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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宣諭使,皆預軍政,其權任殆亞於宣撫。其後,錢端 禮、吳芾皆以侍從出膺斯寄,事畢結局,官屬軍兵,視 其所任事之輕重,為賞之厚薄焉。開熙間薛叔似、鄧 友龍、吳獵,皆因饑荒盜賊,及平逆亂後,往敷德意,亦 並以從官行。

宣撫使不常置,掌宣布威靈、撫綏邊境,及統護將帥、 督視軍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治平末,命同簽書樞 密院郭逵宣撫陝西。三年,夏兵犯順,以參知政事韓 絳為陝西宣撫使,繼即軍中拜相,仍舊領使。政和中, 遣內侍童貫為陝西、河東宣撫使,又兼河北。宣和三 年,睦寇方臘作亂,移貫宣撫淮、浙,賊平依舊。靖康初, 种師道提兵入衛京城,為京畿、河東、北宣撫使,凡勤 王之師屬焉。及會諸道兵救太原,又以知樞密院李 綱宣撫河東、北兩路。《中興》初,張浚以知樞密院事、孟 庾以參知政事、李綱以前宰相皆出宣撫,浚又加「處 置」二字入銜。

時為川陝、京西、湖北路。

紹興元年,詔以淮南守臣多闕,百姓未能復業,分命 呂頤浩、朱勝非、劉光世皆以安撫大使兼宣撫使,武 臣非執政而為宣撫使,實自光世始。二年,李光又以 吏部尚書加端明殿學士為壽春等州宣撫使。自是 韓世忠、張浚、吳玠、岳飛、吳璘皆以武臣充使,王似亦 以從官由副使而升正使焉。三十二年,張浚復以少 傅依前觀文殿大學士,充江、淮東、西路宣撫使。乾道 三年,虞允文依舊知樞密院事,充四川宣撫使。五年, 王炎除四川宣撫使,依舊參知政事。開禧間,以從官 出宣撫江淮、湖北、京西等處,不一,其屬有參謀官,係 知州資序人,與提刑敘官;參議官係知州資序人,與 轉運判官敘官;機宜、幹辦公事並依《發運司主管文 字敘官》。凡宰執帶三省、樞密院事,出使行移文字劄 六部,六部行移即具申狀。如從官任使副,合申六部, 六部行移即用公牒。

宣撫副使不常置,掌二使事。宣和末,王師伐燕,命少 保蔡攸充。靖康初,會兵救太原,又以資政殿學士劉 韐為之。建炎三年,周望宣撫兩浙,以太尉郭仲荀副 之。其後,福建韓世忠、川陝吳玠皆有此授。紹興間,張 浚宣撫川、陝,將召歸,命從臣王似、盧法原為之副。王 似除使,盧法原仍副之。亦有不置使而置副,如胡世 將之於川、陝,岳飛之於荊、襄,楊沂中之於淮北,皆止 以「副使」為名,飛後以功始落「副」字。亦有身為正使兼 領副使,如開禧三年安丙充利州西路宣撫使兼四 川宣撫副使。

宣撫判官不常置,掌贊使務。熙寧中,命直舍人呂大 防為之,實上幕也。紹興中,張浚初以便宜命劉子羽 為副,其後張宗元、呂祉亦為之。十年,楊沂中以太尉 為淮北宣撫副使,劉錡以節度使為判官,禮抗權均, 猶轉運使、副判官之比。詔行移文字同,其繫銜宣判 之名同,而先後輕重異焉。

總領四人。掌措置移運應辦諸軍錢糧,以朝臣充,仍 帶幹階、戶部等官。朝廷科撥州軍上供錢米,則以時 拘催,歲較諸州所納之盈虧,以聞於上而賞罰之。初, 建炎間,張浚出使川、陝,用趙開總領四川財賦,置所 繫銜。「總領」名官自此始。其後大軍在江上,間遣版曹 或太府、司農卿、少卿調其錢糧,皆以「總領」為名。紹興 十一年,收諸帥之兵,改為御前軍,分屯諸處,乃置三 總領,以朝臣為之,仍帶專一報發御前軍馬文字,蓋 又使之預聞軍政,不獨職餉餽而已。其敘位在轉運 副使之上。鎮江諸軍錢糧,淮東總領掌之;鄂州、荊南、 江州諸軍錢糧,湖廣總領掌之;建康、池州諸軍錢糧, 淮西總領掌之。十五年,復置四川總領。凡興元、興州、 金州諸軍錢糧,四川總領掌之。其官屬:有幹辦公事、 準備差使。四川又有主管文字二員淮東西有分差糧料院、審計 司。審計以通判權榷貨務、都茶場、御前封樁甲仗庫,大軍倉、 大軍庫、贍軍酒庫,市易抵當庫,惠民藥局,湖廣有給 納場。屬官兼分差糧料院、審計院。通判兼御前封樁甲仗 庫、大軍倉庫、贍軍酒庫。四川有分差糧料院、審計院。 屬官兼大軍倉庫撥發船運官贖藥庫糴買場:淳熙元 年,詔委諸路州軍通判專一主管拘催逐州錢米,起 發赴所,本所每半年比較,以行賞罰。紹熙二年,以淮 西總領所言,定知州、通判展減磨勘法,十分欠二展 二年,數足減二年。吏額:淮東九人,淮西、湖廣十人,四 川二十人。

留守、副留守舊制,天子巡守,親征則命親王或太臣 總留守事。太祖建隆元年,親征澤、潞,以樞密使吳廷 祚為東京留守,其西、南、北京留守各一人,以知府兼 之。

西京,河南,南京,應天,北京大名。

留司,管掌宮鑰及京城守衛、修葺、彈壓之事,畿內錢 穀兵民之政皆屬焉。政和三年,資政殿大學士鄧洵 武言:「河南、應天、大名府號陪京,乞依開封制,正尹、少 之名。」從之。宣和三年,詔河南、大名少尹依熙寧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