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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按:常伯、常任、準人,即下文所謂三事、三宅,誠《周官》之別名也。牧民之長曰常伯,所謂「宅乃牧」 是也,其虞廷四岳之任乎?任事之公卿曰常任,所謂「宅乃事」 是也,其虞廷、典禮、典樂百揆之官乎?守法之有司曰準人,準之云者,掌法之官刑罰當如準之平,即所謂「宅乃準」 也,又非虞廷士師之職乎?綴衣者掌王之服器,「居則張設者焉。虎賁者,執王之器械,行則防護者焉。是常伯、常任、準人三者,國之大臣,以共理朝廷之政。綴衣、虎賁二者,王之親臣,以供奉服御之用。」 宋儒呂祖謙謂:「職重者有安危之寄,職親者有習染之移,其繫天下之本一也。職有大小,而經綸康濟、薰陶涵養賴焉。知其美而加之憂,庶不以非人」 處之矣。林之奇亦謂:三宅固不可不得人,然進見有時,虎賁綴衣之類,則朝夕與王處最親且密。苟非其人則主德內蔽,大臣雖賢何所施其力哉?吁!有大臣理國之政,有親臣在君之側,二者皆得其人,則君之左右所聞所見者無非正理,國之任用所施所行者無非仁政。任官如此,天下豈有不治哉。

《禮記·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任事 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臣按:此古者官人之法。夫民莫不有材也,顧上用之何如耳。然民生草澤中林林總總之多,苟非在上者有以評論之於先,又何以知其材而用之哉?後世一惟資格用人,稽考簿書,歲月次序,無復先王論辨之意,此所以任用不得其人而治效不古若也。

《緇衣》子曰:「大臣不親,百姓不寧,則忠敬不足而富貴 已過也;大臣不治,而邇臣比矣。故大臣不可不敬也, 是民之表也;邇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君毋以 小謀大,毋以遠言近,毋以內圖外,則大臣不怨,邇臣 不疾而遠臣不蔽矣。」

臣按:先儒謂此章言大臣不信而小臣之比國之大患也,蓋大臣之任、國之安危繫焉,用之斯信之可也。居其任而不親信之,則下之人知其不為上所親信也,是以令之而不從、制之而不服,此百姓所以不寧也。所以然者,由臣之忠不足於君,君之敬不足於臣,徒富之貴之至於太過焉耳。君以富貴豢其臣,臣以富貴豢其身,為下者不知盡忠以啟上之敬,為上者不復致敬以來下之忠,兩相乖貳,不相親信。如此則大臣不得治其事,嬖寵之小臣,相與親比,而大臣之柄反為所移奪矣。是故人君於大臣必加敬焉而不可輕,以其係國之治忽,而民所瞻望以為儀表者也。於邇臣必致慎焉而不可忽,以其係君之好惡,而民之所由以為道路者也。敬之則大臣得以治其事,慎之則邇臣不至於相比暱矣。不以小臣謀大臣則大臣不至於怨乎不一。不使遠臣間近臣,則近臣不至於疾視其上,不使左右寵倖之臣圖謀四方宣力之士,則遠臣之賢不為近臣所壅蔽矣。先儒謂「小謀大、遠言近、內、圖外」 三者,「任臣之大害也。」 臣竊以為遠言近者百一二,小謀大者什三四,內圖外者什八九。人君任人之際,誠能親信大臣而敬之,審擇邇臣而慎之,則股肱得其人,而耳目不為人所蔽矣。

《公銓選之法》

《虞書》禹曰:「敷納以言,明庶以功,車服以庸。」

《皋陶》曰:「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俊乂在官,百僚師師,百 工惟時。」

臣按:德之在人,其總有九,而人之所得者則或得其一二、或得其三四、或得其五六、七八之不同,所以有多寡也,人君則隨其多寡合而受之,既受之矣,由是隨其大小長短施而用之,因才授任,或以為大夫、或以為諸侯,如是則一德有一德之用,有其三者為大夫、有其六者為諸侯,而九者之德各用所長而咸事其事矣。九德咸事,則在官者無非俊乂之士。是以寮寀相聯,更相師法,職任並列,爭相趨赴。蔡氏所謂「唐虞之朝下無遺才,上無廢事」 ,夫豈虛言哉。

《周禮天官》:「太宰以八法治官府,二曰官職,以辨邦治; 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以「《八則》治都鄙,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四曰祿位」,以馭 其士。

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三曰進賢,四曰使能,七曰「達吏。」 《夏官》: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 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 卿、大夫、士、庶子之數」,以詔王治,以德,詔爵,以功,詔祿, 以能、詔事,以久奠食。

臣按:《王制》曰:「司馬論進士之賢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司士,司馬之屬官也,故凡士之進於司馬者,皆司士掌其名數之版,版猶今之文冊也。每歲之間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