。若但以奏 對取人,安能得真品?」帝不從。由是倖進者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