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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齡、周清源、陳維崧、徐嘉炎、陸葇、馮勗、錢中諧、汪楫、袁佑、朱彝尊、湯斌、汪琬、丘象隨。二等李來泰、潘耒、沈珩、施閏章、米漢雯、黃與堅、李鎧、徐釚、沈筠、周慶曾、尤侗、范必英、崔如岳、張鴻烈、方象瑛、李澄中、吳元龍、龐塏、毛奇齡、金甫、吳任臣、陳鴻績、曹宜溥、毛升芳、曹禾、黎騫、高詠、龍燮邵、吳遠、嚴繩孫,俱著纂修《明史》。其現任候補及已仕未仕各員,作何分別授以職銜,其餘現任者仍歸原任,候補者仍令候補,未仕者俱著回籍。內有年老者,作何量給職銜,以示恩榮。爾部一併詳議具奏。告病者不必補試。特諭。

《大清會典》:滿缺陞補除授:康熙十八年,議准巡撫員。

「缺,本省布政使不得陞補」 《漢缺選法》凡殉難廕生,康熙十八年題准,「布、按、都、三司首領及州、縣佐貳,六品、七品官之子准廕縣丞,八品、九品官之子准廕縣主簿,未入流官之子准廕州吏目。」 漢缺推陞,康熙十八年議准,巡撫員缺,本省布政使不得陞補督、撫兼銜。僉都御史加一級授從三品,加二級改授右副都御「史;副都御史加一級;兼右侍郎銜;加二級;兼左侍郎銜,授從二品;再加一級;兼尚書」 銜;尚書加一級,授從一品;加二級,授正一品。如一品之外,每加一級,改《紀錄》二次。凡加尚書、侍郎銜者,總督兼兵部,巡撫兼工部。凡在外布政使、按察使員缺,康熙十八年議准會推布政使時,於候補布政使及現任「按察使內保舉具題,如無保舉者,於現任按察使內,將卓異薦舉之員擬出,如無卓異薦舉者,將候補之員擬出,如無候補者,將俸深應陞之員擬出具題。」 又議准:「會推按察使時,於參政、副使、參議、僉事內選擇保舉具題,如無保舉者,將卓異薦舉之員論俸擬出具題。」 《官員保舉之令》,康熙十八年議准,布政使、按察使缺,令九卿、詹事、科道於參政、副使、參議、僉事內,不論俸、次、參、罰,一體保舉。又議准,濫將匪人徇情保舉,照「濫舉卓異」 例治罪。凡外官舉劾,康熙十八年議准,奉天府屬亦照例准薦一員。

《八旗官員陞除》:《康熙十八年》

諭「王等護衛王府佐領、俱咨部具題。」引

見補授六品以下官、仍照咨補授。凡前鋒參領

《護軍參領》《滿洲蒙古》驍騎參領、漢軍參領員缺,康熙十八年議准:若在內無應補之員,將在外副將、參將、遊擊等,令該旗咨部調來引

「見補授。」 又議准:佐領缺出在內,若無應補之人,

將在外都司僉書守備等官、令該旗咨部調來、引

見補授凡候缺補用。康熙十八年覆准:王等緣

事。所屬解退六品以下官員、若有加級咨部候補護軍校、驍騎校者、遇有七八品官員缺出、即銷去加級補授

康熙十九年

六月二十日

上諭大學士索額、圖勒德洪、明珠、李霨、杜立德學士:

噶爾圖、希福、李天馥、凡試職官員一年果係稱職者方准實授。其未能稱職者、或仍令再試或作何另用著吏部定例議奏

《大清會典》:凡在外布政使、按察使員缺,康熙十九年

覆准。會推時停止保舉。凡給事中、監察御史考選,康熙十九年議准,各官非正途出身者,雖經保舉,不准考選。《官員保舉之令》,康熙十九年議准,內外保舉,不得虛詞贊揚,應將本官清廉實政,詳列題請。凡軍前效用官員,康熙十九年覆准,督、撫將所屬官員保題留任及補用者,概不准行,仍將保題官降一級留任。凡試御史,中書以不稱職調用,康熙十九年議准,御史由都察院具題咨送吏部,對品,改補按察司經歷,中書由內閣移送吏部對品,改補布政司都事,鹽運司經歷,州判,外衛經歷,宣慰司經歷,招討司經歷。凡行取官員交代,康熙十九年覆准,行取官員離任遲延者,該督撫司、道各官俱照陞員離「任、督催不力」 例治罪。凡邊海官員題補。康熙十九年題准、各省將軍督提鎮等、違例坐名保題者、各降一級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