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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者,行之綱,然後國臧也。故君之信在於所信,所信 不信,雖欲論信也,終身不信矣。故所信不可不慎也。 事君之道不過於事父,故不肖者之事父也,不可以 事君。事長之道不過於事兄,故「不肖者之事兄也不 可以事長。使下之道不過於使弟,故不肖者之使弟 也不可以使下。交接之道不過於為身,故不肖者之 為身也不可以接友。慈民之道不過於愛其子,故不 肖者之愛其子不可以慈民。居官之道不過於居家, 故不肖者之於家也不可以居官。」夫道者,行之於父 則行之於君矣,「行之於兄,則行之於長矣;行之於弟, 則行之於下矣;行之於身,則行之於友矣;行之於子, 則行之於民矣;行之於家,則行之於官矣。故士則未 仕而能以試矣。聖王選舉也,以為表也。言之然後知 其問,謀焉然後知其極,任之以事,然後知其信。」故古 聖王君子,不素距人,以此為明察也。國之治政,在諸 侯大夫士,察之理在其與徒。君必擇其臣,而臣必擇 所與。故察明者,賢乎人之辭,不出於室而無不見也; 察明者,乘人不出其官而無所不入也。故王者居於 中國,不出其國,而明於天下之政,何也?則賢人之辭 也。不離其位,而境內親之者,謂之人,為之行也。故愛 人之道,言之者,謂之其府;故愛人之道,行之者,謂之 其禮。故忠諸侯者,無以易敬士也;忠君子者,無以易 愛民也。諸侯不得士,則不能興矣。故君子不得民,而 不能稱矣。故士能言道而弗能行者,謂之器;能行道 而弗能言者,謂之用;能言而能行之者,謂之實。故君 子訊其器,任其用,乘其實,而治安興矣。嗚呼,人耳人 耳!諸侯即位,享國社「稷血食,而政有命,國無君也;官 有政長,而民有所攸屬,而政有命,國無吏也;官駕百 乘,而食食千人,政有命,國無人也。」何也?君之為言也, 考也。故君也者,道之所出也,賢人不舉,而不肖人不 去,此君無道也。故政謂此國無君也。吏之為言,理也。 故吏也者,理之所出也,上為非而不敢諫,下為善而 不知勸,此吏無理也,故政謂此國無吏也。官駕百乘, 而食食千人,近側者不足以問諫,而由朝假不足以 考度,故政謂此國無人也。嗚呼悲哉!君者群也,無人 誰據?無據必蹶,政謂此國素亡也。

杜佑通典

《銓選》

秦法,惟農與戰,始得入官。漢有孝悌、力田、賢良方正 之科,乃時令徵辟。而常歲郡國,率二十萬口貢止一 人。約計當時推薦,天下纔過百數,則考精擇審,必獲 器能。自茲厥後,轉益煩廣。我開元、天寶之中,一歲貢 舉,凡有數千,而門資、武功、藝術、胥吏,眾名雜目,百戶 千途,入為仕者,又不可勝紀。比於漢代,且增數十百 倍,安得不重設吏職,多置等級,遞立選限以抑之乎? 後魏崔亮為吏部尚書,無問賢愚,以停解日月為斷, 時沈滯者皆稱其能。魏之失才,實從亮始。洎隋文帝 不欲權分,罷州郡之辟,廢鄉里之眾,內外一命,悉歸 吏曹,纔廁班列,皆由執政。則執政參吏部之職,吏部 總州郡之權,罔徵體國推誠、代天理「物之本意。是故 銓綜失敘,受任多濫。豈有萬里封域,九流叢湊,掄材 授職,仰成吏曹,以俄頃之周旋,定才行之優劣,求其 無失,不亦謬歟。」爾後有司尊賢之道,先於文華;辯論 之方,擇於書判,靡然趨尚,其流猥雜。所以閱經號為 倒拔,徵詞同乎射覆。置循資之格,立選數之制,壓例 示其定限,平配絕其「踰涯。或糊名考覈,或十銓分掌, 苟濟其末,不澄其源,則吏部專總,是作程之弊者;文 詞取士,是審才之末者;書判又文詞之末也。凡為國 之本,資乎人甿。人之利害,繫乎官政。欲求其理,在久 其任。欲久其任,在少等級。欲少等級,在精選擇。欲精 選擇,在減名目。俾士寡而農工商眾,始可以省吏員, 始可」以安黎庶矣。誠宜推仗至公,矯正前失,「或許辟 召,或令薦延舉有否臧論其誅賞課績以考之升黜 以勵之拯斯刓弊,其效甚速,實為大政可不務乎。」

冊府元龜

《銓選條制》

夫唐虞之時,建官惟百;夏、商官倍成周之制,其屬尤 繁。然選用之道,猶所未立。逮夫漢氏之代始察孝廉, 吏事寖廣,科第仍設,故調補之制,所謂「增多。」然而邪 偽萌生,隄防漸峻。是以東京申交互之禁,當塗立品 制之法。晉宋而下,沿革不同,亦銓綜有條,清濁適序, 誠有國之成憲,官人之要道也。

馬端臨文獻通考

《論知人之難》

自漢董仲舒《對策》,已謂「古之所謂功者,以任官稱職 為差,非謂積日累久也。」然則年勞之說,自西漢以來 有之矣,然未嘗專以此為用人之法。至崔亮之在後 魏,裴光庭之在唐,則遂以此立法矣。此法既立之後, 庸碌者便於歷級而升,不至沉廢;挺特者不能脫穎 以出,遂至邅迴。宋、蕭二公皆以為非,明皇雖從其言, 而卒不能易其法,非特明皇不能易而已,傳之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