闕,難於從下超補。姚麟係殿前都虞候,合升作步軍 副都指揮使。」紹聖三年,詔殿前指揮使、金鎗弩手班、 龍旗直所減人額及排定班分,並依元豐詔旨。政和 四年,詔:「殿前都指揮使在節度使之上,殿前副都指 揮使在正任承宣使之上,殿前都虞候在正任防禦 使之上,渡江後,都指揮間虛不除,則以主管殿前司 一員任其事。」其屬有幹辦公事、主管禁衛二員,準備 差遣、準備差使、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書寫機宜文 字一員。本司掌諸班直、禁旅、扈衛之事。捧日、天武四 廂隸焉。訓齊其眾,振飭其藝,通輪內宿併宿衛親兵 並聽節制,其下有統制、統領、將佐等分任其事。凡諸 軍班直功賞、轉補、行門、拍試、換官、閱實排連,以詔於 上。諸殿侍差使年滿出職,祗應,參班覈其名籍,以時 教閱,則謹鞍馬、軍器、衣甲之出入。軍兵有獄訟,則以 法鞫治。初,渡江,草刱三衛之制未備,稍稍招集填制, 三帥,資淺者各有主管某司公事之稱。又別置御營 司,擢王淵為都統制。其後外州駐劄,又有御前諸軍 都統制之名,又併入神武軍,以舊統制、統領改充殿 前司統制、統領官。乾道中,臣僚言:「三衛軍制,名稱不 正,以舊制論之,軍職大者凡八等,除都指揮使或不 常置外,曰」殿前副都指揮使、馬軍副都指揮使、步軍 副都指揮使,次各有都虞候,次有捧日、天武四廂都 指揮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秩秩有序,若登第然。 降此而下,則分營、分廂各置副都指揮使。邊境有事, 命將討捕,則旋立「總管」、鈐轄、「都監」之名,使各將其所 部以出。事已,復初,令以宿衛虎士,而與在外諸「軍同 其名,以統制、統領為之長,又使遙帶外路總管、鈐轄, 皆非舊典,所當法祖宗之舊。正三衙之名,改諸軍為 諸廂,改統制以下為都虞候、指揮使。要使宿衛之職, 預有差等,士卒之心,明有所係,異時拜將,必無一軍 皆驚之舉。」時不果行。淳熙以後,四廂之職多虛,而殿 司職司有權、管幹有時暫照管之號,愈非乾道以前 之比矣。
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 人,掌馬軍諸指揮之名籍。凡統制、訓練、番衛、戍守、遷 補、賞罰,皆總其政令。侍衛扈從及大禮宿衛,所掌如 殿前司官。所領馬軍,自龍衛而下有左右四廂都指 揮,龍衛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 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使、指揮使,每都有軍使、副 兵馬使、十將、將虞候、承勾、押官,各以其職隸於馬軍 司。政和四年,詔以馬軍都指揮使、馬軍副都指揮使 在正任觀察使之上,馬軍都虞候在正任防禦使之 上。中興復置,主管侍衛馬軍司一員。其屬有幹辦公 事、準備差遣、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掌出戍建康,差 主管機宜文字一員,掌馬軍之政令,凡出入扈衛、守 宿以奉上,開收閱習、轉補以勵下,如殿前司。凡各籍, 覈其在亡,過則以法繩之。有巡防敕應,則糾率差撥 龍衛四廂隸焉。
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 人,掌步軍諸指揮之名籍。凡統制、訓練、番衛、戍守、遷 補、賞罰,皆總其政令。侍衛扈從及大禮宿衛,如殿前 司所領。步軍。自神衛而下,左右四廂都指揮使,左右 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 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 候、承勾、押官,各以其職隸於步軍司。政和四年,詔以 步軍都指揮使、步軍副都指揮使在正任防禦使之 上。中興後,置主管侍衛步軍司一員,其屬有幹辦公 事二員,準備差遣、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掌步軍之 政令。凡出入扈衛、守宿以奉上,開收閱習、轉補以勵 下,如殿前司。凡名籍,校其在亡,過則以法繩之。有巡 防敕應,則糾率差撥,「神衛四廂」隸焉。
環衛官:
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中郎將郎將 左右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中郎將郎將
左、右驍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武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屯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衛》官軍《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監門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千牛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中郎將、郎將, 諸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並為環衛官,無定員,皆命 宗室為之,亦為武臣之贈典。大將軍以下又為武官 責降散官。政和中,改武臣官制,而環衛如故,蓋雖有 四十八階,別無所領故也。靖康元年,詔以武安軍節 度使錢景臻等為左金吾衛上將軍,保信軍節度使 劉敷等為右金吾衛上將軍。用御史中丞陳過庭言, 遵藝祖開寶初罷王彥超、武行德等歸環衛故事也。 其禁兵分隸殿前及侍衛兩司,所稱十二衛將軍,皆 空官無實,中興多不除授。隆興中,始命學士洪遵等 討論典故,復置十六衛,號環衛官。其法,節度使則領 左、右金吾衛上將軍,承宣使則領左、右衛「上將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