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0 (1700-1725).djvu/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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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郡皆未有常賦,乃詔陳亨伯以大漕之職經制七 路,財賦許得移用,監司聽其按察。於是亨伯收民間 印契及鬻糟醋之類,為錢,凡七色。是後,州縣有所謂 經制錢,自亨伯始。六年,詔復轉般倉,命發運判官盧 宗原措置。尋以靖康之難,迄不能復。渡江後,惟領給 降糴本,收糴米斛,廣行儲積,以備國用。紹興二年,用 臣僚言省罷,以其職事分委漕臣。八年,戶部復言廣 糴儲「積之便,再置經制發運使。」併理經制司財賦故名以徽猷 閣待制程邁充使,專掌糴事。邁上疏,以「租庸、常平、鹽 鐵、鼓鑄各分于諸司,而總于戶部,發運使無所用之。」 固辭不行。九年,遂廢發運司,以戶部侍郎梁汝嘉為 經制使,檢察中外失陷錢物,與催未到綱運、措置糴 買、總領常平為職。未幾,復以臣僚言,分其責于逐路 監司。乾道六年復置,以戶部侍郎史正志為兩浙、京 湖、淮、廣、福建等路都大發運使。是冬,以奏課誕謾,貶 併廢其職。

都轉運使。轉運使、副使、判官,「掌經度一路財賦,而察 其登耗有無,以足上供及郡縣之費。歲行所部,檢察 儲積,稽考帳籍,凡吏蠹民瘼,悉條以上達,及專舉刺 官吏之事。」熙寧初,詔河東、河北、陝西三路漕臣,許乘 傳赴闕,留毋過浹日。既又詔三路漕臣令自辟屬各 二員,以京朝官曾歷知縣者為之。二年,詔川、陝、閩、廣 七路,除堂選守臣外,委轉運司依四選例立格就注 免赴選,具為令。元豐初,詔河北、淮南、京東、京西及陝 右雖各析為兩路,許依未析時通治兩路之事,錢穀 聽其移用。元祐初,司馬光請漕臣除三路外,餘路毋 得過二員,其屬官溢員亦省之。紹聖中,詔淮、浙、江、湖 六路上供米,計其遠近分三限,自季冬至明年八月 以次輸足。大觀中,陝西漕臣以四員為額。政和中,又 詔陝西以三員,熙、秦兩路各二員。宣和初,又詔陝西 以都漕兩員總治于長安,而漕臣三員分領六路。中 興後置官,掌一路財賦之入,按歲額錢物斛斗之多 寡而察其稽違,督其欠負,以供于上。間詣所部,則財 用之豐歉,民情之休「戚,官吏之勤惰,皆訪問而奏陳 之。有軍旅之事,則供餽錢糧,或令本官隨軍移運,或 別置隨軍轉運使一員。或諸路事體當合一,則置都 轉運使以總之。」

江東西路分置三帥,置都轉運使一員,張公濟為江浙、荊湖、廣南、福建都運,趙開為四川都運。

隨軍及都運,廢置不常,而正使不廢。若副使,若判官, 皆隨資之淺深稱焉。其屬有主管文字、幹辦官各一 員,文臣準備差遣、武臣準備差使,員多寡不一。 招討使,掌收招討、殺盜賊之事,不常置。建炎四年,以 檢校少保、定江招慶軍節度使張俊充江南路招討 使,定位在宣撫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著為定制。軍中 急速「事宜,待報不及,許以便宜行事。差隨軍轉運使 一員,參議官一員,幹辦官三員,隨軍幹辦官四員,書 寫機宜文字一員,並聽奏辟。」紹興五年,岳飛為湖北、 襄陽招討使,請州縣不法害民者,許一面對移,或放 罷以聞,從之。十年,金人犯三京,以韓世忠、岳飛、張俊 並兼河南、北招討使以禦之。三十一年,陝西、河東北、 京東西等路皆置招討使,蓋又特遙領其地而已。 招撫使不常置。建炎初,李綱秉政,以張所為河北招 撫使,未及出師而廢。紹興十年,劉光世為三京招撫 使,踰年而罷。三十二年,孝宗即位,以成閔、張子蓋、李 顯忠三大將為湖北、京西、淮東西招撫使。子蓋死,劉 寶代之,未幾結局,官吏並罷。開禧二年,山東及京東、 西北路並置使招撫,後皆罷之。

撫諭使掌慰安存問,採民之利病,條奏而罷,行之亦 不常置。建炎元年,帝謂輔臣曰:「京城士庶,自金人退 師,人情未安,可差官撫諭。」於是以路允迪、耿延禧為 京城撫諭使,此置使初意也。是年八月,又令學士院 降詔,且命江端友等奉詔撫諭諸路。其後李正民以 中書舍人為江、浙、湖南撫諭使,且令按察官吏,伸民 冤抑傅崧卿以吏部侍郎為淮東撫諭使,採訪民間 利病及措置營田等事。或不以使名,則稱撫諭官。所 至以「某州撫諭司」為名,具宣恩言,俾民知德意,初無 二致。乾道元年,知閤門事龍大淵差充兩淮撫諭軍 馬,回日結局,是又特為軍馬出云。

鎮撫使舊所無有,中興假權宜以收群盜。初,建炎四 年,范宗尹為參知政事,議:「群盜併力以拒官軍,莫若 析地以處之,盜有所歸,則可漸制。」乃請稍復藩鎮之 制。是年五月,宗尹為右僕射,於是請以淮南、京東西、 湖南北諸路並分為鎮,除茶鹽之利仍歸朝廷置官 提舉外,他監司並罷,上供財賦權免三年,餘聽帥臣 「移用,更不從朝廷應副,軍興聽從便宜。」時劇盜李成 在舒、蘄,桑仲在襄、鄧,郭仲威在揚州,許慶在高郵,皆 即以為鎮撫使,其餘或以處歸朝之人,分畫不一,許 以能扞禦外寇,顯立大功,特與世襲。官屬有參議官、 書寫機宜文字各一員,幹辦公事二員,並聽奏辟。久 之,諸鎮或戰死,或北降,但餘荊南解潛及趙鼎為相